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吃蛤蜊且尽杯(且吃蛤蜊且尽杯)

且吃蛤蜊且尽杯(且吃蛤蜊且尽杯)(1)

文|萧萧

大海对海鲜的直观热爱,体现在季节上。海边人常说“凉水的蛎子热水的蛤”,意思是天气越冷,海水越凉,海蛎子越肥美;反之,天气越热,海水温度越高,则鲜嫩的蛤蜊肉夹杂着海水的原始风情,会给你最美味的舌尖盛宴。

七八月间,蛤蜊大量上市,路遇海鲜市场,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比夏天还热情:“刚上岸的滋水蛤蜊,个个鲜个个肥呦……”嗜蛤蜊者,无不为之动情,为之驻足。

蛤蜊,古已有之。在古代,蛤或蚌泛称具两片相等的壳的软体动物。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曾说:“海中诸蛤之利有于人者,统称蛤蜊,白壳紫唇,或壳上有花纹故称文蛤或花蛤。”

上古时期,蛤蜊就存在于中国人的食谱中了。《韩非子·五蠹》篇就有“上古之世,民食果瓜蚌蛤”之记载。《周礼》有“共白盛之蜃”句。

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里写过“炙车螯”,其做法大致是,将蛤蜊烤制开口后,去掉一半壳,将三两个蛤肉一起放至壳里,再加陈皮屑烤制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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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更是将文蛤列入皇宫贡品。到了清代,蛤蜊的食用也与时俱进,袁枚《随园食单》中记载:“剥蛤蜊肉,加韭菜炒之佳,或为汤亦可,起迟便枯。”“捶烂蛼螯做饼,如虾饼样煎吃,加作料亦佳。”短短数语,便将蛤蜊的鲜美做法和吃法一网打尽。

再看南宋吴自牧的《梦粱录》,则清楚地记载了酒焐鲜蛤、蛤蜊淡菜、米脯鲜蛤、清鲜蛤等多种诱人的蛤蜊菜肴。光听其美名,就已能让人口水横流了。

到了元代,古人则把“会吃蛤蜊”上升到了“什么样的蛤蜊好吃”,在《至正四明续志》中就给出了青蛤“壳口有紫晕者肥美”的“温情小贴士”。

一直觉得古人对蛤蜊的深情是大深情。深情如宋人欧阳修,有诗曰:“璀璨壳如玉,斑斓点生花。含浆不肯吐,得火遽已呀。共食惟恐后,争先屡成哗。但喜美无厌,岂思来甚遐。”可谓其诗也真,其情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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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出生的海滨小城,蛤蜊有着最接地气的名字——读作gala,听起来像胶东人的性格,爱恨分明,豪放又热情。家里来客了,必须“炒盘gala”;朋友小聚,则一定要“吃gala,哈啤酒”。这是胶东人对蛤蜊的深情,亦是对朋友、家人的厚意。

我母亲,地地道道的胶东妇女,生于海边长于海边,非大厨出身,却擅烹饪一切海鲜,尤其是做蛤蜊,简直是神仙手艺,爆炒、煨汤、生炝,无所不能。

家里最惯常的做法是煮蛤蜊豆腐汤。一碗蛤蜊,加入海水,吐沙洗净,起锅烧水,水至七八分热,入豆腐,煮至沸腾,下入蛤蜊,一分钟后,关火上桌。此时,吃上一口,豆腐爽滑,蛤蜊鲜嫩。细品,原汁原味的蛤蜊豆腐汤,豆腐浸入了蛤蜊的鲜,蛤蜊亦吸足了豆腐的香,两种食材混杂在一起,其味相融,却各有各的滋味。

幼年时,家境贫寒,逢年过节最盼的是吃一顿蛤蜊饺子。这时,母亲会奢侈地买上一块三分肥七分瘦的五花肉,洗净,明晃晃地放在案板上,然后细细剁成肉馅。肉馅剁好后,母亲通常会取红根鲜韭一把剁碎,和肉一起入馅,主角——鲜嫩嫩的肥厚蛤蜊肉是最后上场的。五花肉、蛤蜊、鲜韭三种食材单从颜色上看已赏心悦目,佐以油盐酱料相调和,饺子的鲜一下子便提升为至鲜。包好的蛤蜊饺子皮薄馅大,个个像元宝。

记忆中,饺子上桌,不等晾凉,我已食指大动。一口下去,完整的蛤蜊肉给唇齿以饱满扎实的愉悦感,再嚼,蛤蜊的鲜气便浸润着五花肉的香和韭菜的清甜在舌尖上弥漫开来,久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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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吃货每爱上一种食物,都有爱的理由。这一点在著名的吃货——南朝何胤这里得到了有力的认证。

史载何胤饮食奢侈,每顿饭的珍馐能摆满一丈见方的桌面。后来他自己也想收敛,但所食者仍有白鱼、鳝鱼干、糖蟹这种珍奇的美味。何胤大概是觉得心里过不去,便和门人商量,看看到底哪些可以精简,哪些可以保留。学士钟岏发表了如下一段高论:“鳝鱼晒鳝鱼干的时候,痛苦到遽然屈伸;蟹浸在糖里的时候,难受得挣扎乱动。仁者应心怀恻隐,这两种食物不宜再吃。至于蛤蜊、牡蛎之类的东西,没有眉毛眼睛,自己从外面封闭上的,又一直闭着嘴,它们不懂喜忧,连草木都不如;它们没啥气味,与瓦砾没有什么不同。所以啊,蛤蜊这种东西就是应该送到厨房,供人吃的。”

读到此处,不禁哑然失笑。

作为资深爱蛤蜊人士,我觉得何胤真的不是要收敛吃货的情怀,缺少的实在是“蛤,为厨房而生”的吃货知音。钟岏是他的知音,唐伯虎也应该算是他的知音。

“蛤蜊上市惊新味,鹈晙催人再洗杯。”唐伯虎的诗从侧面告诉何胤也告诉我们,且吃蛤蜊且尽杯,没有什么问题是一盘蛤蜊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来两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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