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临走时给了520万分手费(心里有人放不下)
承诺的分手费变空头支票能讨要吗2016年1月,黄念与王自吉经朋友介绍相识,情投意合的他们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2017年10月,相识一年有余的两人决定要携手共度余生,商定将婚期定在2018年10月5日,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男友临走时给了520万分手费?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男友临走时给了520万分手费
承诺的分手费变空头支票能讨要吗2016年1月,黄念与王自吉经朋友介绍相识,情投意合的他们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2017年10月,相识一年有余的两人决定要携手共度余生,商定将婚期定在2018年10月5日。
然而幸福在2018年9月30日戛然而止,那天准新郎王自吉突然告诉准新娘黄念,心里还有个人放不下,还想再去挽回一下……于是矛盾一发不可收拾,黄念拂袖而去。
10月1日晚,王自吉在叔叔等亲属陪同下,前往黄念家商量解决事宜。10月2日,王自吉出具欠条1份,内容为“今欠黄念分手费(青春损失、精神损失、婚礼采办费等)共计50万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于2018年12月31日内付清”,王自吉伯父和叔叔作为见证人在欠条上签名。后因王自吉没有向黄念支付任何费用,黄念向上海奉贤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不愿履行给付补偿款的承诺,法律亦不能强制其履行,但根据本案案情,原、被告在举办婚礼前一年已经定下婚宴日期,并着手进行了筹备工作,被告在婚宴前四天提出取消婚礼,必然给原告带来财产上的损失:如根据本地习俗,邀请亲朋好友会赠送一些礼物、礼金;采购的食物、用品短时间内无法消耗可能过期、变质等,虽然原告未能提供具体损失的依据,但损失的存在显而易见。
另外,被告在婚礼前夕的悔婚行为必然对正憧憬幸福生活的原告心理造成一定程度的阴影,影响原告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的生活轨迹。上海奉贤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考虑本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酌情确定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80000元。目前该案已生效。(上海奉贤法院)
来源: 新闻晨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