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信息披露技术(ESG落脚点应是公司治理)
11月1日,由凤凰卫视、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WWF)主办,落基山研究所(RMI)、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SEE基金会)、大道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中心(C Team)联合主办的“零碳使命国际气候峰会2022”在北京召开,凤凰网财经进行全程报道。本届峰会以“绿色发展,碳路中国”为主题,盛邀近70位政商学界顶级嘉宾,共商低碳转型与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切实有效的有关行动。
峰会期间,由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CCG50)与凤凰网财经联合发布的《2022中国上市公司质量ESG指数及榜单》,正式公布。
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兼秘书长高明华
作为该榜单的发起人之一,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兼秘书长高明华教授从公司治理、ESG、公司质量三者的关系,以及ESG如何评价角度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该榜单评价标准,并对ESG和公司治理未来的发展提出建议。
高质量发展在刚刚闭幕的二十大报告中多次出现,高明华指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无疑也包括各类企业的高质量发展。ESG概念是从广义的公司治理概念中延伸出来的。“广义的公司治理有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就是利益相关者,也就是公司不仅为股东负责,还要为广泛的利益相关者负责。”高明华进一步解释,“这个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概念,其实就是社会责任,而社会责任又包括环境保护。”
高明华认为,当前人们对ESG的理解有很大差异,政府官员偏重于从宏观上理解,企业偏重于从微观上理解,而本次发布的《报告》面对的是所有上市公司,做微观上的评价。他表示,“这份《报告》是中国可以看到的,对全部A股上市公司进行ESG评价的第一部《报告》,是全样本的。”
那么,公司质量/ESG该如何评价?
对此,高明华表示,指标体系主要有四个基本原则:科学、可得、可比、可持续。“有的报告设计的指标体系非常庞大,看起来很科学,但如果数据不可得等于没用,就只有理论意义,没有实践意义。因此,很多东西不是‘多就是好’,还要看中可得、可比、可持续。”
最后,高明华对ESG治理体系提出了几点建议。
他强调,ESG的落脚点应当是公司治理。在公司治理方面,具体而言,要淡化“控股”一定要“控制”的观念,强化各类投资者权益平等保护的意识;切实增强董事会独立性,股权董事不能强制董事会采纳其意志;实现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层经营控制权的独立性,同时使其独立承担责任;加强内部控制,同时高度重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权配置;不断强化高管薪酬与高管贡献相吻合的薪酬契约意识,判断一个企业高管薪酬的高低,不能仅看其绝对额,更要看其贡献。
在社会责任方面,要高度重视公司的创新责任,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尊重各利益相关者的专用性资产,尤其要重视员工的权益保护;要重视社会责任的合规性。
在环境保护方面,基于“双碳”目标,完善环境保护法规,提高环境保护绩效,加强环境保护信息披露。
以下为高明华演讲全文:
高明华:非常感谢受邀参加今天的峰会,祝贺峰会圆满成功。刚才有位专家提到,“ESG不等于ESG评级,任何ESG评级都代表着背后的利益集团”,我对这个话不太认同。我们本次发布的报告是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研发的,没有接受任何赞助,完全是我们学校支持的一个项目,所以没有任何资金来源。
今天我们发布的指数叫做《中国上市公司质量ESG指数及榜单》,会议的主题有几个关键词:ESG、ESG投资、高质量发展。刚刚闭幕的二十大报告中出现的次数比较多的一个词也是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和ESG、公司治理是什么关系?今天下午我一直听到比较多的就是E(环境)和S(社会),涉及比较少的是G(治理),我不知道为什么放在最后,但G(治理)是三个方面最重要的。我们已经做了十五年的评价,出了二十一部公司治理指数报告,其中包括好几类,投资者保护、董事会治理、企业家能力、财务治理、信息披露、高管薪酬指数等等,加上我们ESG报告一共二十三部。
我们研究公司治理的时候,恐怕任何一个学者都会知道,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公司治理从狭义演变为广义,广义的公司治理有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就是利益相关者,公司不仅为股东负责,还要为广泛的利益相关者负责,这个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其实就是社会责任,而社会责任包括环境保护,我们研究公司治理的时候是包括社会责任的。
人们对ESG的理解有很大差异,政府官员偏重于从宏观上理解,企业偏重于从微观上理解,我们的评价当然是微观上评价,就是对所有的上市公司。根据我的了解,这份报告是中国可以看到的,对全部A股上市公司进行ESG评价的第一部报告,也是全样本的。
我们历年出版的公司治理报告,当年设计分类指数的范围很广,最早设计的时候就是社会责任,也做了高管薪酬指数,进一步延伸到投资者保护、董事会、企业家内部控制等等方面。
国务院在2020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其实就包括ESG的所有内容。第一条就是公司治理,其它的各个条目中都包括公司治理的内容,比如信息披露、隐形股东和欺诈等等,都是公司治理的内容,所以不要认为仅仅第一条才是公司治理,那样理解就有错误了。
这里特别提到社会责任,没有专门提环境保护,但社会责任是包括环境保护的。今天的主题涉及到高质量发展,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是和ESG高度统一的,所以我们的报告去年叫做《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报告》,今年把指数做了调整,质量就和ESG放在一块。
国务院的《意见》特别强调上市公司要做强做优,支持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这些内容可不可以归入ESG范畴?我认为当然是可以的。
不少人在理解社会责任的时候好像比较狭隘,就是企业怎么给社会提供服务,基本上局限于这样一个狭隘的概念。但是大家想一想,企业如果不能盈利,怎么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服务?现在一个比较热的词就是乡村振兴,如果我们自己都过得很穷,有钱资助别的乡村振兴吗?不可能的,所以很多人把公司的经济责任撇掉了,就是正常为社会做的贡献,这显然是不够的。
二十大报告中多次提到创新,所以创新也应当纳入公司的社会责任范畴。这个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不管是技术创新还是制度创新都有非常明显的溢出效应,我进行了技术创新,别人会效仿、别人会跟进,否则你就竞争不过别人。制度创新的话,别人的模仿能力就更强了,可以带来高收益,所以不管是技术创新还是制度创新都有很强的溢出效应,应当纳入公司的社会责任。除了大家理解的比较狭隘的社会责任,这两个方面应当放上去,就是公司的经济责任和公司的创新责任。
很多人谈公司治理的时候都有很多误解,就是把公司治理理解为公司管理,甚至用词都是管理的词汇,其实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治理讲究契约和合规,管理讲究服从,从管理到治理是一个社会文明的进步。我们很多人在做评价的时候其实还是管理的内容,当然管理并不是不重要,但一定是治理的框架下。
应该如何评价呢?去年我们做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的时候,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意见》,加上我们自己十五年来做公司治理的经验开发了一套指标体系,选择指标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科学、可得、可比、可持续。
刚才有人说中国有300家机构评价ESG东西,有的设计的指标体系非常庞大,看起来很科学,但如果数据不可得等于没用,就只有理论意义,没有实践意义。不可比的话怎么知道企业做的好不好?数据也不能不可持续,不能今年的指标到明年就不能用了。最近的G20的OECD公司治理准则正在修订,征求了中国学者、政府官员和企业家的意见,一定也有考虑到中国的情况,中国也是在G20会议上签过字的,所以应该成为一个国际评价指标体系的来源。
很多东西不能仅仅是“多”就意味着“好”,还需要可得、可比、可持续。
我们历年做的公司治理评价,其中是包括社会责任的,比如企业家能力的评价的一个维度就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也在很大程度上包括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披露,我们的指标体系就是长期以来公司治理评价的基础上衍生过来的。去年我们做上市公司质量指数的时候设计了四个维度:公司治理、社会责任、企业创新、绩效与价值,基本上可以说就是公司的经营能力。今年我们又进一步归结为ESG,就是公司的绩效和价值作为公司的经济责任,创新作为公司的创新责任,加上原来的这些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包括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合规责任和信息披露等等,最后是130个指标,构成我们完整的指标体系。
因为我们做这个东西比较早,十五年的数据,到目前为止,有我们这么大的数据库的很少。别人做的东西也就是近几年的事情,我们已经延续了十五年,所以有历史数据。有的公司在进步,有的公司在退步,可以做纵向和横向的比较。
我们的样本是全部的上市公司,当然扣除了上市不足一年的公司,因为他们的信息披露有些不全,我们本着可比的原则是把上市不到一年的剔除,退市的也要剔除。我们的评价是一种相对值,不是绝对值。
ESG的公司治理是有国际标准的,无论什么行业,无论什么所有制,基本上公司治理没有多少差异,或者说差异性不大,这些就是G20的OECD公司治理准则适合所有企业的重要原因。社会责任差异是很大的,环境保护差异也是很大的。如果公司治理可以做绝对值评价,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无法做绝对值评价,因此把每个维度的最高分设为100分,然后给其他公司重新计分,最后得出的值就不代表最高分是100分,但各个维度要把最高分设为100分重新计算。
需要特别说明一点,大家都有谈到不同行业差别比较大。确实如此,我也承认,但我们要可比,所以找的是可比性比较强的指标。就像通用设备使用面非常广,但做排序的时候最好是不同行业单独排序,特别是金融业和非金融业差别比较大。我们的数据库当然不是所有数据都写到书里面,但数据库可以做各种各样的组合、各种各样的排名,大家需要的话也可以联系。
最后看一看评价结果,公司治理和ESG指数的分数不是绝对得分,而是相对得分,没有把最高分设为100分,所以大家谈分值的时候不要绝对化。ESG是从去年开始做的,今年来看是下降的,公司治理是上升的,环境保护是上升的,唯有社会责任是下降的,而且下降的幅度还不低,主要是经济责任、创新责任下降的幅度比较大,跟国际环境和疫情关系都非常密切,非常符合现在的形势。
图中是国有和非国有的,报告中还有更细致的分类,国有控股公司和非国有控股公司。最近两年国有都是大于非国有,今年都有出现下降,非国有下降的幅度更大,这和目前是非常吻合的,非国有企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
我们列出了几个最终控制人:中小企业、监管机构、境外企业、地方国企或者监管机构,包括自然人、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中央企业排在第一位,图中的数字都是今年的排序,中央企业控制的上市公司排在第一位,去年不一定,可以看到去年境外企业排在第一位,所以这是最终控制人的排序,今年同样都下降了。
图中是一个行业的比较,按照证监会的行业分类,排在前面的是前三位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旅游,排在后面的是综合、教育、文化、体育、娱乐。大家可能能够猜出原因,这两年的双减导致教育行业几乎是自由落体式的下降,这个指数体现也非常明显。文化体育基本上也叫停了,或者也是青黄不接,这种下降在指数中体现也是非常明显,很能反映我们当前的现实。
按照地区来看,东部是最好的,东北是最差的,确实东北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提高。
按照省份来看,排在前三位的是北京、上海和安徽,排在后三位的是辽宁、吉林和青海,其中东北三省占到两位,吉林和辽宁是倒数的,最后第一位和第二位都是东北的。
按照上市板块来看,科创板排在首位,跟预期也差不多,因为这是我们特别推崇的板块,质量确实是比较高的,最近两年都是科创板排在第一位的,深创板是最后一位的,反映公司治理、社会环境的力度。
刚才讲的是非金融业,我们把金融业和非金融业分开,因为差别比较大。去年我们基本上把金融业排除了,所以金融业只能看这一年的,去年的几乎没有几个公司纳入我们的评价。可以看到最高的是公司治理,然后是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其实不见得环境不好,有的专家专门搞绿色金融,恐怕主要是绿色投资,因为不像采矿和制造业行业的环境保护那么突出,自身没有什么环境保护的问题,当然也有碳排放的问题,所以分值低,并不是做得不好,不能跟非金融业比较。
按照所有制来看,金融也是国有高于非国有,就是不同的所有制。
按照最终控制人来看,中央企业和监管机构控制的公司是最高的,而非国有企业或者G20控制的公司,不管是指数还是分享指数方面都有最低的,中央企业还是表现得不错。
按照地区来看,总指数和三个分项指数最高的都是同步,后面的感觉也是一样,东北在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方面都是最低的。
我们来看沪深300和非沪深300的比较,每年1月和7月都会更新。我们在1月做过一次,当时也是在凤凰网的会议上发布的,可以看到不管是ESG总指数和几个分享指数方面,沪深300都高于非沪深300,意味着沪深300成分股的总体表现确实还是不错的,至于为什么选择这个成分股还是有一定的道理。金融业也是沪深300好于非沪深300,这里就不多介绍了。
看一看出海企业的比较,我们根据海外收入占比不同,只把海外收入占比20%以上的公司和以下的公司做了一个比较,因为太低的话无法反映海外公司的特征。海外收入占比不低于20%的公司质量和ESG指数和三个分项指数都是略高于海外收入占比20%以下的公司,所以海外公司表现略好一点,主要是因为一些国际环境,尤其是发达国家更加严格的制度要求。
图中的排名不可能一一呈现,只是列出前二十名。前三位是中国石油、贵州茅台、中国石化。非金融业国有企业前三位是华策检测、中控技术、美的。金融业前三位是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最后根据我们的指标体系简单提几个建议:
刚才讲过,ESG的落脚点应当是公司治理,我们计算指数的时候公司治理也是权重最高的,因为没有公司治理就没有其它的。我们对公司治理的理解也是比较狭隘,往往局限于董事会,其实不是的。我们比较强调控股就一定控制,这是错误的,控股未必控制,需要强调各类投资者平等保护的意识,不要强调谁比谁强,不是只保护某一个方面。
股权董事不能强制董事会采纳其以致,比如美国标准普尔500强独立董事占比85%以上,一般公司只有CEO进入董事会,其他的不进入。董事会代表所有的投资者,代表整个公司,董事会应该是独立的,即使有股权董事也不能仅仅反映背后股东的利益,应该代表整个公司。总经理要独立于董事会,当然还要处于董事会的监督下。我们只强调董事会独立是不够的,必须还要强调总经理的独立性,这样才能独立承担责任。
加强内部控制,尤其是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财产配置,这一块是非常低的。应该关注高管的薪酬和贡献的吻合度。高管薪酬指数反映的就是高管的薪酬和贡献的吻合度,强调绝对值没有意义,要看贡献。
社会责任方面刚才大家谈得也比较多,我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基础创新、制度创新要突出出来,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责任内容,或者是作为各个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员工,这在中国尤其重要。
刚才专家谈环境保护也比较多,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披露,这些都是摆在主要的位置上的。
由于时间关系,我就讲这么多,非常感谢各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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