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工人不交社保怎么申报个税(建筑业农民工用工的四种方式及个税)
由于农民工都不懂税收、社保这些,所以在建筑行业中存在很多用工不规范、社保处理不合法的行为。但是现在社保已经入税,国家管理税收的方式也在转变,不过是因为疫情才延缓了进程。
今天转发一篇关于农民工用工的个税社保处理核算实务,供大家借鉴。
一、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公司直接开具劳务发票给建筑安装公司,进入“合同履约成本——分包成本——人工费用”科目进行成本核算。
二、项目公司直接雇用农民工
直接聘用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项目公司和农民工构成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项目公司和农民工需签订劳动合同,在应付职工薪酬里面核算,个税按工资薪金进行申报;
2.不超过一年且不满足非全日制用工的须签订劳务合同,在应在“合同履约成本——劳务费用”科目上核算,个税按劳务所得进行申报。
3.签订劳动合同又分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现在劳务派遣公司主要是解决社保问题,有一定的法律风险。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而且劳务派遣员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任职。建筑安装业的农民工是不符合上述条件的。
四、与个人包工头(班组)签订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包工头到当地税务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进入工程施工劳务成本里面核算。需要注意的是,开具发票时包工头要按经营所得缴税,开具提供建筑服务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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