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交谈的四大忌讳(四十禁忌于人名)
统治者居住在深深的皇宫里,还觉得不够安全,担心人名运用他的名字进行凶巫术活动,或一边诅咒,一边念叨他的名字,或书写他的名字的东西进行践踏,焚毁等。
“明即其人”,统治者深恐人们运用自己的名字害自己,于是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了严格的避讳制度。避讳制度在我国延续了二千多年,避讳的事例难以枚举,其中有显得滑稽可笑,有些则渗透着血和泪。
清朝是我国北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朝代,入关之初,避讳之俗并不严格。比如顺治皇帝本命爱新觉罗福临。按讳法本应避“福临”二字。可是当时顺治皇帝下诏,宣布凡遇自己的名字和福临二字可不用避讳。并且在诏书中解释说,不可因他一人,而使得天下所有人无福。
可是到了乾隆期,统治者又给全国民众套上了避讳的枷锁,甚至达到登峰造极不顾祖训的程度。高宗于乾隆十三年八月,在北京月坛参加祭祀后,回宫途中在西四牌楼处,偶遇一户住家的门槛上,书写 了“五福临门”(寿,福,康宁,修好德和考终命)四字,心中愤然,平民竟然把自己祖宗的名字随意书写,真是胆大妄为。第二天便颁诏责问,并把这家门楣上的四字除去。为此特诏全国,规定以后民间门额再不可题此四字,违者治罪,若为官者革职。
避讳对于慈禧太后来说更为离奇。慈禧是她的封号,并非其名。但她却非常讨厌大臣和百姓叫嬉字。当时满汉官员得到这一信息后,凡名字带有嬉字的都纷纷更易其名。慈溪好听戏,戏班里都知道慈溪恶言嬉字,因凡戏名中有嬉字者一律改名。如“鸿鸾禧”改为“秀才讨饭”“喜崇台”改为“登台笑客”。并以此推论,将“断后”改为“遇后”“打龙袍”改为“太后还朝”“斩黄袍”改为“陈桥兵变”等等,真是不一而足,贻笑人间。
清同治,光绪和宣统三帝也讲究避讳,因此还引起了民间的一些附会。如同治皇帝命载淳,讳“淳”,所以凡遇淳字,便将淳字中的子字去掉,而补写一个曰字,成为“湻”字。因此民间就有“去子而无子,所以同治无后”的附会。光绪皇帝明载湉,避“湉”字,遇湉字时,就得将湉的最后一笔去掉,而写成“湉”,于是民间附会说,光绪年间所以发大水,即因“湉”字开了口所致。末帝宣统,讳“儀”字,将“儀”字改成为“儀”,即少了一撇。民间又流传“清室无我而无了”的附会之说。
讳,尤其国讳,好像洪水猛兽常常使人唯恐避之而不及,酿成杀身之祸。历史上因此而受廷杖以至于丢了脑袋的比比皆是。
北齐高祖高欢,父名树生。有一次朝臣辛子炎和高欢议论政事,不留心把署读为“树”音,高欢勃然大怒,喝令杖责,把辛子炎打得皮开肉定,侥幸总算没有送掉姓名。
南宋的赵范和父亲赵方,皆为当时有名的将领。赵范在楚州时,一位同姓的艺伎来投靠他,赵范问她来做什么?她答到:“因求一顿饭,方才到此”。赵范因她推出斩首。这位妇女就这样无辜地丢了脑袋。
康熙初年,玄烨幼龄,未能主掌政事,鳌拜擅权,曾兴动著名的“庄延擿明史稿案”。庄延擿是浙江的富户,因病失明,以盲史自居。他与明代大学士朱国祯相邻,从朱氏后代手里购得朱国祯两朝的历史,有召集宾朋修饰,并增添了天启,崇祯两朝的历史,取书名《明书辑略》。书成,庄延擿死,他的父亲庄允城将书刊印出来。后被人告发,指斥该书对清太祖努尔哈赤直呼其名,犯了国讳。清延视为大逆不道,庄延擿被戮尸;其父允城被捕,死于京城,亦遭戮尸,其弟延钺及其子孙,年满十五以上的均被斩,妻女发配沈阳为奴。作序者,礼部侍郎李令晰被凌迟处死。该书列名参阅的十八人,除一人已死,三人未在书上署名,又事先检举免死外,其余十四人皆遭凌迟。乾隆年间,江西有个巨人叫王锡候,因他所献的一本书名《字贯》的书,触犯了康熙玄烨,雍正胤禛和乾隆弘历之讳,乾隆怒不可遏,认为是“大逆不道”“罪不容诛”,竟因此杀害了不少无辜之人。
大家都知道明清骇人的文字狱,触犯了讳禁为文字狱案中的重要部分,因此避讳的冤魂避任何时代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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