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关闭暂停营业(禅城这家美容院不退余额)

佛山日报全媒体讯 记者唐格桢摄影报道:“今年初就关门了,没有任何人通知我。”禅城同济路帝豪施洛美容院的会员张小姐向《佛山日报》天天315栏目投诉。今日(2日),美容店实际经营者曾小姐回应,其接手时没做法律登记,没有义务承担债务,拒绝退款。

美容院关闭暂停营业(禅城这家美容院不退余额)(1)

帝豪施洛美容院门前,装修工人正在店内返修。/佛山日报记者唐格桢摄

张小姐介绍,2010年,她便在家附近的帝豪施洛美容院办理会员卡,购买了价值约12000元的美容项目,后来又陆续开单购买了新项目。“因为多次换老板和美容师,2013年后我就很少去,但账上还留有四五千元。”张小姐说。

没料到,今年初,美容院便悄然关门,之后再也没营业。4月底,张小姐终于找到美容院实际经营者曾小姐,但曾小姐的回复让她哭笑不得。“她说做不下去关门了,叫我用1万元换仪器抵扣,意思是我还要补给她五千元。但我们要仪器能干嘛呢?”张小姐显然不同意这个提议,她希望得到退款,或转手后继续让顾客续做美容卡的项目。

今日(2日),记者来到帝豪施洛美容院门口,发现招牌已被拆下,店里有工人正在装修。据装修工人说,4月初,原美容院老板刚退租,店面已被另外的老板租下,打算翻修另开美容院。

记者联系到原美容院实际经营者曾小姐。她说,自去年4月上一任老板转手给她后,美容院一直亏损,直到今年初不得已关门。“当时并不知道美容院已经转了三次手,我接手后客户们都不愿再开新单,自然没有营收。”曾小姐说。

对于美容院关门停业、客户要求退款一事,曾小姐回应,约有130多个客人账上还有钱未消费完,如要退款,只能以美容院的美容仪器抵扣。曾小姐还坚称自己不负有赔偿责任,“上任老板骗了我,我转手时没做法律登记,他转手给我的客户,不应该由我负责赔钱。”

但当记者询问上任老板联系方式和美容院营业执照资料时,曾小姐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律师说法:美容院实际经营者须担责

美容院换了经营者,新的经营者是否应继续履行或承担相应责任?佛山日报天天315公益律师团成员蔺存宝律师指出,上述案例中,若美容院登记的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其投资人、合伙人和实际经营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消费者认定的是美容院的招牌,无论后面接手的老板是否办理法律登记,他(她)都是以原美容院的名义对外经营,应当对消费者负责。

编辑:陈美玉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