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现状及环境效益(绿色建筑评价指标)

根据本人合集《绿色建筑知识分享》文章(一文看懂绿色建筑及其管理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的等级确定及分值计算方法 )可知绿色建筑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而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那具体对应到每一个评价指标都是评价哪些内容呢?

今天给大家分享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环境宜居”。

一、

绿色建筑现状及环境效益(绿色建筑评价指标)(1)

1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2 室外热环境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 配建的绿地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应合理选择绿化方式,植物种植应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且应无毒害、易维护,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并应采用复层绿化方式。

4 场地的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应有效组织雨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对大于10hm2的场地应进行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计。

5 建筑内外均应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

6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7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设置应合理并应与周围景观协调。

二、评

绿色建筑现状及环境效益(绿色建筑评价指标)(2)

Ⅰ 场地生态与景观

1 充分保护或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筑及景观,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植被等,保持场地内的生态系统与场地外生态系统的连贯性,得10分。

2) 采取净地表层土回收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得10分。

3) 根据场地实际状况,采取其他生态恢复或补偿措施,得10分。

2 规划场地地表和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评价总分值为10分。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得5分;达到70%,得10分。

3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1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住宅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绿地率达到规划指标105%及以上,得10分;

(2)住宅建筑所在居住街坊内人均集中绿地面积,按表1的规则评分,最高得6分。

绿色建筑现状及环境效益(绿色建筑评价指标)(3)

表1:住宅建筑人均集中绿地面积评分规则

2) 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公共建筑绿地率达到规划指标105%及以上,得10分;

(2)绿地向公众开放,得6分。

4 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室外吸烟区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的下风向,与所有建筑出入口、新风进气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不少于8m,且距离儿童和老人活动场地不少于8m,得5分;

2 )室外吸烟区与绿植结合布置,并合理配置座椅和带烟头收集的垃圾筒,从建筑主出入口至室外吸烟区的导向标识完整、定位标识醒目,吸烟区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得4分。

5 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40%,得3分;达到60%,得5分;

2) 衔接和引导不少于80%的屋面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得3分;

3) 衔接和引导不少于80%的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得4分;

4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3分。

Ⅱ 室外物理环境

1 场地内的环境噪声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环境噪声值大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且小于或等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5分。

2) 环境噪声值小于或等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10分。

2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反射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 18091的规定,得5分;

2)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 35626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规定,得5分。

3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高1.5m处风速小于5m/s,户外休息区、儿童娱乐区风速小于2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3分;

(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得2分。

2)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3分;

(2)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得2分。

4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绿色建筑现状及环境效益(绿色建筑评价指标)(4)

1) 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等室外活动场地设有乔木、花架等遮阴措施的面积比例,住宅建筑达到30%,公共建筑达到10%,得2分;住宅建筑达到50%,公共建筑达到20%,得3分;

2) 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机动车道,路面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或设有遮阴面积较大的行道树的路段长度超过70%,得3分;

3) 屋顶的绿化面积、太阳能板水平投影面积以及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的屋面面积合计达到75%,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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