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包括公共区域电费吗(交电费时还需交特约物业费)
“除了缴纳物业电费以外,竟还有一项特约物业费,且每家店铺所缴纳的费用不一,数次投诉都无人处理。”11月29日,在宝鸡高新星钻国际商业街开店近3年的冯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自己这件糟心事,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据向星钻国际商业街多位业主了解得知,部分店主已经在这条街上开店数年,之前电费还是1块多的时候交的是公共设施维护费,今年突然收据上就成了特约物业费,且每次交电费时都是一次打两张票,一张是电费收据,一张是特约物业费,店主光交电费不交特约物业费是不行的。多位店主表示交的电费多,特约物业费就多,每家店铺所交的特约物业费费用不一,物业公司也从未公示过收费标准,所以每次缴费都是一头雾水。
“物业公司说是公共设施的公摊费用,但是为何公摊费用每家还不一样?且现在商用电费都是6毛多,现在划下来每个月电费倒还是1块多。”店家冯女士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联系到星钻国际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回公司后将回电表明情况,但截至11月29日晚11点并未接到来电。
华商报记者 王培民 编辑 杨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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