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对于网暴的规定(扰乱网络传播秩序)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有效解决网民反映强烈的手机浏览器网络传播乱象,国家网信办即日起对手机浏览器进行专项集中整治,重点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实施“靶向治疗”,通过督导整改立起“带电的高压线”,推动手机浏览器传播秩序短期内实现实质性好转,回应社会关切。

网络法律对于网暴的规定(扰乱网络传播秩序)(1)

据介绍,一段时间以来,手机浏览器野蛮生长,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成为“自媒体”传播乱象的聚集地和放大器。据介绍,此次专项集中整治和督导整改,把影响力较大的8款手机浏览器纳入首批名单进行重点集中整治,即UC、QQ、华为、360、搜狗、小米、vivo、OPPO等。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10月27日至11月9日,各手机浏览器要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自查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清理违规信息、严管“自媒体”账号。同时,建立完善总编辑负责制、内容审核管理规范,从制度层面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防止扰乱网络传播秩序问题的发生。整改期间,8款手机浏览器要切实做好“一公告、两审核”:“一公告”即10月27日8时,各手机浏览器要在首屏显著位置发布自查整改公告并PUSH推送全量用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两审核”即10月28日15时前,各手机浏览器要按照整改要求向属地网信部门提交细化整改工作安排,经审核同意后开展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之日,即11月9日17时前,各手机浏览器向网信部门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和内容运营制度规范并接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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