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对方要做什么(女子起诉丈夫1年只给3000元)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河南邓州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案。妻子李某诉称结婚至今,丈夫每年只给3000元,请求法院判令其家中门面房租赁费一半,每年3万元归她所有。(据10月24日九派新闻)
妻子诉称丈夫“抠门”
妻子称丈夫一直当家管钱,平日里生活非常“抠门”,盛夏酷热难耐开个空调都嫌浪费。自己身体不好,需要花钱的地方多,丈夫每年只给3000元,连日常看病吃药都不够。
表示丈夫一年只给3000元钱
丈夫王某辩称自己勤俭持家,每年给妻子3000元是零花钱,家中生活费及妻子药费均由自己开支,这几年儿子生意需要接济,闺女家庭困难要帮衬,操持家计也很不易。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涉及经济方面的经,更是难念。居家过日子,柴米油盐,样样花钱,钱怎么花,谁负责管钱,少不了纠结。由此产生的家庭矛盾也不少。那个离家开启自驾游生活的苏敏阿姨受到网络关注,就与家庭氛围的压抑有关。其中,少不了经济上的矛盾。
据报道,苏阿姨吐槽自己是“经济上AA制,家务上专用制”。即平时车辆加油就是谁用谁加,生活上的开销也如此,可家里做饭、带孩子、做家务等琐事却都由苏敏一人包揽。连看电视也要等丈夫睡了,才有掌控遥控器的权利。憋屈了几十年,还患上了抑郁。
女子诉称丈夫一年只给3000元,同样也称是将就了多年。据报道,二人已有48载夫妻情,可见是忍了一年又一年。女子忍无可忍诉诸法律,最终讨回了公道,这是对的。这不仅是讨回自己的经济权益,也是讨回夫妻平等与尊严。
法官提醒夫妻应平等协商
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可认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谁都没有独自或擅自处置共同财产的权利,应该是一起商量。
现实中,妻子独揽家庭经济大权,丈夫成了“妻管严”,丈夫要看妻子脸色心情讨点零花钱;或者,丈夫以大男子主义成了一家之主,对家庭开支说一不二,妻子花钱沾不上边,这两种情形都有。于情于理说不过去,从法律上也说不过去。
去年11月25日,当天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一则关于严格限制老婆花钱也是家暴的消息冲上热搜!有专家称,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经济限制如果涉及精神侵害行为,可以视作家暴情形。也有专家称,限制女性自由花钱,实际是经济限制,根据《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家暴包含了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是否纳入《反家庭暴力法》保护还需立法进一步细化。
不管怎样,限制女性自由花钱于法无据,甚至还涉嫌家暴,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妻子可以诉诸法律,固定证据后申请法律援助。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豫法阳光”消息,女子起诉丈夫1年只给3000元,承办法官深知家事如天,面对夫妻双方苦衷和抱怨,劝丈夫充分尊重和关心妻子,不能一人“独揽”经济大权,要与妻子平等协商;劝妻子充分理解和体谅丈夫,遇事多换位思考和沟通,莫要一人生闷气。
在法官反复调解下,丈夫王某答应将家中租赁收益一半给妻子,承诺以后协商处理家庭问题,妻子李某“心结”打开。这对其他家庭也是提醒,家庭经济事宜并非哪一方可以大权独揽,应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友好协商,以免伤害夫妻感情。
(图片来源:九派新闻)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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