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补偿能反悔吗(离婚后悔了怎么办)
《民法典》后
离婚还需要知道哪些?
第二波快问快答来啦
Q:我和丈夫感情已经破裂,我想离婚有哪些途径?
A:1.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诉讼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操作流程如下↓↓
Q:我遭遇了家暴,我和丈夫协商离婚,但他却变本加厉地打我,我该怎么办?
A: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Q:我和妻子离婚了,是她出轨所致,我越想越觉得不值,我能请求赔偿吗?
A:可以,看她的过错情况而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Q:在婚姻期间我任劳任怨,为了照顾老人我还放弃了工作,现在我们准备离婚,我能否请求补偿?
A: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Q:离婚后悔了怎么办?
A:申请离婚三十日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以下为民政部发布的撤销离婚登记申请书范本↓↓
婚姻不是儿戏
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
都请双方务必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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