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春节习俗(浙江省唯一春节)

浙江省的春节习俗(浙江省唯一春节)(1)

2008年,浙江省文化厅首次确立了14个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地。这意味着,从此以后浙江省春节、元宵、清明等7个传统节日都有了各自的标志地。绍兴凭借着保护良好的民俗文化——祝福,成为春节的唯一标志地。

鲁迅先生小时候,每年来到祖居参加“祝福”:“这是鲁镇年终的大典,致敬尽礼,迎接福神,拜求来年一年中的好运气的。”专门以“祝福”写过文。

浙江省的春节习俗(浙江省唯一春节)(2)

旧时绍兴人是如何过传统的春节的呢?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传统的绍兴人过年风俗吧。

  春节(过年)是一年的传统大节,节期最长。腊月上旬,即家家舂糕裹粽,置办年货。二十日后,年事日繁,常须夜以继日。故农历十二月二十日起,以夜称之,曰二十夜、廿一夜。其时,择日洒扫屋宇,谓“掸尘”。而妇女则连夜赶制衣裤绣鞋,有谚曰:“二十年,连夜夜,点得红灯做绣鞋。”

  廿三夜、户户送灶。相传是日为灶司上天向玉帝述职之期。除夕时,又分批派往人间。(俗传灶神嗜赌而出妻,以至自带子女,故有“女不祭灶”之谚)。

浙江省的春节习俗(浙江省唯一春节)(3)

  十二月廿四至廿八,户户择日“祝福”,俗称“请大菩萨”,又称“谢年”。谚称“穷有穷办法,腌菜请菩萨”。祝福仪式隆重,白天准备福礼,洒扫宅屋,深夜祀神。礼毕阖家饮酒吃白斩肉、汁汤年糕,俗称“散福”。及至除夕,商号提前息市,家家悬挂祖宗神像;傍晚,户户供酒菜祭祀祖先。事毕,阖家团聚欢宴谓“分岁”。满桌菜肴多讨有口彩,如藉脯称“有富”,蛋称“元宝蛋”,花生称“长生果”。各种菜肴尽可畅食,俗称“三十日夜吃”,但唯鱼不能食,以取“吃剩有余”之意。晚上闭户时,户户燃放爆竹,谓“关门爆仗”。之后,长者向儿孙辈分赠“红包”,曰“压岁钱”。旧时还尚有终夜围坐不散者,俗称“守岁”。

  正月初一,翌日,多在清晨鸣炮开门,称“开门爆仗”,寓“早开早发”之意。开门后,家家接神祭祖,接神供以三茶六酒,枝圆桃枣;祭祖不供菜肴,只供汤圆数盅。是日起,祖宗神像前每日须点蜡烛一对,至正月十八止。初一早餐均吃汤圆,并杂以年糕,取谐音“团团圆圆”、“高高兴兴”之意。然后家长出门上街,称“走喜神方”。归家,以长幼为序,依次向尊长拜岁,去宗祠拜祖,并省视祖坟,名谓“展墓”,俗呼“上夜坟”仪同清明。是日,凡有邻居、朋友登门,必敬茶,茶内置橄榄或金桔两枚,称“元宝茶”。途遇长者,须打躬作揖。整天内,不动刀斧,不扫宅地,不倒垃圾。未及黄昏,户户赶早安睡,俗称“赶鸡睡”。

  初二起,亲友争相邀饮,俗称“做人客”。往往先近亲,后远亲;由亲及疏。做客须携果品,糕点之属作为礼物。主人除以酒宴款待外,还须备礼回送,称“回盘货”。

  自正月初一至初五谓“岁假”。市上商肆休业。凡有丐者上门,概予有施。至初五,市肆祀财神,悬旌开业,称“开市”。民间亦于是日祭祀,谓“了新年”。正月十五为元宵节,古称“上元节”,俗称“灯节”。绍兴人的元宵节,期则为正月十三至十八,十三称“上灯”,十八谓“落灯”。自正月十三日始,官民张灯结彩,村村敲锣打鼓,俗谓“闹元宵”。绍兴元宵节尚有吃汤圆之俗,故有“上灯汤圆落灯糕”之谚。元宵节期间,城乡多演戏娱乐,有连演数天,十数天者,俗称“十八日灯头戏”。

  正月十八,家家祭祖。祭毕落下神像,至此年事告完。俗曰“十八日头落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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