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谁干的(壹现场谁干的)
“我就是一个普通人,没有得罪谁,不知道为什么会在我的车上发现定位装置。”8月4日,北京朝阳区潘家园附近的居民李先生向北青-北京头条爆料,自己的车上莫名被人装上定位器。对于此事,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车上被装定位器
李先生说,家中有一辆超过10年的现代轿车,平时他和父亲轮换着开,但大多数时间这辆车就停放在小区内,半个多月前,他的父亲在检查车辆底盘的时候,偶然发现下面有两个奇怪的装置,拿下来之后,最终证实是定位器。
李先生从二手物品销售平台查到了和安装在他的车上相同的定位器。“这种仪器不但可以定位,还有远程录音功能,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及时发现,我驾车时的一言一行都可能被人掌握。”李先生称他和家人没有招惹谁,没有直接的怀疑对象,所以对这一事件感到特别奇怪。
报警之后,根据提取的近期视频,李先生发现,在7月15日凌晨2时许,有两名中等身材的男子走进小区。两人在进入小区之前走路姿势正常,但是在小区门口明显变成了打着趔趄互相搀扶喝醉酒的状态,其中一人还出声向门口的保安解释着“刚才,刚才……不好意思”之类的话。
李先生根据小区内的视频认为,两名男子朝着他的车辆所在方向走过去,但是因为停车位置是监控死角,没有拍下安装过程。“现在我们家人不敢往偏僻地方去,害怕监听不敢随便使用手机,担心出现什么问题。”李先生说,报警之后他正准备搬家,“前一段时间警方通报过,一个明星的车被粉丝装上了定位器,粉丝其实是为获取明星位置信息后贩卖。我根本不是什么明星,为什么这种事情会出现在我的车上,根本想不明白,也不确定是不是被人误装。”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李先生报警之后,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窃取他人隐私已经触犯法律
北京骅之韬律师事务所杨芳律师认为:根据公民的行程信息可以得到车主的行程轨迹、工作地、经常居住地等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而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111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未经允许,私自给他人车辆安装定位器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若非法安装车辆定位器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他人人身权利,产生了社会危害性,那么这种行为还受到刑法的制约。《刑法》第253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284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即使经过车主允许安装车辆追踪器,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双方约定合理合法使用所获得信息,否则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偷拍、偷录、跟踪设备等越来越隐蔽,我们每个人的隐私都随时有被泄露的风险。当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应立即选择报警,由警察进行侦查,根据违法行为的程度,进而确定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但关乎个人利益,亦关系国家安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在保护好自己个人信息的同时,也应避免侵犯他人个人信息权益,以免触碰法律界限。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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