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性恶论的合理性(儒家人性学说)

如何理解性恶论?实际上包括荀子在内的所有主张性恶论的人都不是按照孟子所理解的人性来谈人性及其属性的。换句话说,他们都是就人身所具有的属性来谈人性以及来论证人性本恶的。也就是把人与动物禽兽共同具有的属性当做人性来加以讨论的。

荀子性恶论的合理性(儒家人性学说)(1)

然而,即便如此,在我们仔细分析了他们的理论以后,也会发现他们的用意的最终目的还是要承认人都可向善成善的。荀子说: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在荀子看来,如果依顺着“好利”的天性,就会导致争夺,而争夺起,那么辞让之德就没了;依顺着“疾恶”的天性,就会导致残暴,而残暴起,那么忠信之德就没了;依顺着“耳目之欲”“好声色”的天性,就会导致淫乱,而淫乱起,那么礼义之德和文理之义就没了。所以需要有圣人出来制定礼义,注重教化,人人做到辞让,按文理行事并最终归于大治。荀子通过以上的分析所要得出的结论是“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荀子性恶论的合理性(儒家人性学说)(2)

也就是说,人的性是恶的,而善不是来自天性,而是人为的结果,即善行是经过人的后天教化得到的。可见,主张性恶论的思想主要是将“情欲”界定为人性的,而且认为如果要是“顺是”的话,即任其表现和发展的话,那一定会产生出种种恶行的。如果照着这个思路,主张性善论的孟子其实也是同意的。

在孟子看来,人的“饱食、暖衣、逸居”亦属于“情欲”的范畴,而如果只依顺着这些的话,那么就如同禽兽一般。虽然孟子没有使用“恶”这个概念,但意思是非常明确的,禽兽般的生活当然不是什么善行的事。值得注意的是,孟子并没有将人的情欲说成是恶的,从而主张将其灭掉,而是在强调人不能仅仅只是满足这一物质和生理性的需要。

换句话说,孟子首先是承认人要有这种需求的。至于荀子也不是直接视“好利”“疾恶”“耳目之欲”“好声色”为“恶”,而强调如果“顺是”,即如果放纵它们而不加以控制、限制的话,那必定会引出恶行恶果的。而孟荀的人性论之所以得出性善与性恶两种不同性质的结论,主要在于他们对于“人性”有着不同的界定。

荀子性恶论的合理性(儒家人性学说)(3)

但同时还应该看到,尽管孟荀表面上存在着差异性,但实际上是有着根本性的同一性。也就是说,他们通过不同的方式实际上共同表达了人是能够向善、要善、可善的这一人的根本性的原动力。正因如此,也才有了孟子的“人皆可为尧舜”和荀子的“涂之人可以为禹”的共同旨趣和理想。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性善论和性恶论所要引出的都是“节欲”“制欲”,都是要强调后天的“人为”在启善、向善、要善、可善的重要作用。这一“人为”当包括如何发挥也是属于人的天生之性的“理性”在激活“良心”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而为中国传统文化关注的教育环境和生存环境又都是中国人性论思想所高度重视的问题。也就是说,中国的人性论不会因为强调人性的先天性本善或人性的先天性本恶而忽视对人性的后天性的探讨。

(作者 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徐小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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