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岗五虎将谁是大哥(12岁时逢人就杀靠这个成土豪)
李绩(徐懋功)是隋唐年间山东豪杰的代表人物,他是瓦岗军仅存的大佬级人物,有趣的是他早年的经历多部史书给出了矛盾的答案。《旧唐书》说他“家多僮仆,积粟数千钟,与其父盖皆好惠施,拯济贫乏,不问亲疏”,俨然是一副豪门公子的模样,李绩参加瓦岗军的年龄是17岁,也就是说他少年时代就土豪的很;而《册府元龟》《太平广记》等史书还说李绩少年时代就“不读书”,还种过地(李绩晚年也自称“山东一农夫”),对农活很熟悉。那么李绩家族到底是穷是富哪?
这个答案要从李绩本人的自述中找,“我年十二三时为亡赖贼,逢人则杀。十四五为难当贼,有所不惬则杀人。十七八为佳贼,临陈乃杀之。二十为大将,用兵以救人死。”李绩的老爹李盖没有任何在隋朝为官的记录,李绩家没有高贵的门第和强大关系网,李绩本人也不是善于经营产业的主,用他上司李治的话说就是“性廉慎,不立产业”,李绩家族更不会有铸钱铜炉这种印钞机。但李绩还和自己老爹动辄在家乡烧钱做慈善扬名立万,彷佛钱财是大风刮来一样。结合李绩的“亡赖贼”“难当贼”的自述,答案很明显就是他杀人抢来的,李绩这个超级古惑仔既然“逢人则杀”(少年时代杀人恐怕就达到了百人斩的级别),那么杀人后谋财恐怕也就在情理之中。这是乱世中好汉的普遍做法,写实性的《水浒传》就不厌其烦地描述过好汉们杀完人后搜刮钱财。
好汉们杀人杀出了名气,就自然会有人主动送钱,让他高抬贵手,也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李密才改了脾气,心情不好才杀人,“十四五为难当贼,有所不惬则杀人。”从秦汉时期开始,好汉们要成大事就不能小气,杀人越货后散财济困就是他们吸引粉丝最重要得手段。粉丝越多,好汉们的势力就越大,李绩也因此成了东郡江湖上最吃得开的少侠,地位仅次于当东郡政法委书记的翟让。
李绩所谓的“十七八为佳贼,临陈乃杀之”就是他参加瓦岗军以后的事情,因为他有丰富的抢劫经验和庞大的抢劫队伍,他17岁入伙瓦岗军后就进入了决策层。善于抢劫杀人的李绩为瓦岗军指明了抢劫的方向,那就是出外抢劫,“直指荥阳,休兵馆谷”,因为“东郡于公与皆为乡里,人多相识,不宜侵掠。荥阳、梁郡,汴水所经,剽行舟,掠商旅,足以自资”(光抢劫老乡不上算,要抢就抢高速路)。
早年的李绩就是一个杀人越货、聚众分金的土豪,他的弟弟和姐姐也一直生活在东郡老家(滑阳在隋朝也在东郡),对争霸天下并没有清楚的认识(有认识早就让弟弟姐姐跑路了)。直到他遇到了比他年长12岁的李密,这才彻底有了对天下局势的态度,从此成了李密、李世民这些世家豪杰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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