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的四句名句(辛弃疾回忆沙场往事)
传奇爱国词人辛弃疾,二十岁时曾为抗金义军领袖,仅率五十骑就敢深入金营斩杀叛徒。回归南宋后,辛弃疾原以为可以大展拳脚,收复失土;谁料到终其一生遭到朝中“投降派”排挤,再也未能重返战场。
南宋淳熙十五年(公元1188年),四十八岁的辛弃疾与龙川先生陈同甫在上饶会面。二人抚今追昔,畅谈平生志向,互相填词唱和。
辛弃疾作了一首著名的“穿越”词,陈同甫受到词作的激励,三度上书朝廷,要求抗金,结果反被拿下大狱,差一点丢了性命。
在词中,他梦想自己一觉醒来,“穿越”回疆场,与军中的兄弟们有肉同吃,有酒共饮,一起上阵杀敌。词作富有惊人的艺术想象力,内容画面感极强。现实时空与梦想场景交错,结局催人泪下,感人至深。
一、《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原文赏析《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南宋·辛弃疾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词作意译:醉后挑亮灯芯,仔细抚看我手中的宝剑,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醒来后又听到军营中号角声。士兵们正在分食着烤牛肉,古弦弹奏出塞外粗犷苍凉的乐声。时间是秋天,沙场正在点兵。
战场上,“的卢”马跑得飞快。勇士拉弓如满月,松手的一刹那,爆发出惊雷般的响声。就这样,圆了君王与我们的英雄梦。
就这样,赢得我们彼此生前身后的名。多么的好啊!可惜,一股力量又把我带回了现实。再看看镜中的自己,已经成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
诗的第一句说“醉里挑灯看剑”,喝醉了酒,为什么要“挑灯”呢?原来蜡烛燃烧到一定程度后,要剪去灯芯的一截,光线才会变得更明亮。
诗人挑亮灯芯,是为了仔细抚摸那一柄,从少年时代就佩戴在自己身边的宝剑,它已经被埋没多时了。诗人看着它追忆往昔,看着看着,诗人就睡着了。
梦中他“穿越”到了沙场上,那里正在进行出征前的准备工作,他看到将士们吃着烤牛肉。这种牛肉不是普通的牛肉,他是《世说新语》中豪富王恺的“八百里驳”,是一种善于奔跑的好牛。
军队里弹奏的乐器是“太帝使素女鼓”的五十弦瑟,军中的将士们得到了最好的待遇,因为君王要让他们去上阵杀敌。
然后,他梦到自己胯下骑着可以“一踊三丈”的名马“的卢”。他对着敌人拉开弓箭,箭矢离弦时,发出惊雷般的响声。
战场上杀声四起,弓弦的声音是不可能听到的。可是辛弃疾在这里却通过自己的艺术想象力,极富创意地夸张了这种响声。让人想起莫言在《透明的红萝卜》中写一根头发丝儿落地时,发出“咣”地一声。
仅仅用两句诗,就把一场精彩的战争交代过去。然后词作进入第三个阶段,诗人开始感叹,就这样了却了君王与我们的“天下事”,大家都得到了应有的荣誉,那不是很好吗?
然而,这只是一场“穿越时空”的梦想罢了。很快他就回到了现实,不再是战场上那个骑着名马,挽弓如霹雳的神将,变回了一个白发老人。
二、辛弃疾与陈亮陈同甫本名陈亮,号龙川先生,是南宋时期性格极为刚烈的主战派。他自称颖川陈氏之后,家里原来十分富有。曾祖父在宋徽宗宣和年间,为抗金而死。
陈亮是南宋著名的思想家兼文学家,后来成为了永康学派创始人。因为祖父之死,他从小便钻研兵法,立志抗金。
陈亮曾经在淳熙五年上书力主抗金,反对议和,结果两次被主和派送进监狱。第二次得到辛弃疾等人的帮助才顺利出狱。
淳熙十五年(公元1188年),陈亮从浙江永康千里迢迢来到铅山与辛弃疾会面。当时辛弃疾已赋闲家中七八年了,二人谈起抗金志向,通过填词来抒发自己胸中的情怀。
宋代君主不信任武将,只重视文臣,军士的待遇很不好。辛弃疾想要让士兵们像他的词中那样,吃着“八百里”这样昂贵的牛肉,听着上古乐器演奏的音乐,再骑一匹像的卢那样的快马,这只能是他与陈亮共同的梦想罢了。
二人唱和完毕之后,耿介的龙川先生仿佛是受到了辛弃疾词作的鼓舞。他亲自跑到建康一带观察军事地形,然后回京,第三次上书朝廷,建议让太子驻军在建康,以展示南宋锐意恢复的决心,结果再度遭到朝中反对势力打压。
因为和他同席赴乡人寿宴的人意外猝死,反对派就诬指是他谋杀。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他下了大理寺狱。幸得少卿郑汝谐在光宗面前求情,才得到免死。
五年之后,绍熙四年(公元1193年),五十一岁的陈亮考中了状元,然后在第二年就病逝了。与此同时,辛弃疾短暂出山两次之后,又回到上饶隐居。
得知陈亮的死讯后,辛弃疾替他作了一篇《祭陈同甫文》。然后寄情于山水,开始大量创作山水田园、世情风俗之作。陈亮一生的梦想,就这样随着他的去世而终结了,但辛弃疾的梦还没有醒来。
辛弃疾的内心是矛盾而又复杂的,他十分清楚,现实根本容不下他的志向,可是他依然会时不时地在“醉里挑灯看剑”,抚今追昔。
结语辛弃疾这一首词,不但是歌颂爱国主义精神的绝妙好词,同时也是艺术表现力绝佳妙词。其中一些描写手法,值得今人学习。
该词共分四个阶段,从醉里挑灯,到梦回连营,再到沙场奋战,最后又回归现实。
第一个阶段是挑灯看剑的特写,表达作者对佩剑的长情。
第二阶段写沙场秋点兵的场面,渲染出理想中的战场氛围和军人应有的待遇。
第三阶段特写勇士在战场上挽弓杀敌,惊心动魄的过程。用慢镜头帮助自己与读者,一起回味献身杀敌的精彩过程。是全词艺术水准最高的部分。
第四阶段陈述心中所想,再回到现实中,通过自己的白发形象制造落差感。催人泪动,惹人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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