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失业金补助申领(东莞这些参保失业人员)
6月29日,记者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保障范围
1.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申领条件的,2021年6月底前仍可以申领。
二、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三、申领办法
1. 线上办理方式。失业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式进行线上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业务。
2. 服务窗口办理。失业人员可在东莞市最后参保所在园区、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现场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业务。
【记者】龚名扬
【通讯员】蒋周
【作者】 龚名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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