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内退怎么办理 职工内退是怎么一回事

一、为何职工内退职工内退,也称“内部退养”或“离岗退养”,这严格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办理了退休手续,只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单位一般也对内退设置一定的年龄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等等),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职工内退怎么办理 职工内退是怎么一回事?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职工内退怎么办理 职工内退是怎么一回事

职工内退怎么办理 职工内退是怎么一回事

一、为何职工内退

职工内退,也称“内部退养”或“离岗退养”,这严格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办理了退休手续,只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单位一般也对内退设置一定的年龄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等等)。

所以,这实际上是一种保留劳动关系但又无须在岗的情形,一般在国企较多,主要是对一些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但又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员工的过渡性办法。

二、职工内退的由来

1993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目的在于为了妥善安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其中第九条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三、内退职工面临的问题

2008年上半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力资源研究培训中心发布的题为“建设和谐社会要尽快解决国有企业内退人员问题”的报告,报告认为“存续分立,主业改制上市”的做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人员问题,实际上是一种把“人员难题挂起来再说”的权宜之计。

如今,当初的内退职工普遍达到或接近退休年龄。现在存在诸多问题,如内退人员队伍庞大,总量偏多;人员知识技能水平低、收入水平低;内退人员当前面临着就业门槛高、供养负担高、收入差距拉高的困境。

四、内退职工再就业的劳动关系及伤残待遇问题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2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2009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下岗、内退职工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007年《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 中第十二、已办理“协保”、“内退”的职工,在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后,实际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议纪要认为:已办理“协保”、“内退”的职工(包括下岗职工),在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的,因“协保”、“内退”、“下岗”职工与实际用人单位已形成特殊劳动关系,依照《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职工非由单位指派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由实际用人单位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故劳动者应依据上述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作者:邹飞律师,《劳动法学习》微信公众号是邹律师个人分享学习法律心得,讲解、传递法律知识的平台,著作观点仅供大家参考。写作时也引用或参考过他人或平台的文章,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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