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机动车限吨通行(花都拟禁止5吨以上车辆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通行)
关于《关于禁止5吨以上货车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缓解花都区城区道路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组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拟决定利用城区外围路网结构,分流部分过境货车,并起草了《关于禁止5吨以上货车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11天)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文。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联系人:邱志鹏,020-37763237。
四、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179965583@qq.com)或邮寄(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新花路10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都大队,邮政编码:510800)形式反馈至花都区公安分局,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特此公告。
关于禁止5吨以上货车
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通行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缓解花都区城区道路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组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拟决定利用城区外围路网结构,分流部分过境货车,请受限货车提前绕道行驶。现将征求意见稿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的时段及路线
(一)全时限行。全天24小时禁止5吨以上货车(指核定载质量、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的货车、牵引车)通行新街大道-建设北路以东、三东大道以南、曙光路以西、田美路-新华路-滨湖路-环湖路-华南路以北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二)限时限行。每天6时至22时禁止5吨以上货车通行荔红中路-红棉大道-旧G107线-芙蓉大道以东、平步大道(花都大道)以南、凤凰北路-百寿路-迎宾大道-镜湖大道以西、雅瑶中路-工业大道以北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二、不受限制的情形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执行的期限
自2021年3月7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禁止5吨以上货车在中心城区
部分道路通行示意图
广州花都发布编辑部
来源:花宣
编辑: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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