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 落实情况(事故调查报告这些内容不能少)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既要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使责任人受到追究;又要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般来说,事故调查报告内容有固定套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含: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因此,一份完整的、准确的事故调查报告所达到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要给无辜的死者、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要举一反三,避免重蹈覆辙、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说一千道一万,一份完整的事故调查报告到底要包括哪些东西?一起来看!
一、事故原因分析
“这是一起由于(违法指挥、违法操作、违规修理、违章清洁)而造成的(一般、较大、重大、特重大)事故……”
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一) 管理方面:
1. 健全完善企业各级各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措施。
2. 针对每个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人员、场地管理。
4. 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结果要记录在案。
5. 加强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职工进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工人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使员工知道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相应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使员工自觉使用各种自救设备。禁止未经培训的人上岗。
6. 加强个人防护设备措施的管理。
7. 加强危险物品操作、储存管理。
8. 对特种作业应高度重视,严格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9. 加强职业健康安全和职业病防治管理。
10. 针对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及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确定应急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物资,并进行演练。
(二) 技术方面
1. 加强技术管理。(保持采掘平衡,生产和通风系统完整、畅通,坚持“先抽后采、监控检测、以风定产”)
2. 保证修理质量,修理后的设备进行严格质量检验,确认安全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
3. 完善监控系统等技术装备,保持良好状态。
4. 采取技术措施,完善预警系统,预测自然灾害。
(三) 有关部门
1.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工作人员(气瓶充装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2. 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企业(气瓶充装企业)的资格许可和安全管理工作。
3.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特种设备(气瓶)的维护保养和报废处理情况的检查。
4. 加大对存在事故隐患设备擅自使用行为的处罚和打击力度。
5. 加强对特种设备(锅炉)修理工作的监管,严禁无资质单位及人员进行特种设备(锅炉)的修理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成员、条件和主要职责
(1)事故调查组成员。根据事故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及工会组织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察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煤炭管理部门)。
(2)事故调查组成员(专家)条件: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与所发生事故无直接利害关系。
(聘请瓦斯、通风等方面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3)调查组主要职责:①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②查明事故原因;③确定事故性质;④确定事故责任;⑤提出事故处理意见;⑥提出防范措施;⑦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调查取证中应取得哪些资料和证据
(1)发生事故单位的名称和发生时间;
(2)事故责任人(乙工人)的自然情况,技术背景资料,安全教育及考核记录;
(3)事故发生当天事故责任人(乙工人)工作情况;
(4)事故发生地点(冲压车间)内设备、物料位置图;
(5)设备、工件损坏情况,现场残留物、破损部件描述;
(6)事故伤员(乙工人)受伤情况描述,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7)事故责任人(乙工人)所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涉及的设备及部件(起重机或吊钩等部件)质量和安全状态记录。
五、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
(1)成立事故调查组;
(2)事故现场处理;
(3)物证搜集;
(4)事故事实材料的收集;
(5)证人材料收集;
(6)现场摄影;
(7)事故图绘制;
(8)事故原因分析;
(9)编写事故报告。
六、企业负责人应当做什么、不做什么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七、职工伤害程度分类
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损失工作日6000日。
八、损失工作日计算表
1.死亡或永久性全失能伤害定6000日。
2.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按表1、表2、表3计算。
3.表中未规定数值的暂时失能伤害按歇工天数计算。
4.对于永久性失能伤害不管其歇工天数多少,损失工作日均按表定数值计算。
5.各伤害部位累计数值超过6000者,仍按6000日计算。
九、直接经济损失
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其统计范围如下:
①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和停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和流动资产损失。
十、间接经济损失
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其统计范围如下:
①减产、停产损失价值;
②工作、资源损失价值;
③处理环境污染。
十一、事故的性质
自然灾害、刑事案件、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意外事故。
十二、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什么原则
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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