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女子被敲诈(14岁女孩从6岁开始被包括父亲和爷爷在内的多名家人侵犯报案)

2008年,14岁女孩被家人侵犯报案,母亲出狱后企图翻供,结局如何

2008年10月3日,黑龙江五大连池市龙镇,刚满14周岁的汤兰兰写下一封控诉信:“公安局叔叔大爷们,我写这封信是为了我现在上学出现一切事故能让我干妈、干爸能为我申冤,从我母亲离开家打工开始,我父亲就开始强奸我……”

信中,汤兰兰举报,自己从6岁开始,先后被包括父亲和爷爷在内的多名亲属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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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10月27日,汤兰兰在寄宿的房东、干妈李忠云的陪同下来到龙镇公安分局报案。当地民警接到报案后大为震惊,连忙带汤兰兰去当地的妇幼保健站做检查,结果证明:这个小女孩确实有过性行为。

两天后,根据汤兰兰提供的线索,当地警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审讯过程中,包括汤兰兰父亲汤继海、母亲万秀玲和爷爷汤瑞景在内共10名犯罪嫌疑人供认了犯罪。

这就是当年震惊全国的“汤兰兰案”。

鲜为人知的是,多年之后,汤兰兰的母亲万秀玲出狱,她对自己多年来所遭受的牢狱之灾深感不满,于是收集所谓的“证据”企图翻供,那么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如何?这背后到底有着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本篇文章将为您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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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和很多父母在外打工的人一样,从小在姥姥家长大。直到6岁那年,汤兰兰才被父母接回家。

一年之后,母亲万秀玲出门打工。汤兰兰记得,正是从这个时间节点开始,父亲汤继海就开始对她实施侵犯,两人的性关系后来一直保持到她14岁。

在此期间,她曾先后4次在家中被3至5人侵犯,情节均为聚众看黄色录像后模仿,而参与者全是自己的亲人。

随着汤兰兰一天天长大,她唯一能想到的解决方式就是逃离。因为在她看来,“回去就出不来,每天都会遭受不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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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镇

2008年10月,汤兰兰开始到离家六十多公里的龙镇读初中,这已经是她第6次转学。

汤兰兰母亲万秀玲后来回忆说,那次转学是因为乡里的学校“没有英语”。为了供女儿上学,光是借读学费、住宿费和伙食费,家里每年就要花四五千元。

因为学校没有宿舍,离家又远,所以汤兰兰平时就住在学校附近的一户住宿家庭,只有节假日才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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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的干妈家

除了汤兰兰,还有十几个小孩在王凤朝、李忠云家寄宿。据万秀玲供述,她每隔一两个月,就会去看看女儿,带她吃点好的,买点零食和生活用品之类的。

在万秀玲看来,女儿汤兰兰无疑是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后来汤兰兰向警方哭诉,正是因为这次转学住在龙镇的这一户寄宿家庭,才让她能够远离伤害,感受到一个正常家庭的温暖。

一起寄宿的室友后来回忆对汤兰兰的印象时说:“她人挺好的,平时挺开朗的,那时候她干妈(李忠云)对她比其他孩子都要好,经常带她去玩什么的。”

2008年10月1日,万秀玲和丈夫汤继海正在田里干活时,接到了女儿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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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秀玲回忆说:“突然之间打这么个电话,说她怀孕了,我就挺吃惊挺意外的。我说你处对象,她说没有,我说没处对象,你怎么能怀孕?她就跟我说,是我爸的。然后我就挺吃惊的,我和我爱人讲,他说是不是不好好上学,学坏了,别让她念了。我说明天去再说,就这样的,完了我姑娘那头把电话就挂了。”

可就是这样一件大事,汤继海和万秀玲夫妇直到两天后才和亲戚一起去龙镇,女儿出事,可她家人这种不急不缓的态度,让人匪夷所思。

万秀玲见到汤兰兰,两人就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汤兰兰最后抱着干妈的腿哭,边哭边说:“你可得救我呀”,还声称,感觉自己随时都会被家人绑回家,被人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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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家

也是那一次激烈的冲突,李忠云夫妇俩第一次从孩子的嘴里听到,她的父亲侵犯她的事。

最后,在干爹王凤朝说要报警的情况下,汤兰兰的父母这才罢休。

起初,干妈李忠云对汤兰兰的说法持怀疑态度,可渐渐地,汤兰兰脆弱的身体让他们不得不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李忠云回忆说,当时汤兰兰的皮肤特别脆弱,手别碰,一碰就破皮,用梳子梳头就破皮流水,还患有很严重的妇科疾病。

20天后,汤兰兰收到来自叔叔汤继彬的恐吓。出于对自己未来状况的担忧,汤兰兰提前写下文章开头的那封控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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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诉信

因为还是未成年人,所以她在李忠云夫妇的陪同下,一起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报案当天,汤兰兰在公安局整整讲述了7个小时。其中,不光包含她从6岁到14岁期间所经受的侵犯,包括她第一次被父亲强奸时,两个人的对话、动作、她的身体感受等细节,还包含被亲戚和邻居多人性侵时的地点、屋内布置、性侵的先后顺序、每个人的位置、性侵者的生理反应、持续时间、片段对话等。

警方判断,如果没有亲身经历,眼前这个14岁的乡村女孩断然不会有这样的细节刻画能力和那些羞于启齿的生理描述。随后的妇科检查,同样证实了汤兰兰证词的可信度。

因为本案的时间跨度较大,且没有可提取的DNA供警方鉴定,所以此案的侦查主要靠汤兰兰的陈述和嫌疑人的供述。这就为揭开事实的真相增添了不小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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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剧照

2008年10月28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汤继海等人逮捕后,有6人在1小时内就供认了犯罪事实。这也推翻了后来有人怀疑警方存在“刑讯逼供”的揣测。

因为如果存在逼供,那么从实施刑讯逼供到最后整理出假的口供,需要核对很长的时间。此外,其中的一位犯罪嫌疑人还不打自招,承认了一起汤兰兰没有指控他的个人性侵案件。

后来,虽然汤继海等人妄图翻供,但他们并未承认自己遭受过刑讯逼供,也就是说在此期间,他们的大部分犯罪供述都是合法有效的。

那么我们很自然地可以得出结论,汤兰兰控诉父亲和爷爷等14人对自己实施侵犯的犯罪行为,是客观事实。

其中颇受争议的一件事是,就在当年的12月13日,汤兰兰的爷爷汤瑞景在看守所内咳血,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也成为后来民众关注重大焦点之一。

可根据后来法医的现场尸检结果显示:汤瑞景系患肺组织低分化鳞状细胞癌伴坏死出血死亡,也就是死于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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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2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汤继海当庭出示了一颗牙齿,声称是在审讯过程中被打掉的。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提出供认犯罪是因为遭受了刑讯逼供。

为了证实供词的真实性,四名参与审讯的侦查员出庭接受质证,做出没有刑讯逼供的证言。

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8起犯罪事实,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判处汤继海无期徒刑,以强迫卖淫罪判处万秀玲有期徒刑10年,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其他9名被告人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1名被告人不服判决,当庭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2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汤兰兰在社会和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照理说,此案应该到此告一段落,可没成想,2017年6月,汤兰兰母亲万秀玲出狱后,继续申诉,企图翻供。

因为此案存在争议,加上当时来自舆论的一些不同的声音。2018年2月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审查并依法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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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虽然过去已经10年之久,但黑龙江高院再审审查主审法官孙观宇丝毫不敢大意。此时的他心中不免产生疑惑:

“这到底是一场有悖人伦纲常的集体强奸,并且持续了8年?还是一个不满14岁的女孩诬告,把全家人送进了监狱?”

毫无疑问的是,不管事实的真相如何,此案都足够让他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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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6米的案情卷轴

关于汤兰兰当年是否诬告了自己的家人,一直存在一种说法,那就是汤兰兰本人是否存在一些精神上的问题。后来相关部门在对其进行过精神鉴定后,结论是精神正常。

那么,就只有当事人可以解释事情的真相。于是,央视记者在征得汤兰兰的同意后,对其进行了电话专访。

汤兰兰:“我只感到恐惧。”

央视记者(笔者按:以下简称记者):“主要是为了什么恐惧呢?”

汤兰兰:“我怕她(汤母万秀玲)抓我回去,我也害怕她打我。”

记者:“你怎么那么怕回家呢?”

汤兰兰:“就像她所说的那样,回去就出不来了,而且还有我如果回去,我可能每天都会遭受各种不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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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记者:“你说你父亲在你小的时候多次强奸你,这种事情是真实发生过的吗?”

汤兰兰:“是真的。”

记者:“因为你举报他们犯罪,有11个人被判刑入狱了,你觉得这11个人有被冤枉的吗?”

汤兰兰:“没有。”

记者:“一个都没有吗?”

汤兰兰:“没有,我敢为我的话负法律责任。”

汤兰兰对记者说,她一直强迫自己忘记这些童年的阴影,可直到今天,她仍然清晰地记得所有侵犯过她的人的名字。

记者:“他们也在到处申诉说自己是无辜的,这个事情你知道吗?”

汤兰兰:“那是我的母亲,我的父母,我怎么可能去冤枉呢,我想问天下有这样的人吗,如果我不是受害者,我为什么要去冤枉他们,我冤枉他们对我有什么好处吗,发生在我身上的,这是我的伤口,怎么就成了我诬告他们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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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家

经过对多方资料进行严谨的审核和调查,主审法官孙观宇做出如下判断:

“汤兰兰从14周岁报案起,直至本次审查,均坚称没有诬告陷害各被告人,陈述的事实也基本稳定一致,我们也寻找不到汤兰兰诬告陷害各被告人的任何动机,因此现有证据证实汤兰兰没有诬告陷害各被告人。”

除此之外,一些人对汤兰兰的干爸干妈持怀疑态度,他们揣测或许这对夫妇才是幕后的指使者。

汤兰兰的干爸王凤朝回忆说:“她(汤兰兰)说她一回家他父亲就跟她在一起睡觉。”

这句话让他大为震撼。结合后来汤兰兰的病情,王凤朝对汤兰兰的话深信不疑。他记得,汤兰兰的母亲万秀玲当时和妹夫徐俊生来到学校接汤兰兰回家时,还带了绳子,受到惊吓的汤兰兰不得不向班主任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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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汤兰兰在干爸干妈的陪同下报警。

对此,作为审判长的孙观宇回应称:

“通过我们调查,询问汤兰兰,询问王凤朝、李忠云,均证实没有这个事情,而且王凤朝、李忠云也没有指使汤兰兰诬告陷害各被告人的动机。”

电话采访接近尾声时,记者问汤兰兰:“你现在想见你的母亲吗?”

汤兰兰斩钉截铁地回答说:“不想。”

当被问及原因时,她一字一句地说道:“恨,永远都不想见,你不是受害者,你不知道这种伤害对我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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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2018年7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审裁判认定各申诉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各申诉人分别对未成年少女强奸、强迫卖淫、嫖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原审判决依法对各申诉人定罪并判处的刑罚并无不当。各申诉人的各项申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予以驳回。

此案至此尘埃落定。

最后,我们在祝福汤兰兰未来能够好好生活的同时,还是要说一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坦坦荡荡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这样才算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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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镜诚

作者|宁镜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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