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名城的金字招牌真会被摘掉吗(史海钩沉楚国良)

历史名城的金字招牌真会被摘掉吗(史海钩沉楚国良)(1)

湘潭下摄司大桥近况。

拨开历史的迷雾

一一千年古渡下摄司历史文化街区考察行纪

文/楚国良

所谓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最近,路过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道半边街社区,见街口有碑,名曰“下摄司半边街历史文化街区”,碑记云:

“半边街”属隶下摄司,地居谭城之南,北接霞城,南跨湘江,与洛口古镇隔江对望,明朝初建时因只有半边铺面临街而得名。

随着码头开埠,逐渐商贾云集,车马杂沓,店铺林立,但地名一直沿袭下来。

此街长不过两里,户不过千余,却阅尽千年沧桑,百年巨变。每一块石板,每一片青砖,都垒满了衰时的唏嘘,盛时的灿烂。

从前慢,日杂,南货,米粉摊。

从前慢,车马,邮寄,挑货担。

今日的半边街,虽褪去铅华,临江而立,却依然渔火点点,沿街而行,还依旧烟火人间。

沧海桑田,满目烟霞,虽或有偏于一隅的寂寥,但脚下穿越千年的古韵与耳边隆隆的历史回响让半边街在最好的时代重新整装登台!

跫音已响,春帷将揭!

读罢碑记,意犹未尽,于是查资料,寻旧地,访老人,历吋半月,总算对下摄司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

湘江,这是一条跨省蜿蜒千里、碧波荡漾的江,这是一条凝聚美丽富饶、物华天宝的江,这是一条见证历史自然、人杰地灵的江,这是一条充满生机活力、蒸蒸日上的江。

湘江,发源于广西北部灵川县海洋山西麓。它流经广西,到达湖南,经永州、衡阳、株洲,到湘潭、长沙、岳阳,入洞庭湖,最后注入长江。中有漓、潇、蒸水(“三湘”)等无数条支流,全长856公里。

湘江似一条蜿蜒的玉带萦绕着莲城,从高空俯望,如同一个大写的U字。在U字的底部,有一个古老的地名——下摄司。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她的前世今生。

— —题记

下摄司和半边街的变迁

现在的下摄司这个地名作为一级行政区划并非单指一条街道,它上起向家塘路,下到铁牛路,南到湘江口,北抵钢城大道、书院路,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

查阅史料,“下摄司”这个地名最初并不单是指现在这片土地,而是与之隔江相望的易俗河。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一千多年前唐代,易俗河至河口一带叫做“洛口”,湘潭县治(县衙门)就设在这里。因洛水又叫易俗河,故这一带当时称易俗河乡。易俗河又称作“易俗场”,并有场官管理。宋时县治迁往湘潭县老县城宋家桥,易俗河已发展成为较大的集镇,称为“下滠镇”。滠,就是木排,下滠,就是停木排的地方。可见当时此处已是排筏辐辏、帆墙如林的繁荣的港口集市了。

按宋制,凡重要的港口地段都设置“都巡检”或“巡检司”等机构,负责维护地方治安、缉捕盗贼和征税等。于是,这里设置“下滠巡检司”,简称为“下滠司”。久而久之,下滠司就逐渐成为地名的代称。清光绪《湘潭县志》说,“下滠司,宋置,盖昔易俗场官之地。”以后,这个“下滠巡检司”又在其对岸的半边街设了一个分支机构,于是北岸这边也被称作“下滠司”了。及至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由于中央电工落户建厂,北岸“下滠司”遂成为一片热土,一时间名声大噪,以至人们只知道北岸的“下滠司”,而不知道其名称始于南岸的“下滠司”。

湘潭作为一个重要的城市,周围有三个巡检司,下滠巡检司、黄茅巡检司和暮云巡检司。“滠”和“摄”互相通用及假借,后来老百姓逐将“下滠巡检司”简称为“下摄司”。1954年设置下摄司区,后改为下摄司公社,1976年成立半边街街道,1980年更名为下摄司街道。

而半边街靠近湘江,与易俗河老街隔江相望,从湘潭县老县城往衡阳方向去的老驿道在此经过。明始时,这里有稀稀拉拉的三、五家门面,都是背靠老鸭塘,坐南朝北,卖些南杂礼品、茶水、鞋子之类,路东却全是农田与菜土,并无建筑。于是人们便称这里为“半边街”。

提到半边街,自然要说这个地域的湘潭电厂,湘潭电厂是湘潭历史上最早的企业之一,国民党资源委员会为实业救国,于1936年在下摄司相继建成了电机厂、发电厂、电灯厂等企业,当时装机容量不到一万千瓦,解放后,鉴于电力紧张,50年代开始分期进行了扩建工程,并打破帝国主义封锁我国的进出口渠道,由中立国瑞士进口两台BBC公司的一万千瓦汽轮发电机,为湘中地区的供电发挥了重要作用。电厂有好几千职工,家属区分布在半边街两侧,分为和平东村及和平西村。和平东村都是清一色的平房,住着天南海北落户湘潭来支援电力建设的骨干力量,他们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一代、二代、三代、四代,从小厂、老厂,新厂,一步步发展成为湖南省最大的火电厂,创造了一项又一项辉煌的业绩。

到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由于湘江边建了“湘江电厂”,电厂在紧挨半边街的东头修建了职工宿舍,又将通往江边码头的道路拓宽,附近工厂里的工人常常来此购物。因人口增加,消费扩大,于是路东的农田里也逐渐建起了房子,开设饭店、茶馆等多家店铺。街道虽然变成合面,但店铺仍然不多。

1936年,新修潭衡公路从老半边街东边经过,公路使半边街发生了变化。因这里距人流密集的工厂区更近,交通更便利,人们先后在公路两边新建店铺,形成新街区,这就是今天的半边街。

这时街道虽然成了合街,店铺也发展到上百家,但人们仍沿袭旧习惯称作半边街,也称新半边街。新半边街兴起后,老半边街从此无人问津,现在除了上世纪的老人,都不知道老半边街是什么样了。

潭衡公路和下摄司汽渡

(湘)潭衡(阳)公路始建于民国19年(1920年)。今岳塘区境域段从东坪到下摄司,长5.1公里,当年建成通车,为宽8一9米的砂石公路。道路从东坪镇始发(与长潭公路连接),经东坪老街、三角坪、菊花塘到泗神庙(今东泗路)再走岳塘到电机厂西门(今岳塘路,曾称潭下路),经半边街,绕道发电厂以东过湘江,再经易俗河牛头岭衡阳。

民国25年(1936年〉6月,建成下摄司汽车渡口码头,配板筏两只,每船每次渡汽车两台。民国35年(1946年)改为两台小火轮拖船,每船每次渡汽车6一8辆。1965年,涟水大桥建成通车,往衡阳方向的汽车改从湘潭一大桥进入市区,经砂子岭往南过涟水大桥,经河口到易俗河再往衡阳,下摄司渡口取消。1993年12月,湘潭二大桥建成通车,往衡阳广州方向汽车直接从板塘铺经吉安路至易家嘴上二桥,过湘江到易俗河往衡阳、广州方向,行程比原来绕道涟水大桥,行程缩短了17.4公里。

唐朝时期,新开拓的南北驿道在这江湾中心穿过,于是就有了这官渡驿渡下摄司。

这里既是陆驿、水驿交汇的交通枢纽之地,又是驿站,所以在唐朝天宝年间,湘潭县县治也迁移到这里。

当日长沙来的过路官吏在暮云司吃了中餐后,下午赶路经过昭峡铺、蒿塘铺、团山铺、板塘铺、过江赶到这里吃晚饭并住宿一晚。

明朝时期,下摄司便是湘江最好的码头之一。洛口码头的货物要运到湘潭以北的地方,必须经过涓水和涟水,而要把货物从河西的十四总轮船码头运到河东也必须经过湘江。由于上游的株洲和下游的长沙正好处于这个大河套中,位于其中的下摄司码头便充当起了中转站,货物运输十分方便。涟水桥建成后,车辆虽拐道,但行人到洛口仍走这条路。

1993年,湘潭二大桥开通后,电厂轮渡码头彻底失去交通要道的优势,铁牛埠轮渡码头虽留了下来,却也没有了往日的喧嚣。

时光荏苒,随着湘潭城市的发展,一座新的大桥——下摄司大桥即将从这里飞架湘江两岸。展望明天,下摄司又将迎来一次快速发展的新机遇。

巡检虽只九品却不可小视

按照明清两代的官制,官员的品级分为九品十八等,即从一品到九品,每品又有正从之分。在明清两代,知县为一县之最高长官,品级为正七品。当然,偌大一个县,不可能只靠知县一个人来治理,在知县之下,还有县丞、主簿、驿丞等一些八品、九品一众朝廷正式任命的官员。

知县的属官中,除了这些县丞、主簿、驿丞之外,还有一个比较特别的存在,那就是巡检。别看巡检这个职位品级只有九品(相当于现代的派出所所长),但是在县里面的地位却是特别,即便是知县这样的一县之长,也不会轻易得罪巡检。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现象,原因无外乎两个。

第一,巡检带有军队和行政的双重性质。

作为维持社会治安的最基层机构,与前代相比,明代巡检司的职务内容更加细化,如将宋元时期简单的巡逻、缉私和捕盗职能分解成了“盘诘往来奸细及贩卖私盐犯人、逃军、逃囚、无引、面生可疑之人”等七大方面。

1、盘诘往来奸细,以维护国家政治的稳定。实际上这一职能分属两个部门,在边境地区,由驻守的军队负责;在境内关津要口,由巡检司负责。而且对于失职的处罚,二者也有所不同,对前者的处罚较后者要轻,“凡缘边关塞及腹里地面,但有境内奸细走透消息于外人,及境外奸细入境内探听事情者,盘获到官,须要鞫问接引起谋之人,得实,皆斩。经过去处,守把之人知而故纵及隐匿不首者,并与犯人同罪。失于盘诘者,杖一百。军兵杖九十”。对捕获的奸细,他们还要负责“追究来历根因明白”,然后“依律坐罪”据此而言,巡检司还拥有一定的司法职能。

2、盘查贩卖私盐之人,以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凡守御官司及有司、巡检司,设法差人,于概管地面,并附场紧关去处,常川巡禁私盐。若有透漏者,关津把截官及所委巡盐人员,初犯笞四十,再犯笞五十,三犯笞六十,并附过还职。若知情故纵及容令军兵随同贩卖者,与犯人同罪。受财者,计赃以枉法从重论。其巡获私盐入己不解官者,杖一百,徒三年。”与查获奸细不同对查获贩私盐者“即发有司归勘,各衙门不许擅问”。

3、查获逃军,以保持军队数量的稳定。明代实行军籍制度,军籍之家须世代出丁为军,“凡军、民、医、匠、阴阳诸色户,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违者治罪,仍从原籍。当兵是苦差事”,所以有不少兵丁逃亡,巡检司就负责查获逃军以送归所在部队。如果失于盘查,致使逃军逃脱,巡检司有关人员要处以“杖一百”的刑罚。此外,在其辖境内,若一年中发现有十名以上逃军隐匿者,首领官要“提问如律”,从而迫使巡检人员不得不细心排查。

4、查获逃囚。对此虽没有明确的任务指标,只是要求在自己的辖区范围内“警备不虞”,但若想升迁,必须在任期内查获一定数量的逃囚方有可能。

5、盘查无引及面生可疑之人,以防止犯罪的发生。明代实行“文引”制度,“文引”也叫“路引”,即表明居民身份的过路凭证。居民离家百里之外,必须有“文引”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若“军民无文引,及内官内使来历不明,有藏匿寺观者,必须擒拿送官,仍许诸人首告,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明代对路引管理相当严格,外出居民必须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官府审批。如果巡检司“越分给引”,巡检要受“杖一百”的处罚。

6、捕获强人盗贼,这是巡检司最重要的任务,也是维持地方社会治安的具体表现。明代对捕盗的期限和人数都有严格的规定:“凡捕强窃盗贼,以事发日为始,当该应捕弓兵,一月不获强盗者,笞二十;两月,笞三十;三月,笞四十;捕盗官罚俸钱两月。弓兵一月不获窃盗者,笞一十;两月,笞二十;三月,笞三十;捕盗官罚俸钱一月。限内获贼及半者,免罪。若经隔二十日以上告官者,不拘捕限。捕杀人贼,与捕强盗限同”。

7、负责新巡检司设置前的验证工作。若有官员提出在某地设置巡检司,附近相应的巡检司衙门须立刻派人到该地勘察,看是否“果系紧要地面”,然后回奏有关衙门有无设置的必要。

综上所述,巡检司主要的职责就是负责缉捕盗贼,维持治安,和我们现在的乡镇派出所类似。但是在主要职责之外,巡检司还担任着另外一个重要角色,那就是国家军队在地方上的延伸,要负担起部分军队职责,诸如搜集情报,镇压流民起义。

换句话说,巡检司虽然属于县衙的下级机构,但同样带有军队性质。

第二,巡检大多为本地豪强担任。

在明朝所有国家政府机构中,巡检司的数目最大;明廷虽曾多次裁撤机构,但对巡检司却是调整的多裁撤的少,而且不同地区所设巡检司数量的差异很大。明代巡检司是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分布的呢?有人认为是按关津而设,凡交通要道之处均建有巡检司。应该说,这是明代设置巡检司的一个基本指导原则,即巡检司设立地点必须是关隘或距离县城较远、控制半径难以达到的市镇,但事实上,并非所有的关津和市镇均设有巡检司,而是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

俗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知县再怎么厉害,终究也不能由本地人担任,这是古代统治者为了避免地方失去控制的一种手段。

但是巡检却不一样,他们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本地的豪强乡绅来担任,因为他们对本地熟悉有威望,用他们来管理当地治安最有效。

实际上,古代的中央集权王朝,对于地方的控制仅仅限于县这一级,再往下深入,就必须要靠地方上有名望之人,诸如乡绅。

所以,像知县这样的地方官,想要把所管之县治理好,维持自己在县内的地位,就必须和当地的豪强和乡绅们搞好关系。甚至有人说,豪强和乡绅们才是当地真正的主人,至于县令对于来们来说都是可有可无的。

而巡检司里面的巡检,一般都是本地豪强和乡绅,他们招募的兵,也都是本地之人,甚至可能是本地的地痞流氓。知县自然不敢去惹。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