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当街遭多名女同伴猛踹掌掴(女子被掌掴还手被认定)
四川高铁上发生的一幕,本来是一件小事件,没想到最后却闹的全网知晓。结果是定性为互殴,女孩被罚200元,孩子父母被罚500元。对此结果很多网友表示不理解,为何被人打,还手还有错?
案例经过
成都女子坐高铁,后座的一个熊孩子一直踢她座椅,可能惹恼了女子。她忍无可忍就回头说了两句,然后孩子家长不干了!就和女子互骂,骂着骂着,事件升级了。孩子母亲出手打了女子一巴掌,女子也不甘示弱予以还击。
最后事情闹大了,列车长出来调解,想把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孩子家长也认识到错误,请求和解,可没想到女子不愿意,就是不和解。
于是警方出面了,最后认定双方的行为为“互殴”,各打三百大板。
对于此事,广大网友好多人不理解!认为认定互殴不合理。
但真的不合理吗?
何为互殴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互殴的认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双方都有过激行为,即有相互攻击行为;(2)双方都受伤,即有双方都受到伤害;(3)双方都有违法行为,即有双方都违反了法律。
简单来说,就是双方都动手了,也造成了伤害,就能认定互殴。
就本案而言,女子在被孩子母亲掌掴后,没忍住与孩子母亲动了手。其行为符合互殴的认定条件,因此警方认定互殴是没错的。
有人或许要问了,那被别人打就不能还手?只能任由别人打?
其实不是的!
最新的2023年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解释,被迫还击不再认定为"互殴"。
其实被迫还击也很好理解,就是你的还击是为了报复对方,还是为了制止对方的不法侵害?前者为互殴,后者为还击。
如果女子在被掌掴后,没有上去打回来,而孩子母亲还要动手,那么女子再还手,那么女子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不构成互殴。
可女子的做法却是直接打回来,也就是报复对方,这种行为不是互殴还能是什么?认定互殴是一点毛病没有!
正确做法在碰到类似的事情,在被对方殴打时,应先忍让,寻求帮助,后报警处理。如果对方不依不饶,危害到你的人身安全,是可以还手的。
当然,如果对方手持“凶器”,那最好的做法就是先逃避!如果退无可退,也可以直接还击。
互殴的认定,是否在纵容打人者?还手既互殴!简单的看,好像是纵容打人者,但事实上却不是。
要知道,我国的法律不鼓励以暴制暴,不鼓励私下通过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
也就是说,如果法律允许还手是自卫,那么国家就真的“乱了”。你打我一下,我立马打回来,反正是自卫,打死了也与我无关!对方见你下死手,他也不管不顾了,最后很可能就是不死不休。
因此,法律只能这么规定!
说实话,全国每天像这种小“摩擦”事件非常多,而对于这种事,警方的处理方式一般为调解。就是让双方私了,各自出点医疗费,然后各自回家。
像这起案件,一方不肯私了,那警方也只能判互殴,双方都要拘留或罚款。
其实吧,这起案件如果女子在被掌掴后,选择报警,那么警方就会以故意伤害罪对孩子母亲实施拘留,并赔偿女子医药费等费用。
总结这起案件,警方对双方行为定性为互殴是正确的判罚。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遇到事情时,别冲动,忍让为先,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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