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的基本表演形式(戏曲表演之念)

戏曲的基本表演形式(戏曲表演之念)(1)

念与唱是戏曲表达人物思想感情的重要艺术手段,念与唱在表演中是相互配合、互为补充的。戏曲演员从小练基本功,念白是必修科目之一。演员在掌握了口齿、力度、亮度等基本要领后,还要结合具体的演出剧目,根据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情节发展的需要,妥善处理重缓急、抑扬顿挫的节奏变化,使唱腔达到既悦耳动听,又语气传神的艺术境界。

戏曲的念白大体上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比较严格的韵律化了的“韵白”,一种是在各自方言的基础上创造的、接近于生活语言的“散白”,比如黄梅戏的安庆语、苏剧的吴语、京剧的京白等。但无论韵白还是散白,都不是普通的生活语言,而是经过艺术提炼加工的具有节奏感和音乐性,念起来铿锵悦耳的近乎朗诵体的语言。正因为念白也是音乐语言,在传统剧目中,唱和念才能相互协调而没有冲突。

几百年来,在戏曲理论和实践中,有的人重唱而轻念,有的人重念而轻唱。明代戏曲理论家徐渭主张“唱为主,白为宾”,并把念白称为“宾白”;清代戏曲理论家李渔则极重视念白,认为“欲观者悉其颠末,洞其幽微,单靠宾白一着”。在近现代,戏曲演员亦各有侧重,戏曲界流行“千斤话白四两唱”的口诀,以此来说明念白在戏曲艺术中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实际上戏曲演员塑造人物形象时大都善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种艺术手段的综合功能,而不局限于一种表现手段。在实际表演中,唱和念不仅并重,而且要求安排妥帖,相互衔接。彼此和谐,并在长期演出实践中逐渐生发出一些过渡形式,如叫头、哭头、起唱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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