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明细表(外协加工作业流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我公司所有外包加工业务的管理,使外包产品的加工保质、准时地满足生产计划所需的物料,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外发加工的所有产品。
三、职责
1.生产工厂负责将《生产计划》下发放到相关部门;安排工厂专员负责外发进度的跟踪;
2.生产厂负责《外发加工计划清单》的编写,生产厂负责跟进、监督,生产技术副总审核;外协采购员组织和指导外包物料的安排和外协加工商的开发;工厂仓管员负责外协加工材料的发货、检验和入库;
3.成本采购部外协采购员负责《委外加工单》的编制和印刷,加工厂家的选择,外协进度的跟进和联系,供应商的管理,对账和结算资料的收集等。
4.成本采购经理负责外协加工作业的整体监控、相关文件和程序的审核、异常问题的协调和处理等。
5.项目工程师负责监督和指导质检人员根据检验标准和相关操作规程对返厂产品进行检验和判断,并做好相关记录;
6.采购内勤人员负责与外协厂商就外发加工业务进行账务核对、付款、结案等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四、作业规范
1.生产工厂将《生产计划》下发给各相关部门。生产工厂依据计划视生产人员、设备之产能,物料需要时间和仓库实际库存,编制《外发加工计划清单》,交生产厂长、生产技术副总审核后交生产工厂相关人员及成本采购部;
2.《外发加工计划清单》依《生产主计划》下发三天内编制完成;《外发加工计划清单》要求写明计划外发时间、货品名、加工工序、订单号等信息;
3.生产厂长审核《外发加工计划清单》中所列外发加工物料的名称、规格、时间、数量是否与生产计划相符,如相符则依次上交审批;有问题则交回重新修订;
4.外协采购员根据《外发加工计划清单》及其它资料(相关部门须提供外发加工产品的图纸、允收标准……等资料给外协采购员)选择合适的加工厂商(具体参照《供应商管理办法》),并制作《委外加工单》交成本采购经理、生产技术副总审核;批准后外协采购员与外协厂商确认《委外加工单》(一式四份),确认后交给外协厂商、工厂仓库、采购内勤、财务各一份;
5.《委外加工单》写明订单号、货品名、加工工序、数量、加工单价、外发及交货时间等明细;工厂库管员按《委外加工单》准备清点货物;填制《委外加工进仓单》;本项规定入仓手续相同;
6.外发单价一律经成本采购经理和总经理核准。
7.如外协厂来公司取货,由工厂库管直接与外协厂交接。如由本公司送货,则司机与库管员交接。交接人员(包括司机、外协厂)须点数,在《委外加工单》《委外加工出仓单》签名;运输人员保持途中安全;
8.外协采购员与外协厂商保持联系,对外协产品进行质量、数量、交期的跟进,确保外协加工件按质、准时交货;工厂外协专员对即将生产而尚未回厂的外协件,提前向工厂厂长预警,工厂厂长依实际调整生产计划;
9.外发产品回厂后,工厂质检人员按《质量检验作业标准》对其检验,如检验合格则由工厂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作业流程”由外协采购员与外协商退回处理或由本厂代为返工,如本厂返工,费用由对方承担;
10.工厂库管员以质检人员检验结果开《委外加工进仓单》。如外协厂送货回厂,或我方司机取货,未对数量、质量进行核对时,工厂库管管或司机在对方货单上签:“数量、质量以我方质检检验为准”,对外协方说明,并取得对方同意;
11.每一单/批物料全部回厂后的三天内,外协采购需将本批次所有数量、质量、加工费用等,分出入厂时间写明,传真至外协商确认,交采购内勤登记后转财务。每月5日前,将前月外协情况按月汇总交财务;
12.财务依协议时间进行结算、付款、结案等相关帐务处理工作;
13.外协采购员记录每次外协作业交期、品质等相关情况,参照《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和评估;
14.《委外加工单》、《委外加工出仓单》、《委外加工进仓单》之物品与实物物种需100%正确,数量误差1%;如超过此标准,按每超过1%以予处罚;由财务核算;所有单据不可更改;
15.确认。所有经手人、审核人都必须在相应的单据上签名。如《委外加工单》由制单人员签名后,依次交生产厂长、生产技术副总审核。工厂库管员、司机、外协商在完成交接后均需签名确认;《委外加工出仓单》、《委外加工进仓单》由工厂厂长签名、交接人签名(司机、外协商等)。相关单据需在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交财务、生产工厂、成本采购等相关部门。
五、相关表单
1.《外发加工计划清单》
2.《委外加工单》
3.《委外加工出库单》
4.《委外加工进库单》
六、参考流程
1、《供应商管理办法》
2、《进料检验作业流程》
3、《进料不合格品处理作业流程》
七、处罚规定
1.所有相关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流程的操作规范作业,违者将视影响程度处以10~50元/次的罚款,如果造成损失者,则按其它管理条例和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2.所有表单都必须按要求签名、传递、登记、整理、归档,违者处以10元/次罚款,如有资料遗失者,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3.所有签名未签时间、日期者,以2元/单予以处罚;
4.外协采购员必须对外协加工进度严格跟踪到位,如有遗漏,未及时向生产工厂和成本采购部跟单反馈,处以每单5元处罚;
5.《委外加工单》《委外加工出库单》《委外加工进库单》之物品与实物物种需100%正确,如发货错误,责任人10元/次;数量误差超过1%,把手、铸件等按每超过1件扣2元计算,(超过1%,但不达一件时,不罚),其它按每1%扣2元计算;所有处罚从当月从工资中扣除;由财务核算;
6.《委外加工单》《委外加工出库单》《委外加工进库单》不可更改,如有违者,更改人10元/单。
7.所有相关单据需在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交财务、生产工厂、成本采购等相关部门,违者,更改人10元/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