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问题在哪解决(你最关心的身份证问题都在这里)
近期,“平安开封”后台
接到很多网友
关于身份证换领、补领方面的咨询,
确实,身份证到期或丢失
会给生活带来极大的不方便
那么,该如何补办?
外地人也能在开封办理吗?
为什么有的人办不了?
今天,开封警方就给大家最全面的解答!
01
河南省内户口居民
身份证申、换、补领
申请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河南省内户口居民,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回原籍办理,不属于首次办理二代证的,向我市任一派出所户籍室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具有河南省户口居民,在我市居住、工作、就学,需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
3、未满十六周岁的河南省户口居民,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由监护人陪同回原籍办理,不属于首次办理二代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手续。
办理所需材料
1、首次申领:本人居民户口簿。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监护人需出示显示未成年人户口页的居民户口簿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换领:本人居民身份证。
3、补领:需提供下列之一证件: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制证周期:承诺制证周期:30日以内
临时身份证申领:
居民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后至身份证办理环节完成证件“系统发放”前,可向居民身份证受理机关申领临时身份证。
02
在我市居住的非河南省户口居民
全国异地身份证换、补领
异地办理身份证有什么要求?
在我市居住的外省户口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注: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监护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所需材料:
换领:
需持身份证 下列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补领:
需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下列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制证周期:承诺制证周期:30日以内
附:
开封市全国异地证受理点详情:
1、龙亭公安分局午朝门派出所户籍室,地址:蔡胡同2号,电话:25322343
2、顺河公安分局铁塔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北门大街314号,电话:25322426
3、顺河公安分局宋门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劳动路东街2号,电话:25322807
4、鼓楼公安分局卧龙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大袁坑沿街80号,电话:25322343
5、禹王台公安分局官坊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医院前街56号,电话:25322619
6、示范区公安分局西湖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八大街与宋城路交叉口,电话:25323431
7、示范区公安分局金耀派出所户籍室,地址:黄河大街与大梁路交叉口往北100米路西,电话:25322807
1、杞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室,地址:杞县金城街道黑龙潭街,电话:22058816
2、通许县公安局城内派出所户籍室,地址:通许县城关镇文卫路中段路北成内派出所(老法院),电话:24966765
3、尉氏县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尉氏县政3路,电话:22065541
4、祥符区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开封县财源西街16号,电话:6682739
5、兰考县公安局兰阳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兰考县阳光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安专区,电话:22220065
拍身份证照片有什么要求?
1、被采集人不得着制式服装、穿浅色上衣、化浓妆、遮挡五官、戴深色镜片眼镜、戴有饰品。
2、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
3、头发蓬松超出图像裁切范围的,应动员居民予以整理。
办理身份证收费标准:
1、换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2、损坏换领、丢失补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
3、临时证收费每证10元。
4、首次申领免费。
哪些情况异地办理不予受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都了解清楚了吧~
大家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问题
可以留言给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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