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历史背景(古人高考的科举制度)
科举选官
科举是中国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员的制度,被世界各国称为中国古代第五大发明,也是现今社会世界各国公务员考试的老祖宗。
科举始于605年时的隋朝,发展并成型于唐朝,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整个科举共持续1300多年。近现代我国及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务员招考制度皆是科举制度衍生而来。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我国第五大发明的发展经历。
秦代之前中国官员选拔采用世袭制度取士。即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造成的结果就是皇权被士大夫孤立侵蚀。汉朝时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民间人才入朝为官,其目的是皇帝通过笼络民间人才分化稀释士大夫的权利。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魏文帝
至三国时代,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两晋、六朝时沿用此制。是察举制的改良,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不但堵塞民间人才,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皇帝的权力时长被架空。甚至出现了关陇集团这样氏族联盟,可以左右皇帝的废立及朝代的更替。
隋炀帝
到了隋代,为了废除九品中正制加强皇权,隋文帝于开皇七年(587年)下诏各州每年推荐三人应考“秀才”。隋炀帝在大业元年(605年)设进士科取士,成为以后的科举。唐朝继承并发展这一制度。
宋代进一步改良唐朝的科举制度,宋朝的科举制度公平性大幅提升,许多大臣的子孙也未考上科举,仅能担任中低阶官员,因此当时还产生“富贵不过三代”的俗语。
殿试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发展成熟。在原有基础上设立殿试由皇帝亲自复核人才的选拔被选中的直接成为天子门生。这也是为什么明清两朝在没有出现可以颠覆王朝统治的权臣出现。
明、清两代,乡试考中者是举人, 举人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御前殿试录取者为进士,视为天子门生。
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榜眼: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探花: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贡士:古代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经乡贡考试合格的叫贡士。清代,会试考中的为贡士。
举人: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
贡生: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凡已考选升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秀才:别称“茂才”。本是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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