关于勇气和自信的理解(关于勇气和信念的不同解读)

美国是一个民族大融合的国家,也是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国家。原来这个地方只有印第安人,后来有了白人、黑人、黄种人,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到这个地方,难免会有一些口角和矛盾,这些口角和矛盾最后演变成美国现有的:白人至上的文化。

关于本书

奥巴马曾给自己的女儿送过两本书:第一本《追风筝的人》,第二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美国经久不衰,主要是这本书的价值观。

关于勇气和自信的理解(关于勇气和信念的不同解读)(1)

(图片来自网络)

如果曾在童年读过这本书,那很幸运;如果在成为父母之前读到这本书,那你的孩子很幸运。这本书教会我们什么是良知,什么是正确,什么是虚荣心、表现欲、优越感、羞耻心等这些基本的价值观。

当读完这本书,知道人和人是生而平等的,每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背后,都有惨痛的教训。每件看起来公平的事情,背后都有蹊跷。世界是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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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关于作者

作者哈珀.李,出生在1926年,出版《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34岁,正值盛年。2016年以90岁高龄离开世界。有意思的是,如果在网上查哈珀.李,她的其它作品好像没什么分量,只有这本书非常红,也许她的故事会给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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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柏.李 图片来自网络)

哈珀.李出生阿拉巴马州,美国东南部非常闭塞、民风排外,穷且受教育程度低的一个州。哈珀.李的童年除了看报纸,还经常去法院看审判,这给她的童年带来了很多乐趣,同时也给她的创作带来了灵感。她在法院看这些审判,不仅是为了见证正义,了解法律,最重要的是她发现审判现场竟然像演出一样。所以哈珀.李写《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中间有一大部分的描写是法庭上面的,这和她的童年带给她的经验教训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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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知更鸟 图片来自网络)

大学毕业后,哈珀.李到纽约闯荡,在航空公司卖票,顺便写一些短篇小说,虽然赚不了钱,还是一直坚持不懈地写。1956年,哈珀.李遇到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文学经纪人克雷恩。

当克雷恩看到哈珀.李的几篇短篇小说后,觉得还不错,鼓励她把五篇短篇小说的内容进行融合,变成一部长篇小说。如果认真读了这本书,会感觉故事中有好几条奇怪的线,这几条线并没有特别好的融合在一起。

作者并没有把几个故事线融合得非常巧妙,读完之后明显感觉到至少两条线。一条是黑人最后被判刑杀死的线,另外一条是隐居在房间里一直不出门的线。虽然中间也有很多小小的构思,希望把它们串在一起,但能明显看出是几个短片合在了一起。

1956年的圣诞节,哈珀.李去克雷恩家过圣诞,在圣诞树上她收到了克雷恩送给她的礼物:一个信封,里面有一张数额可观的支票,还附了一张纸条:“我给你一年时间,你可以写任何你想写的东西。”回头来看,这张支票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礼物。

有了这笔钱,她立刻辞了工作,全职写作,开始把原来的短篇小说进行长篇构思。

整部小说只用了两个月就写完了,这本小说之后发表在美国的各大杂志上,同时也变成了一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大获成功。这源于以下几点:第一,作者的处女作;第二,那个时候美国各大媒介经常爆发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矛盾,而且黑人总被欺负;第三,真实故事改编的:1931年,作者5岁的时候,9个年轻的黑人被指控在阿拉巴马州附近强奸了2个白人女性,经过漫长的大肆宣传和令人痛苦的审讯之后,这9个犯人中有4个被判了长期监禁,后来很多美国的律师和市民都把这个判决看成是错误的,整个故事是以它为蓝本写出来的。哈珀.李对新闻的把控和对文学内部的挖掘,给人很大的启发。

1960年,这本书在英国出版,立刻成为了畅销书,而美国也一再重印。1961年,这本书改编成电影,电影又对书进行了巨大的反作用,被称为全美最多的高中必读书目。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么成功,为什么哈珀.李之后创作就没有了呢。因为《杀死一只知更鸟》刚出版那几年,每年能卖到100万册,它的电影版税、翻译版税,包括海外版税,可以给哈珀.李每年带来70万美金的税后收入,基本上什么都不用干,靠这本书活着就行。《杀死一只知更鸟》越火,哈珀.李的心理压力就越大,对她的文学创作打击就越惨。作家需要做的,是要不断地突破舒适区,她有那么收入,每天都要参加晚会,怎么可能再写出好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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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在《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一周年之际,她的伯乐克雷恩鼓励她赶紧写第二本小说,但是她的第二本小说跟第一本比起来就很艰难,她完全缺乏安静的时间,时间太少而干扰又太多。

《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一年之后,哈珀.李写的最多的东西,是给读者回信,她没时间写东西了。甚至她当年的同学、老师、邻居甚至房东都想让她把他们写进小说里,哈珀.李的余生,几乎都在应付这样的要求,她每天都逼着自己跟这些完全她不认识的人、冒充她知己的人,冒充她读者的人打交道,每天接受各种各样媒体的采访。

她给一个朋友的信里面,写了一段话:“我预感自己会成为另一个赛林格,整个下辈子都花在和别人用餐、聊天、参加鸡尾酒会上面。参加一些图书派对,在那里书籍只是装饰品,酒精才是用来传阅的。”赛林格是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作者,也是出道即巅峰,写完之后天天忙于各种各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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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林格 图片来自网络)

2016年哈珀.李谢世,虽说后来没有写出特别好的东西,但是至少这一生写出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故事给了我非常大的启发:人要不停地进步,不能躺在生命长河的最高点睡大觉,这样很容易造成后面的写作越来越糟糕。当然我们要感谢哈珀.李,因为她的努力,我们看到了这本优秀的书,能够更好地了解这个时代。

故事背景

故事的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两兄妹,缠着他们的爸爸阿迪克斯,想要个气枪做礼物,阿迪克斯同意了,但他给孩子们说:“我宁愿你们在后院射易拉罐,不过我知道你们肯定会去打鸟,你们射多少冠蓝鸭都没事,只要你们打得着。但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因为知更鸟什么坏事也没做,它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它们不吃人们在院子里种的花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为人们尽情歌唱。”

这段话被称为文学史上非常经典的描述,它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没有犯错,只因为出生时是黑皮肤,只因为在这个时代看起来做了一件违反所谓道德的事,这一辈子都想藏在屋里,为什么要射杀他?

书的开头写到:“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这句话告诉我们,她将会以孩子的视角讲这段故事。

我看过电影,但是读完小说印象更深刻了,我觉得它是美国最伟大的小说之一,我们看下背景:一个叫斯库特的小姑娘,6岁到9岁在美国最东南的阿拉巴马州的经历。30年代初是美国大萧条很严重的时代,美国东南部是种族压迫最严重的地方,虽然奴隶制1860年就废除了,但是黑人与白人社会是完全隔离的,黑人在公交车上得给白人让座,最可怕的是,白人可以随时对黑人动用私刑。

故事以8岁小孩的眼光描述,文字直白,特别容易读。放在美国的高中课本里很有意思,整个小说有两条主线,第一条是一个有神经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外一条是黑人汤姆.鲁宾逊被诬告,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小说虽然没有融合的太好,但它的升华是非常不错的,紧扣主题:不要杀死一只知更鸟。乐于助人的黑人青年汤姆.鲁宾逊跟数十年不出家门的邻居,都是因为无法控制的因素,一个是因为肤色,一个是因为精神病,都是天生的,凭什么怪别人没有办法为主流社会所收容。

主流社会总是刺激他们,打击他们,汤姆甚至为此丧命。这就是社会中的知更鸟,却不能避免被压迫的命运。

而以阿迪克斯群体为代表的一群富有正义感的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刻刻在为这些知更鸟努力,帮他们与邪恶、虚伪做斗争,虽然他们最终失败了,但至少他们曾经努力过,为社会的正义和公正做了斗争。

阿迪克斯是书中唯一的正面人物,但是小说没有把他硬生生升华,没有让他成为英雄人物,小说最终的结果让他失败了,让大家感觉到文学中有一个如此厉害的人,但他依旧失败。正是失败给世界带来反思,文学足够绝望,生活才可能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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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过程

小说的主人公斯库特,她和哥哥杰姆发现镇上有一个叫拉德利的怪人,人们认为他各种邪门歪道的事全干过,是一个十足的小混混,最后他的家人把他关起来,整天闭门不出,这事越传越邪乎。村里人传说的任何邪事,都说是拉德利那家伙干的。

这两小兄妹想窥探拉德利的生活,发生了一连串的事,让孩子们对拉德利这个人的印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在放学路上,经过拉德利家附近的橡树洞时,没有看到恐怖的东西,却看到了口香糖、小奖杯、怀表这样的东西。

有一个夜晚,镇上失火了,斯库特和杰姆兄妹俩观看救火,回到家的时候发现斯库特身上多了一条保暖的毛毯。最惊险的是书里讲的,一次,杰姆半夜说他想看拉德利,结果被拉德利的哥哥当成小偷,拿着枪准备打他,然后他对着枪咚咚一顿乱打,吓得杰姆到处乱跑,仓惶之中裤子被铁丝网给挂着了,然后他把裤子脱了,回去找裤子的时候,发现裤子叠得整整齐齐放在那里,被掑烂的地方还被缝好了。

斯库特和杰姆就觉得拉德利跟人们描述的好像不太一样,这是第一条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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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主线是书里的大恶棍鲍勃.尤厄尔,一个醉鬼,他们镇叫梅科姆镇,这个人失业了,家里也属于最贫困的行业之一。他的女儿叫马耶拉,自幼生活在贫困无知、缺少温情的家庭环境中,她是个白人少女,属于最底层的人,又穷又封闭又没受到教育。她见到黑人青年汤姆的时候,觉得这人好帅,又乐于助人,受情欲的冲动,跑去亲了一下汤姆,她亲汤姆之前,完全没有意识到当时的社会法则是白人和黑人绝对不能在一起,之后她被这些法则完全击垮,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孩,想要销毁自己的犯错证据。

在白人群体的压力下,诬告汤姆强奸了她。那个时候黑人如果强奸白人是要被处死的。鲍勃.尤厄尔无法容忍自己的女儿跟黑人有染,他也诬陷汤姆强奸了他的女儿,他们把汤姆告上了法庭,这个时候法院只派了斯库特的爸爸---律师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阿迪克斯发现黑人汤姆啥都没干,完全是被冤枉的,他冒着自己家成为白人居民泄愤对象的风险,主动为汤姆辩护。

在一个白人至上的社会里,一个白人竟然要为黑人辩护,并且还想为黑人脱逃罪责,这是非常困难的。

在阿拉巴马州那个地方,黑人的命运就如同草芥一样,随时都会让人抛在空中或扔在地上,整个梅科姆镇致力于种族平等的居民一点也不多,但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阿迪克斯和整个家庭都成了白人居民发泄的对象,但他非常的坚定,也足智多谋,他觉得自己一定能赢。

当斯库特问阿迪克斯为什么要替黑人出头的时候,阿迪克斯说:

“我现在只能告诉你,等你跟杰姆长大以后,也许你们回首这件往事的时候,会心怀同情和理解,会明白我没让你们失望。这个案子汤姆死了,触及了一个良心的最深处。斯库特,如果我不努力去帮助那个人,就再也没有脸进教堂拜上帝了。”

“镇上大多数的人好像都认为他们是对的,你是错的。”

阿迪克斯淡淡地回应道,“但是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守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在法庭上,阿迪克斯的逻辑非常严密,而且辩护词非常漂亮,让鲍勃.尤厄尔的阴谋暴露在了公众面前,所有人都发现鲍勃.尤厄尔没有任何证据控告汤姆.罗宾逊。

但法院根本不讲证据,他们觉得白人至上,最终正义没有战胜邪恶。陪审团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依旧判决汤姆有罪,原来都是一拍板就给黑人定罪,但这次用了三个小时。小说中的数字是非常重要的,当他说到三个小时这一瞬间,你就应该明白,阿迪克斯已经说动了一些评审团的人,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因为合群选择了判他有罪。在小说的最后,绝望的汤姆想从监狱逃跑,被乱枪打死,为整个案件画上了非常悲催的句号,这个人最终还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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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越来越多的人相信,这个黑人是没有罪的,越来越多的人觉得鲍勃.尤厄尔是个非常讨厌的人,是他的女儿先勾搭了黑人,在恼羞成怒之下,鲍勃准备残害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当他准备弄死兄妹俩的时候,谁也没想到,竟然有一个人挺身而出保护了孩子们,这个人就是第一条线里的怪人拉德利,他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救下了两兄妹。

这个时候大家发现拉德利不是传言中坏事做尽的疯子,相反,他竟然是一个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人。

他一直看着斯库特和杰姆接近他,他还想一直保护着他们,而劫后余生的斯库特抓起了拉德利的手,她发现他的手那么苍白,却出人意料的温暖。

虽然鲍勃胜诉了,但名声扫地,他非常的生气,干了很多傻事,直到他对那俩个孩子下手的时候,全村的人都知道这个人已经疯了,没辙了。后来鲍勃的手打架的时候给打断了,非常惨。梅科姆镇的警长来到这个地方查案,找到阿迪克斯,他说鲍勃已经死了,他试图确认应该是谁为这个人的死去负责,但是警察也很聪明,这个人已经臭名昭著了,警察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更何况那个时候真相已经大白了,一个黑人已经死去了,怎么结束整个故事,我们来看原文。

泰特先生像是要用靴尖在地板上钻一个洞,他揪了揪鼻子,然后又揉了揉几下左胳膊,“芬奇先生,我也许算不上什么人物,可我毕竟还是梅科姆县的警长,鲍勃是倒在自己刀上毙命的。晚安,先生。”泰特先生咚咚地走下前廊,又大踏步穿过前院,只听他砰的一声关上车门,把车开走了。阿迪克斯坐在那里,眼睛盯着地板,沉默良久,最后他终于抬起头来,“斯库特,”他说,“尤厄尔先生是自己倒在刀口上的,你能听明白吗?”

阿迪克斯看上去需要有人帮他打起精神,我跑过去,使劲地拥抱他,亲吻他,“是的,我能理解,”我安慰他说,“泰特先生是对的。”

阿迪克斯挣脱出来,认真地看着我,“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怎么说呢,这就像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对不对?”

阿迪克斯把脸埋在我的头发里轻轻蹭了一会儿,他起身穿过前廊走进阴影里的时候,又恢复了往常轻快的脚步。他进屋之前在怪人拉德利面前停顿了一下,“阿瑟,谢谢你救了我的孩子。”

拉德利在道别之后,再度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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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反思

拉德利从来都是闭门不出,隐居在家,这其实是哈珀.李精心设计的一种虚写的笔法,它有很强的象征意味。拉德利年少的时候可能是疯了,可能误入歧途了。但是在上世纪30年代,在压抑的美国南方,对于青少年来说,所谓的误入歧途跟现在的误入歧途是不一样的。那个时候喝酒可能就是误入歧途,所以当法官建议把拉德利送到工读学校读书的时候,他的父亲把他强制关在家中,父亲去世之后,邻居们普遍认为拉德利可以自由了,可以走出家门了,但拉德利依然选择隐居家中,只有在关键时刻帮了别人一把,做了一个好人。

哈珀.李想通过这种象征性的桥段来告诉这个时代南方的穷人和弱者,他们隐藏自己的权利,隐藏是他们唯一拥有的东西,他们的沉默不代表他们不在,他们的沉静只代表他们曾经来过,有些人甚至没有来过,这就是在美国那个时代穷人唯一能表达的方式----沉默,但沉默就代表他们不存在吗?不是。他们只是不愿意失去这唯一的权利和财产,也希望外人不要打扰这些穷苦的人。

整个小说不仅仅在讲一个简单的正义和邪恶斗争的故事,它通过斯库特和她哥哥杰姆的成长之旅,描述了非常生动的南方丰富的画面。这本书穿插了很多种族矛盾,黑人白人的矛盾,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矛盾、持平阶级的矛盾,甚至是将死的教育体系和儿童天性自由的矛盾,主流社会和边缘人的矛盾,传统和现代的家教方式,甚至是女权主义和传统概念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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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矛盾通过一个孩子的幽默的描写,让人读起来热泪盈眶。

我第一次读这个的时候其实挺感动的,第一个感动点是阿迪克斯完全放弃自己的肤色和地位为黑人辩护。第二个更让我感动的是,结局经历了这么多大风大浪之后拉德利还是消失了,离开了所谓主流的社会。

所以如果真的要从杀死一只知更鸟中要获得什么,我想和大家交付的是:

第一,永远不要用耳朵评判一个人,别人说这人是坏人,一定要眼见为实,认真看看他,有机会认识一下他,不要在网上看到谁坏,就往死里骂他,这没有任何意义。

第二,不要用别人的眼光看这个世界。当周围的人都在自欺欺人,站在所谓的道德制高点制裁别人的时候,永远不要人云亦云地去合群,用别人的判断标准,要有自己的判断标准。

第三,我想念我们没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一个高贵的人一定是灵魂高贵,而不是肤色、地位的高贵。

第四,真正勇敢的人,不是手里拿着枪,而是就算拿着枪,也不要射杀那些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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