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办案力量强化执行(漯河线上办案)
漯河中院55岁的法官石笑云首次尝试网络办案,半天时间里调解了两起案件。 资料图片
漯河中院院长陈松林(右一)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资料图片
漯河中院执行局法官苏建刚正在网上调解执行案件,并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资料图片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这场全民战“疫”的紧要关头,漯河市两级法院迅速行动,及时转变思路,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机制,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全市法院在线办案成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常态化机制建设,以新服务、新作为、新走位勇担使命,践行担当,在这个不一样的春天,用忠诚和汗水谱写了为民生司法的动人乐章。
隔空审判拉近距离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正常的生活节奏,给各行各业摁下了暂停键。疫情之下,如何在现有条件下开展好工作,是河南省漯河市两级法院一直在思考并付诸实践的事。
为了更加有效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决遵循上级统一部署,明确提出:全市法院一定要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并对全市法院如何推进在线诉讼进行及时的全面动员,指导和规范全市法院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在线诉讼工作。该跑的“腿”,一步不少;该走的“位”,一道不落。
“现在开庭。”今年3月4日,漯河中院院长陈松林敲响法槌,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运用网上“云间庭审”系统在线审理了一起陕西省某公司诉河南省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云间庭审”平台是服务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在线诉讼平台,可有效实现上诉人、被上诉人远程参与案件诉讼。该案中陕西省某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及法定代表人居住地均位于西安,受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前往漯河出庭参与审判。经过协商,漯河中院决定利用“云间庭审”在线诉讼平台,通过网络开庭审理此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松林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庭上调解等工作,上诉人、被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网络视频完整行使了申请回避、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参与调解等权利,整场庭审程序严谨,画面清晰、流畅,进展顺利。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这样的远程审判模式都表示满意,并对漯河中院适时推出便民利民工作模式点赞。
疫情发生后,为确保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不缺位,漯河中院第一时间召开了疫情防控工作专题党组会议,成立了由院长陈松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疫情期间相关立案、庭审、执行、信访等问题进行专题部署,并下发相关文件、公告。同时,通过法院公众号、其他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使用“河南移动微法院”或“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等线上渠道进行业务办理。
为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漯河市法院系统积极开展互联网庭审学习。漯河中院专门发布《漯河市法院互联网庭审使用指南》,确保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确保法院各项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漯河法院干警纷纷积极行动,认真学习远程办案技术和手段,结合实际锤炼、提高业务能力。55岁的老法官石笑云平生第一次学习网络办案,尽管花了不少时间摸索,但在成功的第一瞬间,他忍不住感叹远程审判的便捷和利民。
疫情期间,漯河两级法院积极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将深入推进在线诉讼作为打赢防控疫情总体战和阻击战的重要举措,实现了线上办案常态化。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漯河全市法院共新收案件3993件,已审结2321件;其中,漯河中院新收案件1082件,已审结562件。在有效满足了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同时,大力促进了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为法院探索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提供了宝贵经验。
助力防疫发展大局
疫情防控期间,漯河法院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
春节过后,被执行人漯河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联系法官,称公司有口罩生产线,请求法院解除对其银行账户采取的冻结措施,以购买原料生产防疫物资。
事关疫情防控大局,承办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反映的情况属实。考虑到当前防疫物资急缺,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采取网络办案形式,约定由被执行人出具还款承诺书,承诺先履行30万元,剩余款项分批履行完毕。之后,该公司通过网络转账将30万元汇至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账户,法院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为其及时办理了相关解封手续。被执行人的口罩生产线在第一时间恢复了产能,缓解了全市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
某信用联社申请执行与某建筑公司、某混凝土公司、某运输公司等的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漯河中院依法冻结了上述被执行公司的银行账户。疫情发生后,几家被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表示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不能正常为职工发放工资,希望解除账户冻结。
依照漯河法院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该案承办法官在收到被执行人提交的解除冻结申请书后,借助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电话、微信等渠道,积极推进执行工作。经过和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在他人提供相应担保后,申请执行人提交了同意解除冻结申请书,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随后被解除冻结。
原告河南某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某安全实业有限公司、天津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辽宁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三起货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三被告被判支付河南某化工有限公司货款共计1.5亿余元。
三被告不服,提起了上诉。被告账户尚在冻结状态,疫情的出现,令双方都陷入了窘境。法院接到双方当事人的“求救信号”后,立即对双方展开调解工作。经过积极沟通,三被告同意先行支付1.4亿余元货款。原告复工复产的资金问题得以解决,被告赔付原告货款时所带来的利息损失也得以减少。
据介绍,疫情期间,漯河法院将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大局、确保全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做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积极作为,通过勇担防疫使命、采取善意执行、助力复工复产等措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漯河中院密切关注疫情进展,适时发布和推出政策文件——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针对疫情期间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造谣传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行为,及依法从快审理涉疫情相关案件、推动诉讼事项进行远程办理等9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说明;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并结合漯河实际积极贯彻落实。
在筑牢依法严厉打击疫情期间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堡垒的同时,漯河法院及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媒体平台对政策文件进行广泛宣传,向全市人民普及疫情防控的尊法守法自觉意识,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防疫法治氛围。
与此同时,漯河法院广大干警还深入到社区和共建村,积极担当疫情防控志愿者,协调防控物资、解决难题、奉献力量。
人文司法走心暖怀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庭审采取网络线上形式进行,感谢几位诉讼代理人,配合本院的诉讼工作,希望大家在以后能够继续相互配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更多力量,也希望在樱花盛开的季节,我们可以去武汉赏樱花。武汉加油,中国加油!谢谢大家配合,本次庭审结束。”
2月18日,在一场庭审的最后,郾城区法院法官叶亚奇的温情寄语让一直严肃的庭审氛围瞬间温暖起来。网络视频中,双方当事人不约而同露出了笑容。
也是2月的一天,郾城区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陈质彬在网络庭审过程中及时救助当事人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庭审中,被告罗某突然对着摄像头喊了几声“疼”,就从庭审视频中消失了。担心罗某可能突发意外,陈质彬马上请律师联系罗某的家人、朋友,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请120前往罗某在诉讼材料上留存的地址查看情况。
然而,律师一直联系不上罗某的家人朋友。陈质彬当即决定和书记员、技术人员出发前往3公里外的罗某家中。三人赶到时,得知120急救车已经接走了罗某,便又赶往医院。医生告知,罗某病情属于急性肠痉挛,因送医及时并无大碍。陈质彬这才松了一口气,与罗某告别后离开了医院。
疫情期间,漯河法院广大干警在办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用实际行动积极传递着温情正能量,有一份光发一分光,有一份热散一份热,在沙澧大地凝聚起了抗击疫情的钢铁长城。在干警的努力下,漯河法院案件的办结率、调解率和满意度也都得到了明显提升。
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3月17日,漯河中院召开会议,重新谋划部署2020年全市法院工作,对疫情结束后各业务部门如何把握重点提出明确要求。
担当的法院人,永远不缺席。
奋进的法院人,一直在路上。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冀天福 通讯员:宋庆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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