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十大贵族爵位(爵位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二、英国爵位的授予与继承

英国十大贵族爵位(爵位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

1 .英国爵位的授予

英王行使荣典权原为英王的特权之一, 但在现今的宪政体制下, 英王行使荣典权只有名义上的意义, 按照英国“贵族爵位法”的规定, “凡是对于国家有功勋或是在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有杰出贡献”的人, 都可以由内阁阁员向英国首相办公室推荐, 然后英女王(或国王)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 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凡是内阁大臣, 退休后都可以授予贵族爵位。但是每年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 大约在20 名以内。通常一年中会公布两次即将被授予爵位人员的名单, 一次是新年(称为New Year Honours), 一次是英王生日(称为Birthday Honours), 授予仪式则在英王即位或佳节庆典时得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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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不同的是, 英国的贵族爵位是可以颁布给女性的, 其爵位名衔分别为Duchess(公爵)、Marchioness(侯爵)、Countess (伯爵)、Viscountess(子爵)、Baroness (男爵);平民爵位的称号则与男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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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英国爵位的继承

英国爵位是否可以世袭或继承, 答案并不是一定的。在英国的五级贵族等级中, 根据其是否可以传给后代, 我们可以简单的将其划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种。

顾名思义, “世袭贵族”的爵位可由子孙后世永远承袭, 它是英国贵族的主体。长期以来, 英国世袭贵族的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 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 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 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 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 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这些在英王所授予的封授状(patent)或敕令(writ)上会有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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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英女王(或国王)每年会根据英国首相的提议加封新的贵族爵位, 导致近二百年来其数量激增, 十九世纪前, 英国仅有一百四十多名“联合王国世袭贵族”(指苏格兰贵族和爱尔兰贵族以外的英国贵族), 十九世纪新加封了约二百五十名,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又加封了四百多名。为了防止贵族人数的无限制增加, 1958 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项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 并经女王批准成为法律, 规定英王可以根据首相的建议加封一些贵族, 其爵位仅限于本人, 不得承袭, 这就是“终身贵族” 。1964 年以来, 英国新加封的贵族全部都是“终身贵族” , 而其爵位都是“男爵” 。

两级平民爵位方面, 准男爵爵位是可以世袭的;但骑士爵位则不能世袭, 荣耀仅限其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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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英国贵族的称谓

在一些文学作品或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会看见和听见一些对贵族的称呼, 如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丈夫“爱丁堡公爵菲利普.蒙巴顿” ,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风云人物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爵士” , 英超曼联队主教练“ 弗格森爵士” 等。这些爵衔式样繁多, 而英国人对这个称呼又格外看重, 所以了解正确的称谓方式并恰当的使用是十分重要的。

与中国古代相同, 英国贵族的称谓也有正式称谓和尊称之分。其正式的称谓通常由爵号、爵衔和姓名构成。其中爵号等同于中国古代诸侯的封号, 如唐朝开国大将李靖的封号是“卫国公” ,三国蜀国丞相诸葛亮的封号是“武乡侯”等。在英国只有拥有贵族爵位的人才有类似的封号, 其封号通常可以是某个地名或沿用家姓, 如英国前工党领袖艾德礼在1955 年辞去首相职务后, 被封为伯爵, 他仍沿用家姓作为爵号, 称为艾德礼伯爵;而前保守党领袖艾登在1957 年辞去首相职务后,也被封为伯爵, 他用的爵号是一条河名阿冯, 因为阿冯河流经选举他为下议院议员的选区沃里克城, 从此他就叫做“阿冯伯爵”了。在英文表达中,通常是爵位放在最前面, 其后为人的姓名, 再然后才是封号。比如某位侯爵的封号为Queensbury ,他的姓名为John Brown , 我们可称他为Marquess ofQueensbury 或Marquess Brown of Queensbury 。英国贵族的尊称则因其爵位的高低而有所不同。在英国的五级贵族中, 公爵、公爵夫人的尊称为“Grace” , 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 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 。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 …”(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 …” (公爵夫人…)。

而公爵以下的四等, 一般都尊称为“ 勋爵”(Lord),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 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 也可称之为“Lord” 。在直接称呼时, 都可称“ Your Lordship” 。上文所提到的Marquess of Queensbury , 我们也可尊称其为Lord Queensbury 或Lord John Brown 。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ess” 或“My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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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夫人、伯爵夫人、子爵夫人、男爵夫人均可尊称之为:“Lady”(夫人), 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封号中的地名” 。如奎斯伯里爵士(LordQueensbury), 他的妻子称为奎斯伯里夫人(LadyQueensbury)。她简略的签名则是“firstname(名)” “ title (封号)” , 如玛莉·奎斯伯里(MaryQueensbury)。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 , 即可用“Lady 授予名 姓” 。如果她结了婚, 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 但仍称为“Lady”(夫人), 即使丈夫无爵位, 是个普通的“先生” ,也可称为“Lady” 。如果丈夫有了爵位, 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例如:Lady Mary Clarendon , 果她下于嫁平民, 仍保有其头衔。如果她嫁给了Mr .Sticklethwait(平民), 她成为Lady Mary Sticklethwait。如果Lady Mary Clarendon 嫁给了the Earlof Herrick(赫里克伯爵), 她将是Countess of Herrick, 或是Lady Herrick 。在属于平民的两级爵位中, 准男爵和骑士(或爵士)均尊称为“Sir“ , 具体为“Sir firstname(名) suranme(姓)” 。例如:理察·文雷斯利爵士(SirRichard Wellesley), 他的妻子被称为文雷斯利夫人(Lady Wellesley)。她的签名为名字加姓氏, 例:Mary Wellesley 。由于骑士(或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 所以其儿子也和平民一样用“Mr .” 相称。此外, 同一人可能因为继承或被授予, 以致于有两个以上的封号, 例如:英国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就有两个封号:Earl Russell of Kingston 及ViscountViscountAmberley , 称呼时以较高的爵位为准。

伴随着领土争夺和封君封臣制的发展而产生的英国爵位制度, 是历代英国王朝维持统治政权和巩固社会秩序的必要措施和外在体现, 从其产生到现在的逾10 个世纪的风雨中, 它始终发挥着反映其拥有者政治权势、经济实力、品质才华、血统门第、社会地位的标识功用, 同时它也是一种蕴含着社会价值及公众评判标准等历史内容的时代象征。1998 年, 英国议会做出重大改革, 规定今后将不再敕封“世袭贵族”爵位, 但例如“爵士”等“终身贵族”的称号仍然是英国乃至世界各国杰出人士趋之若鹜的无尚荣誉。同时, 我们也应该看到, 作为“世界史上少有的能够在适当的时候做出适当退却的阶级” , 英国贵族为英国社会的平稳发展和现代化转型所做出的贡献是不可抹杀的, 他们的远见、勇气和妥协精神也是值得尊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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