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景运律师事务所成功案例(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合同成立、生效区分及合同、协议异同区分
合同承诺是相对于合同要约的存在,当然两者之间缺一不可。而合同的谈判过程一般就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直到最终承诺达成一致的过程。那么合同生效与成立是否意思相近?合同与协议有什么区分?在此篇中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大家解读相关问题。
合同成立与生效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主体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是否存在合同,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
合同的成立只需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在表面上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问其意思表示背后的真实性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而合同生效的确认,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既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合法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又要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对于合同成立的判断侧重于表面状态的考察,而合同的生效则侧重于对合同实质内容的考察。如果将合同成立和生效混同起来,那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则无法判断。
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这里强调,合同成立的条件只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问题,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不仅涉及到当事人,还涉及到法律的要求问题。两者虽然都涉及到意思表示一致,但二者的侧重点又有所不同。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则进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实性。
即使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但如果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受一方的欺诈、胁迫,合同是否生效就需留待进一步的探讨。此外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国家对合同不成立和不生效的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是强调当事人合意,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因而,对于合同不成立,国家不会主动干预。但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就远非当事人的自由意思所能决定。合同的生效强调立法者对合同关系的评价,反映了立法者对合同的干预。因此,对于无效合同,国家会主动进行干预。
合同与协议的异同对于合同与协议的法律效力上说,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其实是同一概念,协议是人们一种习惯上的叫法,类似的提法还有契约,如房契、地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可以说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用来约定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备上述特征的协议就是合同。
对于合同与协议来说,都是双方的意思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就是你情我愿然后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讲就叫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与形式都是有效的。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经济合同和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了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又具体,并规定有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对于协议,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到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合同签订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以上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区分及合同、协议异同区分”的解读,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合同承诺是要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才能拥有法律效力,才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对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一定要进行确认,只有这样,才能守护当事人有关的切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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