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体系设计(员工的薪酬体系)

又是一年毕业季许多学子还来不及擦干离别的泪水,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员工薪酬体系设计?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薪酬体系设计(员工的薪酬体系)

员工薪酬体系设计

又是一年毕业季

许多学子还来不及擦干离别的泪水

就已奔忙在求职路上,面试应聘

匆匆开始职场生涯

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职场新人

小编猜想各位小伙伴

在选择工作的时候

工资及薪酬体系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那么问题来了!

怎样的薪酬体系才是合理合法的?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工资结构吗?

以下方案子为例

小编这就带大家了解清楚~

李某是某公司员工,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李某从事营销岗位,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与时间为:甲方(公司)根据乙方(李某)从事的生产(工作)岗位不同,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等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后来,李某从系统集成一部调动到系统集成二部从事销售经理助理工作。公司认为上述月份李某的基本工资应为2500元,并按此标准发放,但李某则认为基本工资应为6000元。双方产生争议。

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索要欠薪,仲裁委支持了李某的主要主张。某公司不服该裁决,遂提起诉讼。

公司诉称,根据双方劳动合同及公司的《销售薪酬体系》制度,李某的岗位发生了变化,而根据《销售薪酬体系》的规定,李某适用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李某辨称,公司没有新的《销售薪酬体系》,执行的是之前的规定。即便有新的规定,也没有经过相应的民主程序,新的《销售薪酬体系》不能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法院判决:支持员工主张,索要欠薪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未能证明《销售薪酬体系》已公示或告知李某本人,故支持李某的主张。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法院认为,公司的《销售薪酬体系》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也没有证据证明已经告知了李某。故原审法院未将该销售薪酬体系作为审理本案的依据并无不当,应予以维持。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工会君工会君~~在这个案件中,公司败诉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主要原因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出台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薪酬体系这类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而且用人单位需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

公司规章制度的出台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这里所说的【法定程序】具体指?

主要是指经过民主程序,且已向劳动者公示。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①《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工会君工会君~~抛开本案,静静还想帮大家问问:工资的基本结构是什么?基本工资是指?最低工资标准是指?

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200元,基本工资只是工资构成中的一项,工资除基本工资外,还有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津贴、奖金等,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只有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全部加起来低于最低工资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然,如果公司计算加班工资、医疗期工资时以低于最低工资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的话,毫无疑问也是违法的(详情点击下方图片了解)。

最后,工会君还是要再次提醒各大用人单位

规章制度的出台要经过法定程序

而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内容也应当与劳动者有商有量

不能够说变就变,否则要吃大亏噢!

来源:深圳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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