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碰到人对方让赔十几万(郑州男子开车撞伤表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鲁韶华
撞伤了人要赔偿,这是常识,但如果撞倒的是自家亲戚,赔偿是不是可以打点折扣?中牟县的小吕就是因为抱着这样的想法,导致和睦兄弟反目成仇,闹上法庭,最近,小吕终于想明白了,要求表哥不追究自己的责任,是“无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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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中牟县解放路上,小吕驾驶三轮车沿着南北公路由南向北行驶,因车速过快,为了躲避堆放在路边的沙堆,不慎撞上一名行人,小吕下车查看后发现,撞上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表哥小陈。
看到撞了人,小吕心里非常慌乱,但发现是表哥后,他慌乱之余又松了一口气,感觉自家人,好解决。帮忙看看伤就好,别的赔偿就别提了,但表哥却认为,无缘无故遭受一场劫难,即便是表弟,也应该按照相关法律予以赔偿。随后,两人因赔偿问题发生多次争吵,原本和睦的兄弟反目成仇。小陈将表弟告到了中牟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小吕赔偿表哥各项费用19余万元。
判决出来后,小吕一时之间难以接受,不予履行,案件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梁波受理此案后,为使兄弟俩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多次上门调解,同时找到司法所、村干部了解情况,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在调解过程中,梁波与村委会干部一起,向双方解释法律的相关规定,并劝说双方重情轻利,互谅互让。
在几经周折之后,小吕与表哥达成了分期付款和解协议,小陈考虑到表弟的实际困难主动放弃赔偿款2万余元。小吕搀着受伤的表哥,惭愧道歉:“哥,我错了,不应该无理的要求你不追究我的责任,更不应该跟你这么吵,伤了和气,以后你还是我哥,我还是你弟。”
近日,小吕付清全部赔偿款,兄弟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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