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集中配送方案(校内食堂超市配送公司屡引学生家长不满)
3月12日,山东现代学院有学生曝光出校内一所超市在封校期间方便面价格疯涨。她买了3包干脆面、一桶茄汁面花费了33.7元,而据媒体调查,平日这4件方便面价格仅仅9元。山东的这所高校学校内的超市出现问题,其他的学校内的超市是不是也有问题呢?
校内承包的超市屡次引发学生不满,像涨价只是其一,原来还有媒体曝光过多所校内超市售卖临期产品,且部分产品售价明显高于市场产品。
除了超市之外,学校内的食堂和“双减”以来各地的配餐公司也是家长们关注的焦点,不时有各种消息传来。
如上个月闹得沸沸扬扬的桃城中学的事情,其中有一条就是学校的饭菜质量太差,初三学生甚至吃不上饭的情况。但是据目前该校家长和学生们的反馈,饭菜质量依然没有多大提高。饭菜质量差并不是一个学校的问题,相信只要有食堂的学校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尤其是中小学之中,高校要稍微好一点,因为高校对餐饮这个方面引入的竞争机制还是比较全面的,A食堂不好吃,可以去B食堂,承包人之间存在竞争,自然就会在饭菜质量上加以提高。
而本月天津中小学配餐公司卫生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更是让人大跌眼球,事情竟然是被某音一自媒体创作人意外曝光,让天津市中小学的家长极为愤慨。一家供应着天津市内十多家重点中小学的配餐公司存在各种问题,让无数家长心寒。虽然最后该公司被罚款100万,吊销食品经营许可,但是也让我们看到了学校餐饮配送中存在的漏洞。
再联想之前,河南的痛哭校长,虽然几个月过去一直没有后续出来,看当时的报道情况,还是校长本身能决定食堂的经营和归谁但无法左右配餐公司的经营,两者之间产生了矛盾,于是上演了一出校长痛哭的大戏,最终那家配送公司被扫地出门。
每个学生都是自己家长亲生的,孩子成绩好不好另说,孩子能不能吃到嘴里东西,吃的好不好,家长看在眼中,心疼在心里,那这些经营主体究竟应该谁来管,该谁管,他们就不应该更加负责任一些么?
其实在2019年就公布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里也明确规定了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到底谁来运营,谁来负责。其中明确提出:从2019年起,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
但是原来采用的承包方式还在继续进行,因为之前,很多学校领导都认为,把学校的食堂交给校外“有资质”人来作为经营单位,一方面学校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另一方面还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但是非自营的情况,经常会出现承包商为了利益最大化,放松对食材质量、食品安全的管理,发生问题,产生家长、学生和学校之间的对立情绪。
对于超市,《指导意见》指出: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对于寄宿制学校,原则上小卖部、超市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而高校的超市绝大多数都是通过招标获得在校内经营的资格,于是乎很多超市经营者觉得跟校方管理层有关系就肆意加价。
对于配餐公司来说,更是如此,有的地区,比如三四线城市里的配餐公司通过招投标后对当地的学校配餐形成垄断趋势。但是招投标其实是通过政府部门的正常招投标进行的,出问题的公司大多是招投标的时候,一个标准,运行了一段时间后,就变成了另外一个标准,能省就省,能赚就赚。
如果真的能够严格标准的话,即首先由教育行政部门公开招标采购,确定本区校外配餐准入企业;然后由学校、家委会成员、家长代表组成的配餐企业选取工作小组,遴选出不少于3家备选配餐企业;之后再由本校学生家长,从备选配餐企业中,投票选定服务本校的最终配餐企业,以及最终的餐标。这样的话,就更加透明公正了。
希望这些公司和部门还有校方,都能够真正以孩子们的健康为重,起码能让孩子们健康的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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