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有记载么(女娲传说中一个远古秘密)
《风俗通义》曰:“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谈及女娲时,“女娲补天”、“女娲抟土造人”等总让人耳熟能详。
古代许多人认为人类是由女娲捏土而来的。不过有的学者并不赞同“抟土造人”与人类的诞生有直接关系,认为那只是人类社会变迁的缩影,即人类文化史上的制陶技术的发展投影。
正因有这一发展,人类社会才进入具有贫富差距的阶级社会。除“抟土造人”外,关于女娲传说中的一个远古秘密与人类有更直接关系,更贴切的现实,不过许多后人拒绝承认其存在。
那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秘密呢?
女娲“捏土造人”的传说并不靠谱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就是,“女娲造人”传说不是古来有之,至少在《风俗通义》出现以前,从未有人提及过女娲造人的事。
有关女娲的神话,最早一批古籍如《山海经》、《楚辞》等都有提及。不过这两本书对女娲的描述比较模糊和朦胧,没有具体指出她是如何造人和通过什么形式造人的。
许多学者认为,依照两本书描述的内容来看,女娲代表的是以造人为职责的母神神格,即生育之神,与“观音送子”的神格一样。
《楚辞·天问》非常犀利地提问:“女娲有体,孰能匠之”。认为女娲能造人,那谁又制造了女娲?《列子·黄帝》等古籍对此进行填补,认为华胥受到上天感应而生下女娲和伏羲。
且不纠结女娲从何而来,学者丁山在此处认为,这是女娲造人意象的传说,“至少战国时期这个传说就存在”。
《山海经·大荒西经》没有说女娲造人,只是描述女娲与人之间是母子关系。书曰:“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认为众神由女娲的肠子变化而来。
侧面而言,就是女娲生下10个孩子,不是用土捏出来的,所以女娲造人的故事同人类社会中的陶瓷文化联系在一起更确切和具有说服力。
在女娲的身上,还有一个让后人不想承认的传说。
不符合伦理道德的结合更贴近现实唐朝李冗在《独异志》中说:“昔宇宙初开之时,天下未有人民,止女娲兄妹于昆仑议以为夫妇。”
据传说,所谓的女娲兄妹,一般指的就是女娲和伏羲。所以这则故事讲述的是兄妹俩结合的事,很显然,它已经违背封建社会时期的道德。
兄妹怎么可以结为夫妻呢?古代时期,儒家思想盛行后,不仅兄妹,没有血缘关系的母子之间的结合,都是悖天逆道的行为,要遭到上天谴责和浸猪笼的。
不过,尽管不符合封建社会道德,但传说一直从未停过。1966年发现于四川郫县的东汉古墓《伏羲女娲交尾图》就非常详细地描述女娲和伏羲之间的关系。
依照《史记》描述,女娲和伏羲所生活的神话时代大约距今有6000多年的时间。在当时,中国、欧洲、埃及等还没有进入文字时代,一切故事都基于口传口的传说。
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从社会发展阶段的角度出发,深度剖析传说时代中的神话人物所折射出的社会现象。
认为这一时期的人类正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其特点就是尚未形成对偶婚姻和一夫一妻制婚姻(相对女性而言)。
没有婚姻的存在,就没有家庭可言。以其单调而落后的生计方式而言,人们必须依靠群体和氏族生活,否则无法继续生存。就算是到父系家族社会时期,群体生活的影子尚未摆脱。
依照女娲和伏羲可以结合的传说来看,当时的社会应该还会摆脱血缘家族的影响,婚姻中已经排除父母辈同子女辈的结合,但子女中的兄弟姐妹可以走到一起。
因此,女娲和伏羲的结合与人类社会发展有最直接的关系,不是神话传说的一种折射,要比抟土造人来得更可靠。
那么,兄弟姐妹的结合符合道德观吗?
原始社会不能拥有阶级社会的婚姻
时代的不同,道德评判标准不同甚至完全不一样。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或者是近亲之间的结合,到春秋时期依然存在。
在许多伦理学者和史学者看来,春秋的一些王侯是相当“昏庸的”,如文姜和亲哥有不伦之恋;许多姐妹都嫁给同一个男人。
而在如今看来,姐夫娶小姨子是非常要不得的事,一旦有人这么做,定然会引来异样的眼光和他人背后的讨论。究其原因,就是道德不符。
如果用民俗学的角度来解释,春秋时期的荒诞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当时的人们依然受原始社会的遗俗和道德影响,两个姐妹嫁给同一个男人或者是兄妹之间有私情并不违背道德。
同样受到传统行为影响的例子在如今也依然存在,如现代社会更多强调的是自由恋爱和婚姻,不过许多人从现实出发,认为“门当户对”非常重要。
至于怎么样一个门当户对方式?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理解。有人认为是家庭背景相似,有人则认为金钱方面必须平等。
在这些观念的影响下,就算是许多父母接受现代教育,也如封建社会时期的父母一样莫名其妙的为儿女“包办婚姻”。
所以,春秋时期所受到的原始社会遗俗影响的道理,同如今社会受封建社会影响非常相似。
依《淮南子》的描述,女娲在制造出来的人群中拥有很高的支配权,能影响到人群的生产和生活。
《春秋世谱》将华胥列为母系社会时期的著名首领,女娲作为她的女儿,又具有对社会的支配权,说明女娲极有可能是第2代母性氏族中的某个部落的领袖。
由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婚姻方式是普那路亚家庭,所以伏羲不可能同母亲华胥相结合,只能与自己的姐妹女娲走到一起。当时的对偶或一夫一妻制婚姻并没有出现,所以两人的结合并不能组成家庭。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以血缘或收养关系为基础、一夫一妻(相对女性而言)相结合的能满足独立生产消费的比氏族社会更微小的组织出现后,家庭才真正诞生。
而这一刻,已经不再是母系氏族社会,就算女娲能活几千年的时间,也熬不到阶级社会(父系氏族的出现,极大地推动阶级社会发展)。所以她可以和兄弟伏羲走到一起。
原始社会和阶级社会是两个不同的性质,无论是生产与消费,还是婚姻与家庭,都出现天差地别的变化。道德观念一般是建立在社会发展基础上的,并且具有滞后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不过社会全面发展以后,特别是完成全面过渡之后,道德也随之改变。正因如此,就算是伏羲和女娲走到一起,在当时并不受到人们的谴责。但对于后人来说,这是一个很难接受的事实。
结语神话故事中蕴含着许多的社会现象,有的折射出不同时期的历史发展,有的则反映某一社会阶段之下人们的生产生活、婚姻等情况。在女娲的身上,“女娲造人”和“女娲补天”等反映的是不同的社会现象。
其中的女娲造人实际上表达的是陶瓷生产技术发展史的过程。陶器对我国具有很深刻的历史意义,是重要的生产生活工具,如今依然在影响着中国人。对于女娲和伏羲之间的结合,其实那是原始社会普遍的现象,没必要拒绝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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