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了什么罪会被割鼻(者对小孩有多残忍)
文:逆风的小草
引言《明律》卷一九《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
清朝时期对采生折割人者的刑罚,延续了明律的规定,《大清律例•刑律•人命》规定:
“凡采生折割人者,不管受害人已死或受伤,首犯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从犯加功者斩首,但其财产、家口不在断付、应流之限;不加功者,依谋杀人律减等。”
从明清律令可以看出,对“采生折割”者的刑罚都是凌迟处死,在古代如果不是十恶不赦之罪,一般是不会被判凌迟处死,那“采生折割”到底是什么呢?需要被千刀万剐才能让人一解心头之恨呢?
“采生折割”的“前世今生”
采生折割百科的定义是:职业乞丐中最歹毒凶恶的一种。人为地制造一些残废或者“怪物”,以此为幌子博取世人的同情,借此获得路人施舍大量的钱财。
我们拆开来分析解释:“采”就是采取,搜集;“生”是生坯、原料,一般是正常发育的幼童;“折割”即刀砍斧削。
从字面可以解释为硬生生把健康人的四肢折断、割裂,变成残障人士,这种行为的残忍,超出了正常人的承受范围,令人脊背发凉,不寒而栗!
采生折割一词最早是出于巫术。以人祭鬼,求鬼于名利。《元典章》载:“土人每遇闰岁,纠合凶愚,潜伏草莽,采取生人,非理屠戮。彩画邪鬼,买觅师巫祭赛,名曰采生。”顾名思义就是,故意残损健全人的身体。
我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后得知,采生折割与汉代流传后世的巫蛊一脉相承,巫蛊主要是匈奴以及外来民族传入中原。
宋时已有肢解人体杀人祭鬼的记载,虽没冠以采生之名,但从行为上看就是后来的“采生折割”,很多文献中将采生折割简称作采生。
采生折割作为一项罪名提出,是在元代《大元圣政国朝典章》中。元明清律皆予重判,因手段极其残忍,历朝历代都属于重罪,自元代起即为凌迟之刑。
我从著名网络小说《临高启明》摘录一段描写“采生折割”的情节,大家可以感受一下“采生折割”的残忍。
著名网络小说《临高启明》关于“采生折割”的描写
更令人发指的是采生折割的对象是以幼童为主,“采生折割”自成一套完备的方法体系,核心就是找到原料、生坯。
一般说来,青壮年的男子不找,女子也不找,因为男子力大势猛,不易擒获,又不易驯养,而女子在当时是极少在街市上抛头露面的。故而乞丐中的歹徒主要是针对老人和儿童。
“采生”时,往往利用种种骗术,像家里人突出恶疾,家中发生急事,或者用物品去引诱小孩。一个行骗,几个人同时放风,得手后立即开溜。“折割”的方式,则是个千奇百怪,手法极其残忍。
“采生”的手段你是否感到眼熟,这不是拐骗儿童行为吗?是的,没错,主要受害对象就是幼童,拐卖儿童不仅违背儒家思想中“仁”的精神,还破坏万千家庭的幸福,所以历朝历代的法律都不会对这种行为心慈手软。
从汉朝开始,对拐卖幼童的犯人使用的就是最残酷的刑罚。为了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汉朝政府将犯人杀死后再将尸体分裂。唐朝虽然有所减轻,但是,也是判处绞刑的。元朝的时候,是杀无赦,明、清两代均是将犯人凌迟处死。
清代著作《客窗闲话》记载这样的一个案件,案件大概是浙江程县富子文和自己的妻儿等人,一起在暗中做着拐卖儿童的勾当,他们将拐骗的小孩杀掉后,生吃肉,骨头炼丹,在他们看来,吃肉可以强身健体,吃这种丹可以让自己刀枪不入,百毒不侵。
他们行凶多年后,官府将他们缉拿归案,在公堂上审理罪犯的时候,案犯被激愤的群众打死了,官差们拦都拦不住,惹得县官怒斥百姓:“你们这样做等于是让这些畜生们善终了,知道吗!”按律,案犯是要被千刀万剐,所以,县官才会这么斥责百姓。
“采生折割”者何许人也?
采生折割者主要是丐帮群体中一些穷凶极恶之徒,明清时期的丐帮并非像小说家描写的那样,在江湖行侠尚义,快意恩仇,有些丐帮的帮主天良丧尽,无恶不作,其“采生折割”手段令人发指。
采生折割如此残忍,惩罚不可谓不狠,为什么还有人挺而冒险,冒天下之大不讳呢?原因就是低成本、高收益。
此风之下,各种“人狗”、“人熊”以及奇形怪状的残疾人频见于世间,成为乞丐以广招徕、骗取钱财的活道具。
乞丐本是弱势群体,为什么会有如此凶残之辈,这有一个演变的过程,据《中国社会史:乞丐的历史》书中介绍:
乞丐,就其整体而言,原来是贫困聊之辈,但并不是为非作歹之徒。然流转变迁之后,乞丐群体的成员结构开始发生了重大变化,它成为五方杂汇、品类不一的群体。
社会中各种不法之徒、犯罪分子、痞棍无赖混迹栖身其中,影响所及,致使各类流氓意识、流氓行径风涌而至。
乞丐的流氓无赖行径主要表现为蛮横无理、胡搅蛮缠、恶劣丑陋的泼皮无赖作派,坑蒙拐骗、奸诈诡慝的骗子嘴脸,采生折割的反人道行为,以及杀人越货的犯罪行径几个方面。
“乞丐”一词被专用在讨饭之人身上还是从宋代开始的,原本"乞"在金文字中的意思是乞求、讨,"丐"同样是祭祀中向神灵祈求的意思,后来被用在沿街乞讨之人身上。
从中不难看出,乞丐职业一般都是走投无路之人,群体分化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渐渐地有了自己的一套门道:可以通过乞丐而谋取利益,也可以仗着人多势大而做不法勾当,他们居无定所,模样难辨,互相掩饰,自然不容易被抓捕。
“采生折割”是否还存在
采生折割在古代应该是真实存在,很多流传下来的文献资料都有相关记载,但也是很罕见,如《清稗类钞》上记载有“人狗”、“人熊”的事例,就是用种种办法,把人变成动物的形状,还有制成木人用途的记载:“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跛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为之,令之作丐求钱。”
其他的还有更多的文献记载以及相关研究,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查阅资料。不过《清稗类钞》记载的案例是极端例子,风险太大,更多的是用其他办法,主要手法就是毁坏人的五官四肢,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去骗钱,这和改相求乞完全不同。
改相求乞是自己装成残疾,像献苦肉(手脚装成脓疮烂毒)、来滚(瘫子)、过逢照子(瞎子)、画指(改装)等。在恶乞们眼里,自作自受,未免太辛苦,不如用他人的身躯玩真的,那才会滴水不漏,财源滚滚呢!
采生折割者也是为了求财,其实到了清末民国之际,乞丐利用采生折割骗取钱财的把戏已经失效,很多民众们都不再相信这种鬼把戏,大家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甚至还会有人“打鬼”,将“鬼”给打成瘸子。
现代社会更不可能存在这种现象了,信息高度发达,民众也不像以前那么闭塞和好欺骗了,采生折割已经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对于网上出现的案例也已经被证明是假的,说明这种残忍的行为已经成为历史。
结语
采生折割是一种反人道的行为,但愿它永久成为历史。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