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湖北省咸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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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湖北省咸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不到咸宁,不知道湖北之美!

咸宁美,美在生态,生态养身,让人得享自然。

咸宁美,美在山水,山水养情,让人气质优雅。

咸宁美,美在空气,空气养肺,让人神清气爽。

咸宁美,美在温泉,温泉养生;美在茶道,茶道养性;美在文化,文化养德……

湖北省咸宁市自2011年确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咸宁全市大力实施“绿色崛起”战略,全面推进富裕、美丽、开放、创新、和谐咸宁建设,形成了林水相依、林城相融、林居相倚、林路相伴的生态格局,为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注入了新鲜血液。

信念,让绿水青山常在

绿水青山是咸宁的底牌,也是咸宁的王牌。

咸宁为保护好这张“王牌”,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在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中从未停歇过脚步。

2011年,咸宁为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更高目标,确定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生态宜居咸宁”的战略方针,把“创森”作为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的重要举措。

随即,咸宁召开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创建森林城市动员大会和“绿满鄂南”行动动员大会,将“创森”写入了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咸宁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市县联动、整体推进,全力将咸宁打造成“中国香城泉都,江南森林名城”。

此后,咸宁迅速确定了森林城市格局——一心、五翼、二廊、三带、三区、多点,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林业强市的决定》《关于加强造林绿化推进生态咸宁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绿满鄂南行动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扶持林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将通过重点实施中心城区绿化、环城生态屏障、新农村绿色家园、绿色通道生态景观、农田林网、湿地保护与恢复、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森林文化建设十大主体工程,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格局。

为起到垂范和监督作用,咸宁专门制定了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将“创森”任务逐级分解,纳入各级政府和市直部门的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尤其是将重点造林工程完成率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

在此基础上,咸宁还建立健全了成员单位协商会议制度、市区联动工作制度和检查督办制度,坚持每年召开创森专题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并开展年终考核,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合作、上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创建工作行动迅速、步伐稳健。

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为将咸宁全市人民的劲儿拧在一起,咸宁坚持把政府的引导力、市场的决定力、群众的创造力凝聚到一起,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和政协高度关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在造林机制上,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群众参与的方针,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造林方式改革,实行造林工程招标制、监理制、报账制、专业队伍造林制,确保了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形成了依托项目造林、招商引资造林、扶持干部群众造林的良好格局。

在投入机制上,坚持用市场的办法破解资金难题,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形成了政府财政预算投入、银行贷款投入、社会融资投入、部门整合项目资金投入、企业利润投入、群众自发投入的新机制。2010年以来咸宁全市直接投入森林城市建设资金超过60亿元。

在服务机制上,林业部门每年坚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大力推广“中嘉8号”意杨苗、“长林”系列高产优质油茶苗和南竹、油茶高产稳产栽培技术,严把规划设计关、整地关、苗木关、栽植关,有效提高了林业科技含量。

在管护机制上,坚持“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明确责任主体,激发业主积极性。

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咸宁林业用地面积达912万亩,占咸宁全市国土面积的61.9%,活立木蓄积量为1265.3万立方米、南竹立竹量2.5亿株,森林覆盖率达54.2%。

行动,让绿化触角延伸

桂花树挺拔苍翠,长江水碧波荡漾,幕阜山深沉厚重,咸宁呈现给世界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优美画卷。

然而,咸宁人并不满足于森林覆盖率54.2%现状,而是在宜居、宜业的城市格局基础上,追求实现“绿色全覆盖”。

2014年,咸宁提出要坚持“绿色崛起”“生态持续”和“山上再造”战略,大力实施“绿满鄂南”行动,坚持造林绿化不放松,力争用3年时间,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巩固绿化成果,提升生态承载能力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初步形成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

按照预期,2017年的咸宁将实现咸宁全市宜林地、无立木林地、通道绿化地、村庄绿化地应绿尽绿,新增有林地面积121.4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6.78%,活立木蓄积达到1850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915万亩。

为此,咸宁打出3张“牌”:

山上再造,打造鄂南生态屏障“绿色牌”。咸宁为实现“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的目标,坚持采取造、封、改、退等多项措施进行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低产林改造,每年以30万亩的发展速度稳步推进植树造林,近5年累计完成156.65万亩,构筑了鄂南生态安全屏障。同时,咸宁全市投入绿化资金3100余万元,广泛开展“林业生态示范县”和“绿色示范乡村”创建活动。目前已有绿色示范乡村109个,其中18个村荣膺“湖北省绿色示范乡村”称号。

城区绿化,打造香城生态家园“美化牌”。咸宁按照《中国香城战略规划》,以桂花为主树种,全力打造“香城”绿韵景观,近3年投资10亿余元。同时,先后改造和新建了人民广场、十六潭公园、潜山国家森林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绿地,使中心城区绿地公园达24个,市民出门500米就有休闲绿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44平方米。并涌现出湖北科技学院、咸宁市规划局等一批园林式单位;碧桂园、御龙花园等一批生态居住小区和温泉谷、叠水湾等一批生态型酒店,成为商住建设与城市森林相融合的典范。特别是咸宁大道的桂花、潜山路的香樟、银泉大道的栾木构成了咸宁城市森林的优美画卷,形成了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的景观格局。

构筑林网,打造特色生态景观“生态牌”。咸宁以道路、水系和农田林网为骨架,加快点、线、片、环相结合的森林生态廊道网络建设,重点建设了咸宁市区桂乡大道、香城大道等城市绿道及赤壁旅游快速通道、崇阳浪口旅游快速通道、九宫山风景区绿色通道等一批生态景观工程;加强对铁路、高速公路及各类公路增绿补绿,铁路、已建成高速公路林木绿化率达90%,国省道及县乡公路绿化率80%;重点加强了长江、淦河、陆水、富水等主要江河沿岸生态保护和近自然水岸绿化,咸宁全市水岸绿化率达84%,城区重点饮用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超过90%,咸宁市区骨干河流淦河两岸建成10米以上的自然景观林带;咸宁全市应建农田林网控制面积33.47万亩,已建林网控制面积30.31万亩,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

管护,让森林健康生长

三分造,七分管。城市森林之美不仅在于创造,还得精于管护,让城市永葆健康色。

在建设森林城市这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中,咸宁始终按照“贵在建设,重在保护”的思路,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不遗余力地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切实维护了城市森林健康。

为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咸宁建立了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16个省级自然保护小区,自然保护区面积达46.5万亩;建成了陆水湖等5个国家湿地公园、潜山等2个国家森林公园、6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3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出台了《咸宁市湿地资源保护暂行办法》《咸宁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办法》,加强了城区山体保护、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咸宁全市设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5个,同时积极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原生地保护和人工驯养繁殖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为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咸宁认真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每年林木采伐都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建立了林地征占用专家评审制度,严格按程序申报和审批,没有发生滥征乱占林地现象;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咸宁全市设立5个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站,6个国家级森防标准站,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0.3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94%;对咸宁全市247万亩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实施严格保护,签订管护合同2128份,每年落实生态补偿资金2000余万元。

同时,咸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修订和完善了《咸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形成了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防控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先后实施了鄂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加强了火灾监测系统、指挥扑救系统建设,每年投入防火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并成立了7支森林消防队共210人,落实市、县、乡三级包保干部864人、专职护林员1750人,近年来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火灾受害率逐年下降。

产业,让林茂果丰民富

伴随着森林城市的绿意渐浓,咸宁的绿色产业也在壮大。2014年,咸宁林业产值达81亿元。

成绩来之不易。近年来,咸宁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思路,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并举,重点发展竹子、油茶、茶叶三大百亿产业,初步实现了林业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同步提升。

谋划大林业,建设大基地。近年来,咸宁按照“企业 基地 农户”的林业产业发展模式,坚持“一县一业”“众乡一品”,以竹子、油茶、杨树和经济林果为重点,加快林业产业板块基地建设。目前,咸宁全市林业特色基地达380万亩,其中竹林163万亩,速生工业原料林80万亩,经济林90万亩,生物质能源林30万亩,苗木花卉基地17万亩。到2020年,咸宁林业特色基地将达560万亩。

培植大龙头,发展大产业。咸宁不断加强对林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咸宁市政府设立了1亿元的竹产业发展基金,以巨宁重组竹业、瑞发笋业、荣氏竹业、江南春竹业等项目为依托,开发高档竹地板、竹炭、竹笋食品、重组竹系列产品,力争把咸宁建成华中地区最大的竹制品出口加工基地。成功申报国家南竹生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咸宁南竹生产成为国家标准;以黄袍山绿色食品公司为依托,新建和改造优质高产油茶基地50万亩,打造了中国驰名商标的“本草天香”茶油品牌,壮大了油茶产业。2012年,全国首个油茶博物馆开馆;2013年,咸宁成功承办全国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以巨宁公司为依托,打造了巨宁地板、澳森地板等中国驰名商标和湖北省著名品牌,咸宁正在成为华中地区最大的森工板材加工基地。同时,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源业、桂花产业、中药材产业、苗木花卉业、森林食品业和森林旅游业等十大林业特色产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林业产业体系。目前,巨宁公司、黄袍山公司成功申报并获批首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咸宁全市林业中国驰名商标增加到3个、湖北省著名商标5个、湖北名牌产品11个,在武汉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4家。

建设大园区,推进大服务。咸宁坚持园区化发展战略,按照“一主四副”的发展模式,即咸安森工科技产业园,黄袍山国家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园、崇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咸宁竹循环经济产业园、赤壁竹产业园,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咸安森工科技产业园已引进企业16家;咸宁竹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巨宁竹业、冠森竹业、鑫森竹业已建成投产,江南春竹业正在试生产,汉邦竹业、咏春竹业已完成土地平整;黄袍山国家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园已运行投产,崇阳循环经济产业园、赤壁竹产业园正在抓紧建设,已有企业入驻。同时,咸宁积极开展了林业企业大走访服务活动,推行“首问负责制”“全程跟踪服务制”“预约服务承诺制”等工作机制,改善企业服务质量。

文化,让和谐理念传承

生态文化是咸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重点内容。广泛开展生态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生态知识,弘扬生态道德,创建中咸宁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绿色文明、低碳生活的良好风气。

咸宁先后建立了30多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和植物园、观赏园等林业科普教育基地,免费对市民开放;咸宁全市近3年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教育活动68次,有效提升了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先后建成了潜山植物园、桂花园、竹类观赏园、第四届中国竹文化节栽竹植桂纪念园、桂花博览馆、竹子博览馆和桂竹文化长廊等科普教育基地,每年入园游客和市民80万人次;坚持开展科普日和科普下乡活动,3年来共派出林业专业技术人员600余人次,深入基层开展技术讲座、咨询和指导,编制了《楠竹丰产技术》《桂花栽培技术》等技术资料1万余份,免费发放到林农手中。

咸宁坚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每年完成植树超过600万株,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4.5%;咸宁市园林局、团市委、香城都市报社等单位连续8年联合举办“我为城市栽绿添香”大型义务植树活动,大栽“青年林”“读者纪念林”;市妇联每年组织妇女开展义务植树,打造“三八纪念林”;军分区、武警咸宁支队每年营造“国防林”“拥军林”,各类植绿护绿活动如火如荼、深入人心。

咸宁自2002年起就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咸宁全市现有各级古树名木4920株。2011年出台了《咸宁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咸宁全市所有古树名木进行建档、挂牌、修剪、防病防虫、安装避雷设施。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近几年,咸宁大力挖掘生态文化产品,塑造森林城市品牌,相继出版发行了《咸宁竹文化》《咸宁桂花》《潜山风景线》等一批林业生态书籍,先后举办了第四届中国竹文化节、鄂南强市建设论坛、中国香城建设论坛、绿色经济与健康论坛、全国林业产业规划研讨会、中国第二届竹资源利用学术研讨会等森林生态文化活动;每年举办花木盆景展、水果采摘节、科普宣传日、爱鸟周、“森林城市杯”摄影大赛等活动,扩大了森林城市建设的影响,丰富了生态文化的传播内容和形式;市树市花评选活动吸引了5万多人参与,经咸宁市人大常务会议审议,确定桂花树为咸宁市树、桂花为咸宁市花,并在媒体上广泛公布,在咸宁全市大力推广栽植桂花树。

发展绿色经济,积累生态资本,推动和谐发展,当青山如黛、碧水荡漾、林城相拥时,咸宁呈现了更加蓬勃的生机,焕发了巨大活力,开启了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战略新时期。

(责编:张超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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