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经营部和店的区别(开设直营店应选择个体工商户还是分公司)
直营店作为品牌方的门面和招商的“示范店”,在品牌方的组织体系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天就来聊一聊,关于设立直营店的方式,个体工商户和分公司该如何选择,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个体户经营部和店的区别?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个体户经营部和店的区别
直营店作为品牌方的门面和招商的“示范店”,在品牌方的组织体系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天就来聊一聊,关于设立直营店的方式,个体工商户和分公司该如何选择。
首先,从特许经营备案的合规角度。
在品牌加盟竞争激烈、产品同质化严重的市场现状来看,品牌方的规范化、合规化越来越受到加盟商的重视,取得特许经营备案已是品牌方开展加盟的标配。而申请特许经营备案的核心条件之一就是要求“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开设的直营店与以分公司形式开设的直营店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直营店”判断标准上完全不同。
1、以分公司形式开设的直营店: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因此以分公司形式开设的直营店完全符合条例规定的“直营店”判断标准。
2、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开设的直营店:根据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与品牌方公司属于完全独立的两个法律主体,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符合条例规定“直营店”判断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还必须满足: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业主同时也是特许人公司拥有绝对控股股权的股东或该股东配偶。除此之外,均不能被认定为特许人的“直营店”。另外,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后,无法变更登记业主,特许人在设立时应注意以公司控股股东或其配偶名义登记。
其次,从财务操作的角度。
1、以分公司形式开设的直营店:
优势:不用单独核算、单独报表,账务处理放在总部;如果是同城,可合并纳税,由总公司交税,分公司不用自己纳税;收入合并,可以迅速升为一般纳税人;经营业绩纳入总公司,有利于总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缺点:如果内部单独核算,等于重复账务处理,增加工作量;需要定期将票据交总部,财务信息滞后;如果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收入合并后月销售额较大,不可避免;无法进行关联方交易。
2、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开设的直营店:
优势:可以享受国家2万元以下免税的优惠政策;可以按定额或核定税率纳税;不要求规范建账和会计报表;便于分开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等。
缺点:很难成为一般纳税人;申领发票面额较小,一般是千元版或万元版;需要单独纳税;与特许人财务独立,不利于特许人申请融资。
最后,从责任承担的角度。
1、以分公司形式开设的直营店: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对外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如股东不具有出资不实或法人人格混同等法定情况,股东个人不需直接对直营店的损失承担责任。
2、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开设的直营店:根据法律规定,业主需对个体工商户的对外损失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一旦个体工商户需对外承担责任,权利人可直接向业主追究赔偿责任。
THE END
总结:个体工商户和分公司在形式和责任承担上各有利弊,个体工商户虽灵活方便,但也需注意登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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