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区车位产权办理(新建住宅小区车位确权简析)

上文分析了小区停车位的几个主要问题,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关于小区内车位的确权问题看到之前有很多业主投诉小区所有的停车位都是业主共有的,买房时已计入公摊面积也有投诉说人防工程的停车位的使用权也是业主共有,也计入了公摊,咱们带着上述问题来分析一下新建住宅小区车位确权事宜:,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现在小区车位产权办理?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现在小区车位产权办理(新建住宅小区车位确权简析)

现在小区车位产权办理

上文分析了小区停车位的几个主要问题,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关于小区内车位的确权问题。看到之前有很多业主投诉小区所有的停车位都是业主共有的,买房时已计入公摊面积。也有投诉说人防工程的停车位的使用权也是业主共有,也计入了公摊,咱们带着上述问题来分析一下新建住宅小区车位确权事宜:

先给大家看一下民法典中关于停车位的权属条款:“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地上部分的停车位属于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也就是说该部分车位业主可以直接使用,且开发商不可以买卖,物业公司不能收取车位停车费。

2、地下车库的车位问题我们需要从土地权属来分析一般来看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包含了地上地下部分,也就是说地上住宅的土地证与地下车库的土地证是一个,从这里来看地下车库产权貌似应该是归业主共有,其实不然,地下车库的车位与地上的住宅的确权其实是一致的,在房产测绘测量时,都有公摊;开发商对外销售时卖的都是建筑面积;地下车库与住宅均属于建筑单体,房产测绘时互不分摊(地上住宅分摊只在地上单体建筑里,地下车位分摊只在地下车库内)。因此地下车库的地下车位在办理产权时与地上住宅是一致的,都是开发商先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初始登记,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大证,然后再给已售部分的每户办理每户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就是大家名义上的房本。

3、地下车库还有部分车位是人防工程的车位,这部分车位开发商和业主都没有产权,此部分归国家所有,但是在平时不影响人防工程及其他情况的下,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建设单位经营出租,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也就是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是出租合同,没有产权。相关法律条文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据此,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归开发商,人防车位平时由开发商使用管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最高年限为20年,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出租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租,须重新签订出租合同,合同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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