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案的办案责任人(索额图小桂子共同犯罪)

呼格吉勒图案的办案责任人(索额图小桂子共同犯罪)(1)

【情节】

《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在官场、武林中均能够站得稳脚,靠的绝对不是武功。除了他的机智灵活和豪爽义气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有钱,且“视金钱如粪土”。当然这种说法也不完全对,他也非常爱钱,但却能够“有福同享”“有钱大家花”,绝对不吃独食。他的第一桶金(现在俗称原罪),就是索额图为他提供的,见第5回“金戈运启驱除会玉匣书留想象间”。

索额图对韦小宝道:“桂公公,你瞧着什么好玩的物事,尽管拿好了。皇上派你来取佛经,乃是酬你的大功,不管拿什么,皇上都不会问的。”

……

索额图的属吏开始查点物品,一件件地记在单上。韦小宝拿起一件珠宝一看,写单的书吏便在单上将这件珠宝一笔划去,表示鳌拜府中从无此物。待韦小宝摇了摇头,放下珠宝,那书吏才又添入清单之中。

……

他挥手命下属出去,对韦小宝道:“兄弟,他们汉人有句话说:‘千里为官只为财。’这次皇恩浩荡,皇上派了咱哥儿俩这个差使,原是挑咱们发一笔横财来着。这张清单嘛,待会我得去修改修改。二百多万两银子,你说该报多少才是?”

韦小宝道:“那我可不懂了,一切凭大哥做主便是。”索额图笑了笑,道:“单子上开列的,一共是二百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一十八两。那个零头仍是照旧,咱们给抹去个‘一’字,戏法一变,变成一百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一十八两。

那个‘一’字呢,咱哥儿俩就二一添作五如何?”韦小宝吃了一惊,道:“你……你说……”索额图笑道:“兄弟嫌不够么?”

韦小宝道:“不,不!我……我是不大明白。”索额图道:“我说把那一百万两银子,咱哥儿俩拿来平分了,每人五十万两。

【问题】

1.本案中索额图、韦小宝承担什么职责?

2.如何认定索额图、韦小宝的犯罪行为?

呼格吉勒图案的办案责任人(索额图小桂子共同犯罪)(2)

呼格吉勒图案的办案责任人(索额图小桂子共同犯罪)(3)

呼格吉勒图案的办案责任人(索额图小桂子共同犯罪)(4)

【解读】

历史上真有索额图这个人,索额图(1636-1703年),赫舍里氏,满洲正黄旗人,索尼第三子,孝诚仁皇后叔父,世袭一等公。康熙八年(1669)至四十年,先后任国史院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等职,曾参与许多重大的政治决策和活动。康熙帝继位之初,鳌拜擅权,索额图辅佐计擒鳌拜,并将其党羽一网打尽,故深受信任。订立《中俄尼布楚条约》,两次参加平定准噶尔部叛乱。后因参与皇太子之争,1703年5月被圈禁宗人府,9月21日因饥馑而死。看来,《鹿鼎记》中所记载索额图所做的事情,基本上和历史一致,不过金庸老先生在每个地方都加上了小滑头韦小宝的身影,甚至很多时候将韦小宝视为主角。韦小宝在官场上如鱼得水,应该说索额图是其重要的“启蒙恩师”。在本案中,索额图和韦小宝奉旨去查抄鳌拜家,韦小宝还是一个小马仔,无权无禄,本来跟索额图是共不了事的,可是鳌拜倒台,韦小宝作为康熙的代表去给康熙找四十二章经,而索额图是查抄鳌拜家的主要负责人,二人就共上了事。索额图是正牌的公职人员,韦小宝虽然属于冒牌的太监,但毕竟也是奉皇命执行公务,所以二人均属于公职人员或者视为公职人员。韦小宝是找书来了,找到给康熙带回去,这是主要任务。其他都是次要任务,比如鳌拜家是什么状况,抄到了些什么东东,这个不是他操心的事。可就是韦小宝这种天资聪敏的人,也差点不知道自己是干啥的,抄到了书,还想看看,若非索额图出言指点,差点犯下大错。可见,在抄家这件事上,索额图为主、韦小宝为副。不过索额图心里很明白,皇上派韦小宝出来,肯定是让他当监工顺便捞点油水,从这个意义上说,韦小宝为主、索额图为辅。

从查抄结果来看,单子上开列的一共是235.3418万两,而索额图“抹去个一”后变成135.3418万两,直接贪污公款100万两,这还不包括两人在查处、清点过程中看中直接拿走的各类宝贝。《大清律例》沿袭明律之制,规定了《受赃》专章,明定官吏的受贿索贿之罪及用刑标准。律文依各种情形规定了官吏受财、坐赃致罪、事后受财、官吏听许财物、有事以财行求、在官求索借贷人财物、家人求索、风宪官吏犯赃等条款,对官吏的各种涉赃行为严厉处罚。按律文规定,官吏受财枉法,一两以下,杖七十,八十两,绞监侯;受财则枉法,一两以下,杖六十,一百二十两以上,绞。《大清律例》还规定了官吏贪污、挪移罪的各种情形,依律文规定,凡监临主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不分主从,并赃治罪。一两以下,杖八十,四十两,斩,准徒五年。比照常人盗八十两处绞刑并准徒五年的条文,官吏的自盗行为显然是加重处罚的。清朝将惩治贪官污吏作为第一要务,贪官多被“赐令自尽”,且连坐属员。贪污被发现后是要严厉追赃至倾家荡产,若犯人死亡,则由其子孙补偿。不论“枉法与否,赃皆绞”。皇帝规定,“百两以上,绞;三百两以上,斩决”。总的看来,清朝对贪污受贿的法律惩处规定非常严厉,但康熙朝特别是后期,吏治仍然严重败坏,贪赃枉法层出不穷。康熙给雍正留下了一个烂摊子,雍正采取“矫枉过正”的方式,取得一定效果。雍正对于反腐败有一段精辟的比喻,他认为反腐败好比弄直弯了的扁担,压直一下再松开,照样是弯的,必须向相反的方向用力扳,再慢慢松开,这样就直了。因此,他主张“治乱用重典”,对腐败分子严厉惩处。即位第一天就连抄了21名贪赎官员的家,随后又赐死了他的亲戚兼亲信年羹尧,腰斩了曾经深得他信任的诺敏、张廷璐。张死时,用身下的血连书七个“惨”字,为历史上大小贪官写下了血的教训。

如前所述,索额图是韦小宝官场上的“启蒙恩师”。韦小宝很幸运地结识了索额图,事实上,他得以日后成为贪污及官场应对高手,索额图就有重要的启发作用。索额图给韦小宝上的第一课是抄鳌拜的家。他教授的第一个原则是贪赃之道,在于理直气壮。他跟韦小宝说:“这次皇恩浩荡,皇上派了咱哥儿俩这个差使,原是挑咱们发一笔横财来着。”把责任轻轻往皇帝身上一堆,自己便显得全无私心、理直气壮了。第二个原则是贪污越大、风险越小,量小非君子。“多贪”的原则,道理在于贪来之财不可独享,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家一同分享,遭人举报的机会自然减少,获得的支持自然增加。第三个原则是必须强调贪污是没有受害人(除了那个罪大恶极的被刮之人之外)、只有得益者的行为。索额图教韦小宝怎样认识发财机会、用什么言词、什么手法、该贪多少,才是贪得漂亮,财到手之后要分给什么人、分多少、用什么借口,才分得漂亮,韦小宝举一反三,将索额图的传授发扬光大。索额图教会了韦小宝如何合理地、合法地贪,后来韦小宝也是将此秘诀发扬光大。两个人都是聪明绝顶之人,一点就通,却不知能混到如此人精的地步,需要多少银两来历练。真正在官场中能屈能伸的人,都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韦小宝贪钱,但是却不吝啬,对周围的人,平级或者比他低级,都是大把大把地撒银子,其中自然笼络了很多的人马。

作为康熙王朝的“大老虎”,韦小宝到底贪了多少钱呢?有人列出了韦小宝的贪污清单:

1)与索额图奉旨查抄鳌拜家产,共抄得二百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一十八两,却只上报一百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一十八两,那多出来的一百万两银子,两人偷偷分掉了,扣除了上下打点的支出,韦小宝分得四十五万两。(第5回)

2)尚膳监两名太监行贿:两千两银票。

康亲王送的大礼:大宛宝马“玉花骢”。(第7回)

3)索额图变卖鳌拜的家产,为讨好韦小宝,又多给了一万六千五百两银。

掌管尚膳监的“油水”:每个月八百两银子。(第9回)

4)在康亲王府,江百胜故意输钱给他:七百两银子。

吴应熊的贿赂:一对翡翠鸡;两串一百粒的明珠;四百两金票。康熙前期,金银的汇率约为1:10,四百两黄金约可换成四千两白银。(第10回)

5)吴应熊委托他打点关系,给了十万两银票,被他“先来个二一添作五”,暗中抽走了五万两。(第12回)

6)康亲王为答谢韦小宝帮偷经书,送了他一栋豪宅。(第29回)

7)当上“赐婚使”,收吴应熊贿赂:二十万两银票。(第30回)

8)施琅为得清廷重用,向他行贿:一只白玉碗;一只六七两重的金饭碗,换成银子,约六七十两。(第34回)

9)衣锦还乡,“沿途官员迎送,贿赂从丰。韦小宝自然来者不拒,迤逦南下,行李日重”。却不知到底收到了多少银子。(第39回)

10)在台湾大征“请命费”,索贿一百万两银子。

施琅另送他“一份重礼”。(第46回)

11)勒索郑克塽:一百三十三万四千三百两银子。(第49回)

12)追讨郑克塽旧欠:一万多两银子。(第50回)

合计一下,不计零头,韦小宝的贪污数字至少有300万两白银。而宝马、豪宅、翡翠、珍珠、白玉等难以估值的财物,以及具体数目不明的礼金(如南归沿途官员的贿赂;施琅的“一份重礼”),尚未计算在内,如果计算在内,恐怕数字要翻一番。

将韦小宝贪来的300万两银子折算成人民币,又值多少钱呢?有两种计算途径:第一是以货币对大米的购买力进行换算。清康熙朝前期(即17世纪下半叶),当时大清国1两银子可以兑换1000文钱,市场上大米的价格一般在每石300~800文之间波动,我们取其中间值,以每石500文钱计算。清代的一石米约等于今天的150斤,而现在商场中一斤普通的大米,大概要卖4块钱。换算等式可以为1两银子=1000文钱=2石米=300斤米=1200元。这样算来,韦小宝的300万两银大约值36亿元人民币。第二是以人均国民收入为参照换算。按照香港科技大学刘光临教授的论文,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人均实际国民收入为6.45两白银,韦小宝的贪污数目大约是人均国民收入的46万倍。我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67元。如果按“46万倍”的腐败“额度”计算,则是92亿元。两种换算方式,韦小宝在康熙时代贪了300万两银,其严重程度相当于在今天贪了36亿元或者92亿元。再加上其生活作风腐化,同时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与有夫之妇(苏荃)通奸,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无论是党纪还是国法恐怕都不能让其独善其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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