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无证驾驶查处(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共享汽车)
【以案释法】南昌交警查处一起多名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共享汽车案
近日,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高新大队及时研判、快速出击,依法办理未成年人胡某涛等三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件,有效打击并遏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偷开共享汽车
3月5日19时许,胡某涛等人在高新区江西外语外贸学院南门商业街闲逛时,看见一辆车牌为赣AXX207共享汽车停放在路边,胡某涛等人商议开车去兜风,于是胡某涛通过非法打开车门、强行启动车辆的方式,驾驶赣AXX207共享汽车先后接了胡某文、胡某朋等5人在高新区内兜风。期间,未成年人胡某文也驾驶过该车辆。
3月6日16时许,胡某涛又邀约了胡某文、胡某等人再次偷开该共享汽车。由于胡某涛等人在行驶过程中产生多起道路交通违章,车辆所属的共享汽车公司发现后立即进行了报警。
当日17时许,民警将胡某涛、胡某文等人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3月9日,高新大队接辖区派出所转警,通报未成年人胡某涛偷开共享汽车的案件。高新大队立即组织警力通过研判分析,快速固定了胡某涛、胡某文、胡某三位未成年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造成6起电子警察违法的违法证据。
▲企业给民警送锦旗
在确定胡某涛等人违法事实后,随即对违法行为当事人胡某涛、胡某文、胡某进行了传唤,并进行处罚。违法当事人胡某涛等人在高新大队业务科均接受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造成的道路交通违法进行了处理。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当事人胡某涛等人深感愧疚和后悔,向民警书面递交了《交通违法保证书》,承诺不会再发生类似的行为。
来源:江西交通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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