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保护动物买卖犯法吗(曹说法野生动物保护)
7月14号,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视频发出之后,立即火爆网络。在网传的视频画面中,这一位美食博主在一个店铺门口,将一个包裹打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型硕大的鲨鱼,迅速引来很多人的围观之后。之后,这一位网红博主和其他人将这条鲨鱼运到乡下,对鲨鱼进行了分割,用来水煮和烧烤。
视频画面中,左上角还特意标注了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幕。但是,这条鲨鱼并不是她所说的人工养殖的。事实上,这条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样一来,“网红怀疑用濒危大白鲨做美食”的新闻,迅速冲上热搜。
7月31号,媒体记者从南充警方获悉。经鉴定,网红提子视频中的鲨鱼,确实就是噬人鲨。实际上又称为大白鲨,早就已经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我们都知道,海明威有一部非常著名的作品,叫《老人与海》,《老人与海》中第一次前来袭击老人的就是大白鲨。
根据我国刑法第341条的规定: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实际上除了拍摄食人鲨这个美食之外,这位女网红还拍摄过使用三十斤的金色娃娃鱼的视频,同样在视频中表示,是人工养殖可食用。但是还特别表示,这条娃娃鱼全国也就几只。对此,已经有很多网友怀疑,她所食用的娃娃鱼可能是野生娃娃鱼。媒体报道显示,7月15号南充市公安局也表示接到群众举报,开始对涉事女网红进行调查。
一个女网红,做美食的博主,这其实是挺好的。但是,有一些所谓的女网红、所谓的网红,不仅仅只限于女性的网红。为了博眼球,为了获得流量,就采取了这种故意耸人听闻的方式,就采取违法犯罪的方式。似乎他(她)觉得物以稀为贵,物以稀为流量,物以稀为眼球。可是这种做法,只能表示出他们的愚蠢。
要知道,这个社会中有各种知识的人非常多。当你采取这样的一种方式博得眼球的时候,你别忘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很多观看视频的人中,不少人就是这方面的专家。你想逃是逃不掉的,想躲也是躲不开的。
我们说做网红,在今天的时代中,那是一个时尚。某种意义上也有人说:曹老师,你也是网红。对,但是我是一个小小小小小得不能再小的网红,我只是做法律知识的普及。
但是,像这一位女网红,采取伤害野生动物的方式,不管这个大鲨鱼是不是她捉的,她给杀的,她都已经违法犯罪了。在野生动物保护界,有一个口号叫做: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个口号之前,在很多的公共场所,我们都曾经看到过。很多体育、文艺界的明星,也都做过这方面的宣传。
在这里,我想提醒网络上的一些所谓的美食博主,你们可以将美食呈现给公众,让美食的美呈现出来。但是这个“美”必须要尊重法治,绝不可以用濒危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去博一个噱头。你这种博,因为已经涉及了违法犯罪,并且已经涉及了刑法。那么最终你所得到的,其实根本不是你所期盼的那些流量和粉丝,而是牢狱之灾。
事实上,这位叫提子的美食网红博主,辛辛苦苦积攒的100多万粉丝,于一夜之间归于零。这样一个教训,可谓惨痛。其他的美食博主,你们应该是以此为戒。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重案盘点系列】视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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