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武部的职能作用(县级人武部的两次建制变革)
1986年6月17日,夏津县人武部由军队建制改归地方建制大会在县委小礼堂召开,图为授牌揭牌仪式。
1996年3月14日,夏津县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交接大会与会人员合影。
县级人民武装部主要负责兵员征集、民兵训练和国防教育等工作,处于军地结合部,工作性质亦军亦民。30多年来,由于军队体制改革,县级人武部先后经历了移交地方、回归部队两次重大变革。
1985年,根据中央军委命令,全军裁减 100万人,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将县级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管理。1986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 《关于县 (市)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县级人武部的编制级别、科室设置、人员编配标准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并提前组织了文件学习、业务培训、政治教育等工作,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1986年7月1日,在夏津县委小礼堂召开县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移交大会。县领导、县直部门领导、乡镇分管武装工作副书记、全县武装干部参加了会议。
改归后的人武部称 “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武装部”,为副县级单位。编配部长、政委各1人,政委任县委常委,部长参加县长办公会;工作机构设办公室、军事科和政工科,为正局级;成立新的党委、纪委、机关党支部。按照编制,人武干部15人集体转业,与正式职工5人、临时合同工4人转为地方编制。
人武干部既是地方党政干部,又是军事工作干部,具有双重属性。夏津县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后,仍是全县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县委的军事部、政府的兵役机关,隶属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机构单设。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进行管理。
1995年,鉴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县级人武部所担负的任务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了 《关于县 (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通知》,确定将县级人武部收归部队建制。
1996年3月14日,在夏津县宾馆举行县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交接大会。 4月 1日,夏津县人民武装部正式收归军队建制,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武装部”,为军队正团级单位。编配部长、政委、副部长各1人,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均为正营级单位。县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其性质任务不变,仍接受军地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县人武部政委任县委常委,部长参加县长办公会。县人武部依军队条令、条例进行管理,落实军队编制。
1986年随建制移交地方的7名人武干部,上级军事机关为他们重新办理了入伍手续,并按照各级干部任免权限重新任命,确定职衔和工资标准。自此,人武干部着陆军制式服装,佩戴相应的军衔符号,人员逐步配齐。
□郭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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