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办理的截止日期(末班车仅剩8天)
什么东西是“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独生子女办理的截止日期?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独生子女办理的截止日期
什么东西是“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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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法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扳扳手指头,离这个红本本退出历史舞台还有最后8天。
确定不要二孩的家长(还没确定的也能办,领了再说呗)可以赶一下末班车。
“红本本”怎么办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在上海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依法登记结婚;
本市户籍;
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
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
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的。
所以,拿居住证的筒子们是不能在上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持有外省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符合本市规定的领证条件的,可以换领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换证不受子女未满16周岁条件的限制。
办理材料
申请人一寸照一张;
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子女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
子女户籍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
去哪里办
双方为本市户籍,到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办理。
如果是两地婚姻,本市户籍的一方到户籍地街道办理,外省市一方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周到君的经验是,当场办好当场领证。
办出来后有啥福利?
(明年元旦后依旧可享受)
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每个月3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无用人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一次性补助
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分别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部分资料来源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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