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和宰相究竟有什么区别(相国是什么关系或意思)
宰相与丞相、相国是什么关系或意思?它们指的都是一种职位,但三者使用的比较混乱,容易让人犯糊涂,比如戏剧里的黑脸包丞相、包相爷,包拯到底做没做过宰相高官?理一理,也挺有趣的。
宰相与丞相、相国都是最高级别的官,是位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辅佐皇帝处理军国大事的大臣,但要看遇到什么样的皇帝主子了,差别是很大的。从秦始皇创三公九卿制度一直到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丞相一职,“丞相”在多数情况下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官职,握有实权,但又处于相权与皇权的矛盾之中,是老鼠钻进风箱——两头受气的主儿,表面光鲜,实际如履薄冰。不掌握实权时,就只是一个虚衔,地位虽高,却是荣誉摆设,好听不管用。
刘邦夺取天下,建立汉朝,对秦始皇创立的三公九卿制度进行了完善,将丞相一职赋予了实权,并尊称“相国”。萧何是汉朝首任丞相,掌握军国大权,位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萧何之后,曹参、陈平、王陵相继为相。但到了吕后掌权时,又恢复了秦始皇时的左右丞相制,以右为尊。吕后增加丞相数目的实质是分割丞相权力,同时让他们互相牵制、彼此监视,无形中将相权分割到皇权之中。
汉武帝即位后,老大是个想干事情的人,又特别好大喜功,于是对权力就有着极大的欲望,无法容忍地位尊崇的丞相在下面约束他的行为举止。他召集了一批文学贤良之土,任命为尚书,随侍左右,以备顾问,并帮助起草诏令,商议国家大事。国家权力渐渐集中到地位比丞相低的尚书身上。到了东汉,更是成立了尚书台,专门负责起草诏令,决策军国大事,丞相反而被架空成为虚职。大臣要参与管理决策国家大事,非加“录尚书事”衔不可。到了这个时候,大臣中只有加上“录尚书事”衔的人方可称得上是宰相。
经过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到唐朝的时候,三省六部制日渐完善起来。中书省负责决策,门下省审议决策,有权驳回中书省的决策,尚书省则负责执行,三省互相牵制。此时可称为宰相的就扩展到一群人了。中书省有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有侍中二人,尚书省有左右仆射二人,这些人都是宰相,他们共同决定国家大事。但头儿多了就必须再立一个头,这就是宰辅。从一个宰相到多个宰相,避免了一人专权独断的局面,是历史的进步。
宋元朝时国家权力集中到中书省,中书省的长官为左右丞相,其助手参知政事则为副相。朱元璋建立明朝初期,仍然沿用元朝的制度,设丞相一员。丞相位高权重,与朱元璋集中权力于皇帝一身的理想产生矛盾,于是朱元璋借胡惟庸阴谋作乱之机,彻底废除丞相一职,并约束子孙后代不可再设丞相一职。丞相作为官职至此寿终正寝,但是宰相仍然存在。
明成祖朱棣设置内阁,到明中叶以后,内阁大学土之首称首辅,渐为百官之首,与前代丞相无异,也可称为宰相。清代雍正以后,设军机处处理军国大事,这些军机大臣们可称为宰相。历代宰相称呼的变化,其实都是皇帝集中权力的结果,在皇权与相权之间磨出的火花所决定。
黑脸包相爷做没做过宰相呢!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但宰相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因此,在宋朝,在文武百官心目里,宰相之职近于鸡肋,食之无味,且有些危险,弃之却心有不甘。
包拯是北宋天圣五年进土。宋景祐四年,任天长知县,后调任端州知州。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包拯曾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朝野为之震动。
嘉祐元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把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和敬仰。宋嘉祐六年,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由此可见,包拯担任过的最高行政职务是枢密副使,也就是枢密院的副长官。
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所以,枢密使与同平章事、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等合称“宰执”。因此,虽然包拯没有担任过宰相职务,但其担任的枢密副使也可称为副宰相级别的官职,包拯被后人称为“包相爷”,按理来说也没有什么大错。(文/蔡驷 图/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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