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的神秘世界超出你的想象(猫温情的假象撕裂)
中国现代作家郑振铎的小说《猫》,以第一人称的叙述口吻讲述了“我”三次养猫的经历。
第一只猫和第二只猫活泼可爱,深受“我”和家人的喜爱,只可惜一只病死,一只失踪,让“我”和家人徒增伤感。第三只猫丑陋懒散,不受重视,但因芙蓉鸟事件让“我”对它心怀愧疚,以致于在这只猫死后,“我”内心的难过较前两只更甚。
历来对这篇文章的解读多集中于对“爱护生命,关爱动物”,抑或是“消除偏见,平等对待一切”的探讨上。但只要细读文本中潜藏的信息,分析人物异于常态的表现,就能窥见到隐藏于文字背后的恐怖信息——三只猫的悲剧根源于人性中无意识的“恶”。
怅然之下的自私《猫》一文表面上看似在写猫,实则是借猫来突显“我”和家人在养猫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题目虽为“猫”,主人公却是人。
第一只小猫美丽、活泼、可爱,为“我”和家人带来了无尽的快乐。
我坐在藤椅上看着他们,可以微笑着消耗过一二小时的光阴,那时太阳光暖暖地照着,心上感着生命的新鲜与快乐。
但好景不长,小猫染上莫名的疾病,不仅日渐消瘦,而且全无平日里的好动、活泼,“终日躺在厅上的椅下,不肯出来”。三妹为了逗弄它,特意买了铜铃系在它脖子上,但清脆的铜铃声也未能唤回小猫平日的活力,终有一天,小猫去世了。
对于小猫的死,身为主人的“我”反应极为克制——“心里也感着一缕的酸辛”。“一缕”即一丝,一点点,如蜻蜓点水般不着痕迹。曾经为“我”带来快乐,成为“我”生活重要一部分的小猫,不过是“我”工作之余的一个小小点缀。在这个“点缀”消失后,“我”不仅没有太过感伤,反而对三妹说:“不要紧,我再向别处要一只来给你。”可见,这只小猫没有读者以为的那样重要,不论是在家庭地位中,还是在饲养它的人心里,它只是一个可以被随时替换的“生活调味品”。
那么,它曾经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文中写道,在这只小猫初来乍到时,三妹常常逗它,三妹常常取了一条红带,或一根绳子,在它面前来回的拖摇着,它便扑过来抢,又扑过去抢。而“我”则在一旁微笑地看着,享受片刻的宁静与欢愉。在它生病之后,“我”和三妹想到的不是带它看医生,或是悉心照料它,期待它的康复,而是继续逗弄它。
三妹特地买了一个很小很小的铜铃,用红绫带穿了,挂在它颈下,但只显得不相称,它只是毫无生意的,懒惰的,郁闷地躺着。
对于“我”和三妹而言,小猫存在的价值就是为“我们”带来快乐,为了满足“我们”自身的欲望。当小猫深感不适,三妹依然强行逼着小猫按照以往的行为模式为她带去快乐,小猫最后的死亡除了自身疾病的缘故外,更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未能得到良好、及时的治疗,而阻碍这一切的不是主人的“忽视”,而是潜藏在人性深处、不易察觉的自私。
休谟认为,人性中深藏着“某种程度的自私”,“自私和人性是不可分离的,并且是我们的组织和结构中所固有的。”
“自私”隐藏在人的一言一行中,往往因为“太过平常”又“很正常”而被忽略。在第一只小猫死后,仅隔了几天,“我”便“拿”来了第二只猫,而这只更活泼、更有趣、更招人喜爱的小猫的结局,再次印证了人性之私的可怕。
它似乎太活泼了,一点也不怕生人……我们都很为它提心吊胆,一天都要“小猫呢?小猫呢?”地查问好几次。
因个性太过活泼,第二只猫被路人捉去带走了。当“我们”得知这个事实,没有过多地为小猫的失踪而悲伤,而是将所有愤怒聚焦在了看见小猫被捉走而未阻止的隔壁丫头身上,以及捉走小猫的路人身上。
三妹很不高兴的咕噜着道:“他们看见了,为什么不出来阻止?他们明晓得它是我家的!”
我也怅然的,愤恨的,在诅骂着那个不知名的夺去我们所爱的东西的人。
“我丢失了猫”和“我的猫被人抱走”,这两种意识指向不同的情感,前者为难过,后者是愤怒。作为一个爱猫的家庭,作者在开篇就点明“三妹是最喜欢猫的”,而“我”看着小猫,内心也会涌起美好的感受。但当猫丢失,“我”和三妹的情感指向更多地聚焦在“愤怒”上,而非丢失猫的伤感上。三妹怨恨着隔壁冷漠自私的丫头,而“我”诅咒着偷走猫的陌生人。与其说“我们”愤怒的来源是猫的失踪,不如说是“我们”深感个人财物被侵犯。
隔壁丫头是自私的,她奉行着传统的处世之道——“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即便看见小猫被捉走,也明知它的主人是谁,但却没有伸出援手加以阻拦。隔壁丫头的形象象征了社会中自私冷漠的群体,直指人性中深藏的自私自利。
但自私的何止是她?面对小猫失踪一事,“我”与三妹在乎的竟不是小猫的安危,而是自身财物被侵犯这一事实,所以相较于他人丢失猫的“难过”、“伤心”,“我们”更多的是“怅然”、“愤恨”。因为对于“我们”而言,这只更活泼、更有趣的小猫,和第一只小猫一样,只不过是“我们”的所有物,“我们”生活之余的小点缀罢了。
偏见促成的死亡
前两只猫亡失后,“我”很久不养猫。第三只猫的来临是在大家意料之外的,也是大家不情愿接受的。
冬天的早晨,门口蜷伏着一只很可怜的小猫。毛色是花白,但并不好看,又很瘦。它伏着不去。我们如不取来留养,至少也要为冬寒与饥饿所杀……但大家都不大喜欢它,它不活泼,也不像别的小猫之喜欢玩游……如此地,过了几个月,它在我家仍是一只若有若无的动物。
相较于前两只小猫,第三只猫既不好看,性情也不讨人喜欢,“我们”把它“拾”回家,不是出于爱猫心切,而是无奈的好心,有几分迫不得已的味道。将它带回家,“我们”除了给它饭吃,并没有对这只流浪猫多加照顾,致使它在夜里因寒冷而躲到火炉下,因此烧脱了皮毛,变得更加难看。
对于这只猫的意外遭遇,“我”只道是猫本身的问题,它丑陋,忧郁,懒惰,“不去捉鼠”,“终日伏着”,“连三妹那样爱猫的,对于它也不加注意。”在家里数月,这只猫却是可有可无的,可见存在感之低。
但矛盾之处在于,自诩为爱猫人士的“三妹”,对于猫的喜爱却是有极苛刻的限制条件的。前两只猫漂亮、可爱、活泼,第二只猫还会捉鼠,为“我”和“三妹”带来了无尽的欢乐。而这只猫,长得不好,也不活泼,无法为三妹带去昔日逗猫的快乐,所以三妹对它视若不见,而“我”们一家除了保证它的温饱外,未能给予它应有的照料和关爱。
紧接着,家里来了新宠——两只芙蓉鸟,它们清脆的叫声成为“我们”一家新的乐趣,也成为了“我们”关注和关心的焦点。
妻常常叮嘱着张妈换水,加鸟粮,洗刷笼子。
当看到猫也和大家一样凝视着鸟笼时,妻子说“张妈,留心猫,它会吃鸟呢。”当不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一只芙蓉鸟被咬死,“我”立刻断定是第三只猫所为,拿了木棍追打它,迫使它再次成为流浪猫,最终死在邻家屋脊上。
第三只猫的真正死因不明,可能是饿死的,可能是病死的,作者没有点明,但“别有用心”地细致刻画了猫被冤枉的整个过程。
从芙蓉鸟到家的第一天,妻子就种下了一个根深蒂固的意识——“猫会吃鸟”,准确而言,是这第三只猫会吃鸟。当事故发生,“我”立刻赶到案发现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定下了猫的罪行,而平日里照顾它最多的张妈也没有进行反驳,而是默认了“我”的决断。
于是猫的罪状证实了。大家都去找这可厌的猫,想给它以一顿惩戒。
一场毫无根据的追捕与屠杀开始了。当“我”用木棍狠狠地击打猫时,它悲楚的叫声不仅没有让“我”心生怜悯,反而觉得“愤愤的,以为惩戒得还没有快意”。若不是小猫逃走,我们有理由断定,文中的“我”很有可能会打死这个被他们定罪的“凶手”。
西方哲学家弗洛姆认为,“毁灭性是一种继发性潜能,它根植于人的存在之中,有着其他一切情感所能有的强大威力。”
当“我”追杀小猫时,与其说是在惩戒它的错误,不如说是借此放大了人性中的毁灭力量。这种人性之恶压倒了“我”的理性和冷静,使“我”变得残暴可怕,对一只弱小的猫下了毒手。
但是,毁灭这只小猫的,仅仅是“我”的武断吗?妻子,张妈,“我”,每一个人都负有罪责,妻子的先入为主,张妈的不言,“我”的草率而武断的定论,都在把小猫推向悲剧的深渊。而深层次上,“我们”一家人在这场事件中的表现,都根源于一个重要的前提——“我们”不喜欢它。
因为不喜欢,所以对它疏于照顾;因为不喜欢,所以让先入为主的偏见造就了它的罪有应得;因为不喜欢,所以它理应承受最重的责罚……
在人类社会中,我们有时不也是如此吗?对于不喜欢的人或事,总会倾向于落井下石,总会持有着坚不可摧的偏见来冷漠对待,我们甚至丝毫没有察觉,这一过程中,人性恶的力量已经在慢慢侵蚀着我们。
罪恶后的自省关于人性善还是人性恶的讨论,一直是古今中外思想史上永不衰竭的话题。至圣孔子和亚圣孟子都崇尚人性本善,认为“善”才是人性本源;而荀子主张人性本恶,认为唯有通过后天的教化,才能让人性逐步趋善。在笔者看来,善是人性发展的整体趋向,即便恶有时会占据上风,支配着人的行为,但善的力量能够让人反思自己的行径,给予人们打败恶的力量。
在《猫》中,“我”得知事情真相后,并没有不了了之,而是深感良心受到了谴责。
我心里十分的难过,真的,我的良心受伤了,我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苦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
在这里,善的力量通过人的自省行为压倒了恶,让“我”在意识到自身错误的同时,也对灵魂进行了洗礼。作者通过“我”对人性之恶的深刻反思,彰显了一代知识分子对现实和人性的深切关照。那些潜藏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一言一行中不易察觉的“恶”,往往被定义为“正常”,混淆我们的视听,如巴金先生为了自保,将小狗包弟送去医院解剖,这一行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再正常不过,但巴金先生却在《小狗包弟》中对自己这看似正常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和谴责,以解剖自己的方式来忏悔,并希望能警醒世人。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郑振铎的《猫》是通过描写三只猫的遭遇来批判人性中潜在的恶,但作者并没有止步于“批判”上,他以“我”的悔恨作结,点明虽然人性中的恶会让我们迷失方向,但要坚信人性中还有善的力量,它会指引我们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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