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经营性场所火灾隐患曝光行动(本市16家单位存在火灾隐患)

小型经营性场所火灾隐患曝光行动(本市16家单位存在火灾隐患)(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安全大检查通知要求,强化舆论监督、倒逼隐患整改,现曝光以下16个存在火灾隐患单位。

请相关地区政府、涉及隐患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研究整改方案,并做好整改期间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整改期间消防绝对安全。

01 所在辖区:东城区

单位名:景泰西里西区小区

地址:东城区安乐林路中街

基本情况: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隐患为6项以上符合,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存在隐患:

1、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2.2条综合判定要素;

2、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综合判定要素;

3、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4、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5条综合判定要素;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综合判定要素;

6、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3条综合判定要素。

02 所在辖区:西城区

单位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尚座大厦

地址: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乙97号

基本情况: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6条以上,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存在隐患:

1、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设置防排烟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5条综合判定要素。

2、未按照国家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用电设备末端切换装置;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6.3条综合判定要素。

3、防排烟系统、消防水泵等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3条综合判定要素。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综合判定要素。

5、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大于防火分区的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2.2条综合判定要素。

6、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 25506的规定持证上岗;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2条综合判定要素。

03 所在辖区:朝阳区

单位名称:深房大厦

地址:朝阳区安贞西里四区23号

基本情况: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隐患为4项以上符合,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存在隐患:

1、中控主机未保持完好有效,不能远程启动排烟设施,无法远程启动消防水泵。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3条综合判定要素;

2、排烟设施无法正常启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5条综合判定要素;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综合判定要素;

4、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25506规定上岗。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2条综合判定要素;

04 所在辖区:海淀区

单位名称:玉阜嘉园小区

地址:海淀区田村路街道

基本情况: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5.3.3d)其他场所存在第7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6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存在隐患:

1、消防中控室主机停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7.2;

2、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7.2;

3、消火栓水泵、防排烟设施不能正常联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7.3;

4、自动喷淋系统不能正常联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4.6;

5、地埋管线存在漏点等问题,导致室内消火栓水路无水《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4.3;

6、地埋管线存在漏点等问题,导致室外消火栓水路无水《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4.2。

05 所在辖区:丰台区

单位名称:丰台区京花卉市场

地址:丰台区南四环西路甲63号

基本情况: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5.3.3其他场所存在第七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6项以上,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存在隐患:

1、未按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单位厂房未设置白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防火规范》)8.3.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5条综合判定要素。

2、未按要求设置自动报警系统,8.4.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1条综合判定要素。

06 所在辖区:石景山区

单位名称:北京正兴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石景山区五里坨西街与五里坨南路交叉口西40米

基本情况: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5.3综合判定5.3.3c)“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第7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4条以上”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存在隐患:

1、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设置卷帘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9条综合判定要素;

2、人员密集场所的外窗被广告牌等遮挡。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10条综合判定要素;

3、高层建筑的救援场地设置被占用,影响火灾扑救。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11条综合判定要素;

4、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12条综合判定要素;

07 所在辖区:门头沟区

单位名称:三家店中街5号院出租房屋

地址:门头沟区龙泉镇三家店中北街社区

基本情况:根据人员居住的出租房屋“466”整治标准,该场所属于突出火灾隐患场所。

存在隐患:

1、三层、四层顶部使用彩钢板。违反人员居住的出租房屋“4.6.6”整治标准(试行)第一条第三项。

2、部分房间人均居住面积小于5㎡,且每个房间居住人数超过2人。违反人员居住的出租房屋“4.6.6”整治标准(试行)第二条第一项。

3、房屋内电气线路老化、未穿管敷设保护、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反人员居住的出租房屋“4.6.6”整治标准(试行)第二条第二项。

4、出租房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违反人员居住的出租房屋“4.6.6”整治标准(试行)第二条第五项。

5、出租院内灭火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人员居住的出租房屋“4.6.6”整治标准(试行)第二条第六项。

08 所在辖区:大兴区

单位名称:北京正华兴业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兴区西红门镇大白楼3号

基本情况: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5.3.3其他场所存在第七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6项以上,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存在隐患:

1、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2.1条综合判定要素;

2、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求设置消防水源。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1条综合判定要素;

3、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综合判定要素;

4、未按国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4条综合判定要素;

5、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的其他固定灭火设施。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5条综合判定要素;

6、未按国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1条综合判定要素。

09 所在辖区:昌平区

单位名称:金兰大厦

地址:昌平区城北街道北环路2号院

基本情况: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隐患为4项以上符合,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存在隐患:

1、中控室无人员值守,未落实双人值班持证上岗制度,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2条综合判定要素;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综合判定要素;

3、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综合判定要素;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5、全楼只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3条综合判定要素。

10 所在辖区:顺义区

单位名称: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隐患为六项以上符合,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存在隐患:

1、原料仓库、成品仓库防火间距被占用;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7.1.2条规定;

2、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7.2.1条规定;

3、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7.4.1条规定;

4、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7.4.2条规定;

5、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7.4.3条规定;

6、丙类仓库顶部及内部隔断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7.9.1条规定。

11 所在辖区:通州区

单位名称:融通农发(北京)有限公司农副业基地大松垡基地

地址:通州区马驹桥镇大松垡村

基本情况: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隐患为6项以上符合,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存在隐患:

1、 绝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库房内未设置防火分区,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2.1条综合判定要素;

2、个别物流企业库房内设置办公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无独立出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3条综合判定要素;

3、部分库房安全出口数量和形式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1条综合判定要素;

4、大部分库房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水系统、排烟系统,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2条综合判定要素;

5、部分库房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综合判定要素

6、大部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责任分工不明确,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防火安全巡查、检查和消防培训流于形式,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4条综合判定要素

7、绝大部分库房货物存放混乱,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混存,垛距、灯距、顶距、柱距、墙距设置不符合要求,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1条综合判定要素

8、普遍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私拉乱接、电闸箱内设、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等情况,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1条综合判定要素

9、未按要求设置应急处置队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9.1条综合判定要素。

12 所在辖区:房山区

单位名称:北京盛宏方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广场小区1-3号楼

基本情况: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隐患为六项以上符合,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存在隐患:

1、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 25506的规定持证上岗。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2条综合判定要素;

2、室外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综合判定要素;

3、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综合判定要素;

4、防火门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2.2条综合判定要素;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6、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制;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3条综合判定要素。

13 所在辖区:平谷区

单位名称:北京墨谷丹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平谷区平谷镇海关西园甲1号楼一层(2)-1-1

基本情况: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存在隐患:

1、单位营业区北侧违规设置宿舍住人,且未与储存、经营的场所划分防火分隔,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2条直接判定要素。

14 所在辖区:密云区

单位名称:北京云洪兴建材商店

地址:密云区阳光街779幢25号

基本情况:该商店经营商品中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且存在经营场所住人的情况,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直接判定要素,直接判定该场所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存在隐患:

1、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6.2条直接判定要素。

15 所在辖区:怀柔区

单位名称:塞班假日小区

地址:怀柔区青春路61号

基本情况:该住宅小区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章规定的任意判定要素6条以上,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存在隐患:

1、小区室外消火栓系统管道损坏,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综合判定要素;

2、小区室外消火栓系统损坏,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2条综合判定要素;

3、商业网点区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损坏,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综合判定要素;

5、消防水泵等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6、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2条综合判定要素。

16 所在辖区:延庆区

单位名称:北京八达岭滑雪俱乐部有限公司

地址:延庆区八达岭镇经济开发区66号

基本情况:本单位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隐患为4项以上符合,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存在隐患: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综合判定要素;

2、综合楼北侧安全出口加设避风阁导致宽度不足,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3条综合判定要素;

3、室外消火栓被埋压无法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2条综合判定要素;

4、综合楼封闭楼梯间防火门损坏率大于设置总数的2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7条综合判定要素;

5、喷淋管道无压力,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6、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2条综合判定要素;

7、综合楼3层住宿区未设封闭楼梯间,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2条综合判定要素;

8、消防水泵无法远程联动控制,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3条综合判定要素。

曝光不是目的

是提醒,也是督促

是为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小型经营性场所火灾隐患曝光行动(本市16家单位存在火灾隐患)(2)

5死1伤!房主被逮捕,15人被追责

小型经营性场所火灾隐患曝光行动(本市16家单位存在火灾隐患)(3)

小型经营性场所火灾隐患曝光行动(本市16家单位存在火灾隐患)(4)

出 品:北京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边 羿

审 核:刘 超

来 源: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消防救援支队

小型经营性场所火灾隐患曝光行动(本市16家单位存在火灾隐患)(5)

小型经营性场所火灾隐患曝光行动(本市16家单位存在火灾隐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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