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举措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检监律)
“通过这件事,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地为检察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我小妹在狱内也会好好服刑,我们全家人会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待她刑满释放以后帮助她一起把孩子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罪犯王某的家人来到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将锦旗和感谢信送给帮助他们的检察官、警官和律师……
2022年8月,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在对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检察过程中,派驻检察室检察官张珂、王欢发现罪犯王某改造状态不佳、心事重重,遂耐心询问原因,在检察官的耐心开导下,王某逐渐打开了心扉,向检察官讲述自己面临的困境。
王某原居住于延寿县农村,婚后育有一女,在女儿两岁的时候,丈夫离家不归且不尽抚育义务。其数年后因与婆家发生激烈冲突,失去理智将丈夫的姐姐重伤,并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投押至女子监狱服刑改造。在其刑期仅剩一年多的时候,其丈夫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并索要女儿的抚养权。王某担心自己现在正处于服刑期间,没有人帮忙打官司,担心丧失女儿的抚养权。
针对这种情况,检察官一方面安抚王某的情绪,讲解法律政策,引导其正确看待家庭矛盾,另一方面迅速向滨江地区检察院报告,引起院领导的重视。在该院检察长李晖的协调下,聘请法律援助中心驻市检察院的律师裔锐均作为王某的委托人免费应诉。同时,“检、监、律”三方派员齐聚一堂,从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从王某女儿自幼在母亲照顾下成长的实际考虑,为避免因争夺抚养权导致日后不可控问题出现,共同商讨最佳应对措施。
之后,在检察机关的直接介入和积极推动下,女子监狱沟通协调并收集证据,法援律师精心准备、临场应辩,该离婚诉讼案于近日以调解方式结案。王某不仅解除了婚姻关系,还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并争取到了每月600元的抚养费。
文字:吴鸿江
图片:李光一
来源:滨江地区院
编辑:周昕彤 审核:张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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