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话水有多可怕(听话水有多可怕)
文|烟台纪实
编辑|烟台纪实
听话水到底有多可怕?
江苏一名51岁男子,曾利用听话水侵犯上百名女性,并且百名女子事后无一人察觉。
更可怕的是,当警方将这名男子逮捕后,还有不少受害女性到处找他,要求他尽快回到自己身边。
那么听话水到底是什么?女性应该如何预防?
01.采花大盗
这位残害上百名女性的男子姓胡,是江苏淮安人。
江西淮安
51岁的老胡犯罪前有着幸福的家庭,在妻子眼中,他是任何困难都打不倒的家中顶梁柱,在子孙眼中,他是一位好父亲、好爷爷,为他们遮风挡雨。
但这稳定的幸福随着老胡生意失败破碎了,他一下子陷入了经济危机,不得不从淮安市搬到老家去住,再加上一大家子人等着他去抚养,压力让他喘不过来气。
并且妻子也不止一次在老胡耳边抱怨,这也成了压倒老胡的最后一根稻草,无处释放内心压力的他最终走上了歧途。
老胡注册了一个名为“石墨生花”的社交账号,他还买了一些“听话水”,在车的副驾驶位置按了一个微型摄像头,便开始了发泄之路。
老胡车内摄像头截图
老胡在网络上广泛撒网,但他有着明确的目标群体:一类是想要被包养的女性,还有一类就是不谙世事的女性。老胡为此制定了让鱼儿上钩的方案。
首先想被包养的女性:老胡本身就有老板的经历和资本,再加上年龄摆在那里,用少量的金钱便能迷惑对方,将女性骗到车上,目的也就达成了。
其次是不谙世事的女性:老胡面对这类群体,他只需要营造一个感情受伤的有钱人形象,这样很容易让女性上钩。
当然,老胡上百次恶行成功后依旧没有被那些女性发现,“听话水”可谓是功不可没。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安全,否则就不会出现老胡被抓的结局。
赵女士就是遭受老胡侵害的女性之一,她也是逮捕老胡的关键人物。
赵女士报案
赵女士曾谈过几次恋爱,但都因各种原因黄了,于是她注册了一个社交账号,体验不出门便能结交全国各地友人的快乐,机缘巧合之下她结识了老胡。
看着老胡年轻的样子和朋友圈,再加上老胡聊天比较风趣幽默,赵女士对他慢慢产生了好感。
没过多久,赵女士便和老胡在线下见面了,而老胡像往常一样利用一些借口,骗赵女士喝下加了迷药的“饮料”,最后便不言而喻了。
那么老胡又是如何被她举报的呢?
一次赵女士邀请老胡到家做客,这无疑是引狼入室,老胡便再次对她实施了侵犯。
之前老胡每次完事,都会将受害女性的衣物整理好,但这次他接到了家中有急事的电话,所以他匆忙收拾了一番便离开了。
赵女士醒来后,便察觉到身子有异样,于是立即报了警。
而警方也从赵女士体内提取到了“听话水”的成分,再加上赵女士的口供,警方第一时间以犯罪嫌疑人将老胡传呼到案。
经过一番询问,老胡交代了一切,但他行为却让众人惊讶不已。
老胡对自己侵害女性的罪行供认不讳后,警方开始搜寻相关罪证。
警方在老胡车的后备箱发现了他的作案工具,并在他的手机中查到了418条女性被侵犯的视频,经过分析发现,受害女性竟高达100多人,年龄从20岁到50多岁不等。
面对眼前的罪证,警方既无奈又惋惜,在他们看来,那么多女性完全可以避免遭受迫害。
同时,让警方好奇的是,老胡是有家室的人,生理需求完全可以找妻子,为何要知法犯法呢?
面对这一疑问,老胡冠冕堂皇地说:“我与她们发生关系纯粹是为了发泄,我心中的老婆谁也无法替代。”
如果老胡不是强奸犯,那么他的说辞可能让人赞叹,但侵害她人终究是触犯了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背被害人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行为从而构成犯罪是强奸罪,其中以药物等物品导致被害人陷入不能反抗从而进行的侵犯属于“其他手段”。
最后,老胡只判了6年有期徒刑,可是按道理来说,老胡犯下的罪行应该被判得更重才对,为何只有短短六年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老胡的情况绝对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以及无期或者死刑。
但只有赵女士一人对老胡进行了起诉,其她受害人并不知情,甚至还被蒙在鼓里。
警方慎重考虑后,对那些遭受侵害的女性进行了劝说,但都害怕此事报道出去后,会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家庭,所以众人都选择了无动于衷,警方也予以尊重。
其实受害女性的担心不无道理,但实际情况却是,警方和法律会保护这类案件的受害人,罪犯拍下的污秽视频也会在案件审理后进行彻底的删除,绝对不会泄露受害人的隐私。
02.“听话水”的成分
这一事件在2017年被江苏新闻报道出来后,顿时引起了众人的热议,但讨论点都在“听话水”的真实性上。
有人怀疑,那些受害女性醒来后肯定察觉到了什么,但她们面对老胡录下的视频威胁,最终都选择了沉默,这一观点迎来了许多人的认同。
那么听话水到底是什么?它真的有那么神气吗?
“听话水”又有着“神仙水”、“失忆水”、“乖乖水”等称呼,它是一种液体迷药。
有科研人员对其进行检测后发现,“听话水”的主要成分是“Y-羟基丁酸”(gamma-hydroxy butyrate),所以它又被称为“GHB”,它是一种在中枢神经系统中发现的天然物质。
Y-羟基丁酸对人的神经系统具有强烈的抑制作用,是许多强奸案的罪魁祸首,与氯胺酮、MDMA一起并称为“三大约会强暴药”。
但众人可能有所不知,Y-羟基丁酸之前可是一味良药。
1960年的时候,人们便发现了Y-羟基丁酸的作用,将它用作麻醉剂、治疗失眠、抑郁症等药物中,并且效果极佳。
但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发现,Y-羟基丁酸的剂量稍微加大之后,服用之人便会晕倒,意识几乎完全消散,在此期间完全忘却发生的事情,但剂量到达一定程度还会致人死亡。
最后这种药物落入犯罪团伙手中,他们将其和三唑仑、氟硝西泮等药物混合使用,制成了各种迷药。
流入市场数年时间,Y-羟基丁酸便被众人打上了“迷奸药”的标签。
根据市场调查发现,“听话水”等药物经常出现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这是为何?
听话水等迷奸药物经常处于酒吧、KTV等场所,其实跟它本身一大特点有关:服用后会产生呕吐、头晕、嗜睡等症状。
相信喝过酒的人都清楚,这些症状正是喝醉后会发生的正常反应。
再加上酒吧、KTV这些场所酒水无处不在,所到来的人群也是借酒消愁或各种原因,这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按道理来说,听话水含有药物成分,受害人不可能察觉不到,它真的难以发现吗?
听话水被人服用后,之所以难以察觉,还是跟它本身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Y-羟基丁酸是一种无色无味的特殊液体,其固体状态为白色粉末,加入就酒水或饮料中根本无法用肉眼看到。
最重要的是,Y-羟基丁酸服用后很快就会被身体代谢出去,过了12个小时,便无法通过血液或其它方式检测到。
这也就导致许多受害人意识到自己被侵害后,却无法拿出证据定罪,更使得犯罪分子愈发猖獗。
那么听话水等药物,为何会成为不法分子谋取利益的首选呢?
Y-羟基丁酸早在2005年时,就被我国列入二类精神类药物进行简单,并随着不法分子的利用,我国逐渐将其升级监管。
但根本问题是,Y-羟基丁酸的生产难度很低,一些压制人类神经药物便能配置出来。
前段时间,还有一位95后小伙在家闲得无聊自制“听话水”,并在网络平台进行售卖,最后他的下场可想而知。
更加让人心惊的是,听话水还会七十二变!
03.“七十二变的听话水”
随着听话水事件浮现到警方面前后,警方也是想尽办法去杜绝这种物品的出现,但源头真的难以断绝,所以只能让真相浮现在众人面前。
例如美国40所大学和数千个酒吧合作,订购了专门针对Y-羟基丁酸的特殊杯垫:当饮料或酒水中加入了Y-羟基丁酸,杯身便会立即呈现出蓝色。
而不法分子看到不能将“财富”加入到酒水之中,他们便对Y-羟基丁酸进行了新的包装。
例如将Y-羟基丁酸装入胶囊之中,或者用水化开,将其装到运动型饮料或者普通的漱口水中。
为了躲避执法机关的检查,Y-羟基丁酸的贩卖者还将其藏匿在喷发剂中,再加上它的无色无味特性,增加了检查难度。
更加令人心惊的是,不法分子甚至将目光放在了我们的日常用品中,例如奶茶、饼干、不常见的饮料中。
2020年,深圳警方还查获了一起被伪装成“茶叶”的新型毒品,学名为尼美西泮,被不法分子称之为“K5”。
它的功效基本上和Y-羟基丁酸差不多,但经常服用该物品会导致自残等行为。
尽管Y-羟基丁酸等物品一直遭受警方通缉,但不法分子看到其带来的市场收益,让他们决定铤而走险。
甚至胆大者,直接在网络平台进行售卖,等到有人进行咨询时,会给对方联系方式私下沟通。
有男性朋友觉得,这种药物只会伤害到女性,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图谋不轨之人买Y-羟基丁酸等物品,目标不单单是那些女性,同样的还有男性。
他们除了侵害,还会将人的器官摘除进行贩卖,毕竟对他们来说,不择手段地赚钱才是第一信条。
采用Y-羟基丁酸等药物为自己谋取利益的人,不仅仅只有普通人,还有家缠万贯和明星。
例如轰动整个亚洲的韩国李胜利,他在自己的夜店中,给女性顾客饮品投放Y-羟基丁酸等药物,拖进“VIP客房”供客人享乐。
还有台湾富二代李宗瑞,此人利用Y-羟基丁酸等药物,侵害了六十多人,其中不缺知名女星和模特。
最让人惊讶的是,李宗瑞的继母梁婖婷也没能逃过他的魔爪。
媒体将江西老胡案件、李胜利、李宗瑞案件报道出来,目的就是告诫那些不法分子,不要再继续自己的罪行,更不希望广大群众去指责受害女性。
毕竟她们才是受害者,亦或者说:当你成为受害者时,你肯定不想看到自己被千夫所指。
那么Y-羟基丁酸等物品难以预防和察觉,我们该如何避免遭受侵害呢?
04.预防大于“治疗”
首先,女性尽量减少独自去酒吧、KTV等地,因为这些地方正是不法分子、图谋不轨之人下药的首选之地。
其次,女性独自或两三好友结伴而行,千万不要喝陌生人递来的饮料或酒水;脱离自己视线的酒水也不要再碰。
喝酒也不要面前,量力而行,毕竟酒大伤身,甚至误身。
再者,不要独自线下见网友,毕竟人心隔肚皮,网络上的良好形象可以捏造,说句不好听的:身边之人都没有看上你的,隔着千山万水看上你的人,或许只是贪图你的腰子。
最后,即使是熟悉的异性也要加以防范,毕竟身边熟悉的人作案更加方便,并且这类事件也发生过。
如果遭遇侵害,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虽然站出来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敢于指认,那么就会较少一位受害者。
归根结底来说,害人的不是听话水,而是人内心的恶,是他们控制不住内心的欲望,就好比一把刀,它在厨师手中可以方便我们处理食材,而在心存歹念之人手中,它很有可能成为夺人性命的凶器。
在“强奸大国”印度,一位受害者的母亲曾说过这样一番话:“我们都一直在教育女儿出门在外要保护好自己,但那些施暴者的父母,却从来没有记得教导孩子,不要残害别人家的女孩。”
这篇文章并不希望勾引起大家的好奇心,去制作、购买听话水等药物,而是希望广大群众认识到听话水的危害性。
其次,购买这种药物、或者咨询这种药物那里售卖等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最后,希望在我们所有人的努力下,能共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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