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宫甄嬛传版权费(网游后宫甄嬛传被判侵权)

后宫甄嬛传版权费(网游后宫甄嬛传被判侵权)(1)

11月30日上午,海淀法院官网发布了吴雪岚诉北京紫光顺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公司”)、王刚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二案的审判结果,紫光公司被判赔偿吴雪岚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2万元和20万元。

据悉,由紫光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络游戏《后宫甄嬛传》未经吴雪岚授权,擅自使用小说名称,在游戏中大量使用《后宫甄嬛传》中的人物名称、对话和故事情节,同时还在游戏宣传中使用“游戏剧情发展以甄嬛传小说故事情节为原型”、“根据同名小说《后宫甄嬛传》所研发的网页游戏”等内容,并且紫光公司通过销售游戏道具直接获利。

法院综合考虑网络游戏高利润的性质、涉案游戏通过销售游戏道具、装备直接获利及其运营期间,以及涉案作品的性质、知名度、紫光公司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性质等因素,认为以上行为已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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